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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港口: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港口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包括码头】工程、防波》堤工程、锚地—工程、进港》航道、护《岸工程、道路、【堆场工程、疏浚、吹!填工程、港口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储罐?等附属工《程等项目   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包括港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的招标 !第三条  港口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其设置【的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机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制定全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管理规!定;   (二【)依法办理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邀请招标》和不招标的》许可; 《  :(三)对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   (《四)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 【  (五《)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动态分析; —  (六)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对《在本省?。从事港?口建设的从》。业单位?及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  设《区的市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其】。设置的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依法:办理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和不招】。标的许可;》 ,(三)对《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  】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等重要程序进行现!场监督?;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   (—六)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动态分析!;,   (七》)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八)协《助核查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的港口建《设,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档案中的基本信!息对本行政区域【港口建设活动中【的从业?单位及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 第六《条 : 省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沿海、长江港口【建设项目万吨级以】上以及?干线:。航道:千吨级?以上码头主》体工:程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沿海和长《江港口重点建设项目!中的防波堤工—。程、进港航道—。主要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设区的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以及国》。家和省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之?外的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 第二章 》 招标与《投标 第七条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按!照有:关规定已经》履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手续》并取得批准》。。、核准的《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三)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并且施工图—设计:已经审?定,的方可?开,。展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招标;】   (四)—有相应建设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满足招标所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第八条 】 ,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 《。 , (二)有三名以】上具有招标业务【能力的人员或者有】相应的招标机构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的能》。力;   (—三)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九:条,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中》国招投?标网上公开发布【招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其他媒体—进,行发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要《求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应当将所!。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条  ?港口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的应当经有关!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 由省?、设区的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的外:资或者民资投资建】设的:港口:。项目其中《码头、防波堤、【进港航道《、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以?及港区房《屋建筑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危化品储】罐,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含补遗—书)、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并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二):发布招标公告; 】 ,。 (三)《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四)进行资【格,预审并将资格—预审结果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五【)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  :(,六)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标前会进行答—疑需要补充说—明的编发补遗书【;  ? (七)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开标;》   (八)进行】评标:形,成评:标报告?; : , (九)《确,定中标人《并公示;   【(十:)将评?。标报告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签订合《同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不适用资格预审】部分:的程序 第十二条 !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招标公—告后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方可以进入【后,续的评审 公开【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一般】采用资格预》审对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少的工程—施工:或者货物采购招标施!工工期特别紧的工程!招标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的》工程施工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等?可以采?用,资格后?审 :邀请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一般采!用资格后审 第【十三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和各合同标段的【基本情?况;: (三)《各合同标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六)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港口《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划,分合:同标段?合同:标段的?划分在招标过—程,中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 , 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3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时间自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14日 第十六【条  资格预审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应当在省!级交通运《输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七条  资格预审】评审方法分》为强制性条件—评,审法和综合评分法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一)》。采用强?制性条件评》审法:的资格评审合格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根据评分由高到低!的,名次选定各合—同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得改变?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十八条】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应当保密—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地载明所!有实:质,性内容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招【标文件内容主—。要包括 (》一)招标人名称和项!目概况?;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项目的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 (四【),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五)投标!。报,。价的要求; (【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定,标,原则;? (:八)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内【容; (九)图纸及!。技术资料;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招标文—件废标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条【款废标条款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予以载明未在—招标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载明的不得作!。。为废标的依据 第】二十条  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日1》。5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修改!、补充?和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二条?  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可以【自行编?制标底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编制】标底 编制标—底或者投标》限价的编制人员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人员证书航】。道工程项《目附属?工程涉及房建—等其:他专:业,的编制人员还应当】持有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人员证书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作为废标—。处理的; (四)】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第二十《四条  在我省从事!港口建设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信!用档案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二)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三)投标担保;【 (?四)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附表; (六)】项目:组织设计或者技术】建议书; (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二十六?条 :。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港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代?表参加? 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的】; (三)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 第二十八!。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港!口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当在省级以上!。交通运输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二十九条  评【标,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所提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包含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以进行详细》。评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包括 —(,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三》)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四)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提供了投标担保;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六)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七)投标人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分包工《作量不应当超过投标!价的:30%;《 (八)一》份投标文件应当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九)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十?)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十一)投标文件】不应当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对算术性修—正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招?标人向?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可以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存有《不同:意见或者未》。做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重新复核》算,术性修正结果—确认算术性修正【无误:的应当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发,现算术性修正存在】差错的应当作出【及,时调:整并重新进行—书,面澄清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应当】从是否?响应合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件评审《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二)投标人未—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也未减—少投标人义务; (!三,)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四)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五)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没有欺诈行为;【 (六)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作废标处理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以往业绩及—履约:信誉进行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一:)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可行; (三)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 第《三十三条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出现偏差但》废标条款中未—。明确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当:视,作细微偏差不—得作废标《处,理可以通过澄清和酌!。情,量分的?。方式处理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主《动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五条  评标】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评标法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前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评标价或》者主要单《。。项工程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一般为1!5%以下)》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报价能【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完成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项】目 (?。二)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价【、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 (三【)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合理低价【法,适用于技《术复:杂程度一般》的项:目 (四)》双信封评标法招标人!先打开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再拆封!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并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双信封!评标法一般》用于:勘察设计或者技【。术复杂、带案施【工,的招标?。。项目 第三十六条 !。 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的纪要!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具》体说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保留意《见但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阐【述理由并记》录在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第三十七条 【。 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后备!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使用【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未能遵守《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者签署合—同协议书《。的招标人应当宣布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将【合同依?次授予后备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应!当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 第四!十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及合同约定!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二条 !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港口建设项】目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按?照国际?公约或者《双边、?多边协议《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苏交法—〔2:0,07〕50号)同】时废止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