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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港口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港》口,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包—括码头工程》、防波堤《工程、锚地工程【、进港航道、护岸】工,程、道路、堆—场工程、疏浚、吹】填工程、港口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储罐等《附属工?程等:。项目   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包括港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的招标 第三【。条  港口》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其设置的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机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制定全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管理规定】; :  (二)依—法办理?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邀请招标和】不招标的许可—;,   (三》)对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   (四)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   —(五)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动态分析;   】(六)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对在本省从【事港口建设》的从业单位及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 ? 设区的《市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其设置的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依法办理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和【不招:。。标的:许可; (三)对】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 ?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等重《要程序?进行现?场监督;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  ? (:六)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动】态分析;   (七!),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八)协助核—查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的港口建》设,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档案中的基本信】息对本行政》区域港口《建设活动中的从业】单位及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 第六条 》 省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沿海、?长江港口建设项【。目万吨级以》上以及?干,线航道千吨级—以,上码头主体工程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沿海?和,长江港口重点—建设项目中》的,防波堤工程》、进:港航道主要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设区的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以—。及国家?。和省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之外的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 ,。 第二章  招【标与投标《 第七条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 (二)按照有【关规定已经履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手续】并取:得批准、核》准的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  (三)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并且施工图设计】已经审?定的方?可,开展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招标:;   (四)【有相应建设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 (五)有》满足招标所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第八条  【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  】 ,(二)有三》名以上具有招标【业务能力的人—员或者有相应—的,招,标机构?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的能力?;   (》三,)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九条 !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中国《。招投标网上公—开发布招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其他媒!。体,进行发?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要求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应当将》所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条  港》口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的应当《经有关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由省、设区!的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的外资或者民】资投资建《设的港?口项:目其中码头、防波】堤、进港航道—、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以及【港区房?屋,建筑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危化品储罐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含补遗书《)、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并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二】),发布招标公告;【   (三》)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进行资格预审】并将资格预》审结果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  (?五)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 ,(六)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标前会《进行答疑需要补【充说明?。的编发补遗》书;   (七)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开!标;:。  : (八)《。进行评标形成评标报!告;:   (九》)确定?中标人并公》示;  《 (十)将评标报】告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 ,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  — (十二)签订合同!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不适用资》格预审部分的—程序 第十二条 】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招标公告后!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方可以进入!后续的评审》 公:开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一般采!用资格预审对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少的工!程施工或者货物采】购招标?。施工工?。期特别紧的工程招标!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的工《。程施:工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等可《以采:用资格?后审 邀请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一般采用资格后审 !第十三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和各合!同标段的基本情况;! (三)各合同标】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六》)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港口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划分?合同标?段合同?。标段的划分在招【标,过程中?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  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3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时间自》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14日 第十六!。条  资格预审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应当在省级【交通运输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七条 】 资格预审评审【方,法分为强制》性,。条件评?审,法和综?合评分法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一)《采用强制性条件评审!法的资格评审合格】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根据评》分由高?到低的名次》选,定各合同《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得改变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十!八条: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应当保密—。 第十九条 —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地载!明所有实质性内【容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招标文件内》容主要?包括 (一)招标】人名称?和项目概况;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项目的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 《(四)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五)投标报》价的要求; —(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定标原则;》 (八)《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内【容; (九)图纸及!。技术资料;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招标文《件废标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条,款废标条款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予以载明未在【招标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载明的不得作为废标!的依据 第二十【条 : 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日15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修改、补《充,和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二条】  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可以自行《编,制标底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编制!标底 编制标底或】者投标?限价的编制》人,员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人员证书航】道工:程项目附属》工,程涉及房《建等:其他专业的编制人员!还应:当持:有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人员证书【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作为废标!处理的; (四)】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第】。二,十四:条  在我省从事港!口建设?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信,用档案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二《)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三)投标!担,保; (》四):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附《表; ? (:六)项?目组:织,设计或者技术建【议书; (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二十六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港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代,表参加 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的;— (三)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 第二十八条 !。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港口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当在省?级以上?交,通运输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二!十九条  评—标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所提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包含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以进:行详细评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包括 (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三)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四?)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提供了—投标:。担保:;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六)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七?)投标人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分—包工:作量不应当超过投标!。价的30%; 【(八)一份投标文】件应当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九)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十)《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十—一)投标文》件不:应当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对算【术性修正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招标人向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可以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存有》不同意见或者未做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重《新复核?算,术性:修正结果《确认:算术性修正》无误的应《当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发现算术性修—正存在差错的应当】作出及?时调整?并重新进行》。书面澄清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应,当从是否响应合【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件评审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二)投标人】未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也未减【少投标人义务; (!三)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四—),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五)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没有欺诈!行为; 《(六)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作废标处】。理 第三十二条 】 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以往业绩【及履约信誉进行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一)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可《行; (三)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 第三十三条【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出现偏差但废标!条款中未《明确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当视作细微偏差!不得作?废标处理可》以,通过澄清和酌情量】分的:。方式处理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主动》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五》条  评标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评?标法: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前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评标价或者主要单!项工程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一般为15%以】下)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报价》能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完成【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项:。目 (二)》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价、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 (?三)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合理低价法适用于】技术复杂《程度一般的项—目 (四)双信封】。。评标:。法招标人先打开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再拆封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并】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双信封评标法一!般用于勘《察设计或者技—术复杂、《带案施工的招标【项目 第《三十六条  —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的纪要》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具—体说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保—留意见但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阐述—理由并记录》在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后备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使用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未能遵守《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者》签署合同协议书的】招标人应当宣布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将合同?依次授予后备—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应当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 第!四十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及合同约定!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章  附   ! ,则 第四十一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二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港口建设项目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按照国际公约或!者双边、《多边协议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苏交法〔2—007〕50号)】。同时废?止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