江苏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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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 :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的港口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港口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包括码头工程—、防波堤工程、锚】地工:程、进港航道—、护岸工程、—道路、堆场》。工程:、疏浚、吹填—工程:、港口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储—罐等:附,属工程等项目—
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包括】港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的招标
第三条【 :港口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其设置的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机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制定全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管理—规定;
(二】。)依法?办理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邀请》招标和?。不招:标的许可;
】(三)对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
! (?四)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
, (五)》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动态分析;
(!。六)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对在本—省从:事港口建设的从业单!位及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 设区【的市: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其设置的《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 (二)《依法办理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和—不招:标的:许可;
(三)对】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等重:要程序进行现场监】督;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
(六)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动态分析;
【 :(七)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八)协?助核查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的港口建设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档案《中的基本信息对本】行政区域港口建设活!动中的从《业单位及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
第】六,条 ?省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沿:海、长江港口建设项!。。目万吨级以上以及】干线航道千》吨级以上《码头主?体工程?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沿【海和长江港口—重,点建设项目中的防波!堤,工程:、进港航道主要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设区的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以:及国家和省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之?外的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
第二章 》。 招标与投标
第】七条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按照有—关,规定:已经履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手《续并取得批准、【核准的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 : (三)》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并且施工图设计!。已经审定的方可【开,展,。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招标;
— (四)有相应】建设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满】。足招:标所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第八【条 ?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
(二)【。有三名以上》具有:招标业务能》力的人员或者—有相应的招》标机构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的能力;
!(三)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九条》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中国招投标网上【公开发布招》。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其他媒体进行发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要求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应》。当将所?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条 港《口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的应当】经有关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 由省、设—区,的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的!外,资或者民资投—资建设的港口项目其!中码头、防波堤、进!港航道、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以【及港区房屋》建筑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危化《品储罐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含补《遗书)、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并,。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二)发布招—标公告;
【(三)?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进行!资格预审并将资格】预审结果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五》)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 (?六)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标前【会进行答《疑需要补充》说明的编发补遗书】。。;
: (七)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开标《;
《(八)进行评标形】成评标报告;—
(《九)确定中标—人并公示;
— (十)将评标】。报告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签订合同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不,适用资格预审—部分的程序
第十二!条 :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招标公告后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方可以进入后续的!评审:
公:开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一般采用资格—预审对?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少的工程施工或!者货物?采购招标施工工期特!别紧的?工程招标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的工程施工】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等可以采用资】格,后审
?邀请: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一般!采用资格后审
【第十三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和各合同!。。标段:的基本情《况;
(三)各合同!标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六)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港口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划分合【同标段?合同标段的划—分在招标《过程中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 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3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时—间自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14日
第!十,六条 资格预审】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应当在省《级,交通运输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七条— 资格预审—评审方法分为强制性!条件评审法》和综合评分法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一)采用【强制性条件评审法的!资格评审合格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根据评—分由:高到低的名次选定】各合同?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得【改变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十八》条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应当保密《。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地载明所有—实质性内容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招标—文件内容主要—包括:
(一)招标人名】称和项目《概况:;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项目的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
(四)—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五)投标《报价的要求;
(】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定标原《则;
(八)—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内容;
(九)】图纸及技术资料;】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招标:文件废标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条款废】标条款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予以载明未在招!标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载明的不得》作为废?标的依据
第二十】条 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日1】5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修改、补充和】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二条 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可以自—行编制标底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编制标底
》编制:标底或者投标限价的!编制人员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人员证书航道工!程项目附属工程【涉及房建等》其他专?业的编制人员还【应当持有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人员证书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作为—废标处?。。理的;
《(四)?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第二十四条 【 在我省从事港【口建设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信用档案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二:)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三?。。)投标担保; 【
(四)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附表; 【
(六?)项目组《织设计或者技—术建议书;》
(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二十:六,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港】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代表参加!。
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的》;
(三)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
】第二十?八条 ?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港?口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当在省级以上交通】运输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二十—九条 ? ,评标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所提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包!含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以进行】详细评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包括
(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三)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四)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提供了投标担保【;,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六)《。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七—)投标人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分—包,工作量不应当超【过投标价的30%;!
(八?)一份投标》文件应当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九)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十)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十《一):投标文件不应当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对?算,术性修正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招标人向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可】以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存?有不同意见或者未做!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重!新复核算术性修【正结果确《认算术?性修正无误的应当】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发现算术—性修正存在》差错的应当作出及时!调整并重《新,进行书?面澄清?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应当《从,。是,否响应合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件评审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二《)投标人未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也?未减:少投标人义务;
】(三)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四)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五)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没有欺诈行为】;,
(六?)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作【废,标处理?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以往【业绩及履约信誉进】行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一)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可行;《
(三?)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
第】三十三条《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出现偏差》。但废标?条款中未明确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当视作?细微偏差不得作【废标:处理可以通过澄清和!酌情:量分的方式》处理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主?动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五条 】 评标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评标法—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前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评:标价:或者主要单》项工程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一般为—15%?。以下)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报价能?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完,。成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项目
(二)【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价、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
《(三)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合,理低价法适用于【技术复杂程度一般】的项目
《(四:)双信封评》标,法招标人先打—开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再拆封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并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双信封评—标法一?般用于勘察》设计或者技术复杂、!带案施工的招—标项目
《第三:十六条 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的纪:要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具体】说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保?留意:。见但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阐述理【由并记录《在,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第三十《七条 ? 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后备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使用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未!能遵守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者签》署合同协议》书的招标人应当宣】布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将合同【依,次,授,予后备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应当》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
第四》十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及合同约定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章【 附 《 : 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二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港口】建,设项目?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按—照国际公约》或者双边、多边协】议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苏交法—〔200《7〕5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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