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交!通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的,港,口建设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港口建】设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包括码—头,工程:、防波堤工程—、锚地工程、进港】航道、护岸工程、道!路、堆场工程、疏】浚、:吹填工程《、港口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储—罐等附属工程—等项目?
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包括港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的】。招标
第《三条 港口—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政府规定的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其设置的!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机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制!定全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有关管理规定;!
, (二)依—。法办理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邀请招标和不—招标的许可;
】 (三)对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
(》四)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
《 (五?。)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动态分—析;
(六【)对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对?在本省?从事港口建设的从业!单位及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
第五条 设!区的市交通》运输(港《口)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职责?由其:设置的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 (二)依—法办理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邀请—招标和不《招标的许可;
(】三)对具体负责监】管的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等进行—。备案:管理;
》。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预《审评审、开标、【评标等重要程序进行!现场监?督;
?。 (五)》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
(》六)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动—态分析;《
,。 , (七?)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八)协助核查—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的港》口建设从业单位【及人员信用档案中的!基本信息对本—。行政区域港口建设】活,动中的从业单位及】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归?。集
第?六,条 ?省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省》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沿》海、长江港口建设】项目万?。吨级以上以》及干线航《道,千吨级以上》码头主体工程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沿海《和长江港口》。重点建设项目—中,的防波堤工程—。、进港?航道主?要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设区的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以及国家和省【。交,通运输建设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之外—的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招标》与投标
第》七条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按照有关规》定已经履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手续并取得批准【、核准的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
(】三)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并且施工《图设计已经》审,定的方可开展—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招—标;
《 (四)《有相应建设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满足招标】所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第八条 招标】。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招标人自】行招标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专业人员;
! (二?)有三?名以上具有》招标业?务能力?的,人员或者有相应的招!标机构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招标的能力;
!。 (三)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第:九条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中国招投标网】上公开发布招—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其》他媒体?进行发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要求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应【当将所邀请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条 港口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政】府有关可以不—进行招标规定的应当!经有:关,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
】 由省、》设,区的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的【。外资或者民资投资建!。设的港口项》目其中?码,头,。、防波堤、》进港航道《、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以及港区房屋—建筑工程应当依法】进行招标危化品储】罐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含补遗】书)、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并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 (二)发布招标!公告;
》 ,(三:),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接收潜在》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 (四?)进行资格预—审并将资格预审【结果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 , (五?)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同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六):。。组织投标《人勘察现《场召开标前》会进行答疑需要【补充说明的》编发补?遗书;
》 (七)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开《标,;
? (:八,)进行评标形成【评标报告;
】(九:)确定?中标:人并公示《。;
: (?十)将评《标,报告报港口》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
? (?。十二)签《订合同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不适用—资格预审部》分的程序
第—十二条 《 港口建设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制度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招标公】告后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方可—以进入后续的—评审
公开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一般采【用资格预审》对潜在投标人数量较!少的工程《施工:。或者货物采购—招标施工工期特【别,紧的工程招标—规模较小《、技:。。术较简单的工—程施工?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等,可以采用资格后【审
邀请《招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一般采—用资格后审》
第十三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二!)招标项目》和各合同标段的基】本情:况;
(三)各合】同标段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和,资质要求《;,
(四)《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时!间、地点和费用【;
(五)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六)《招,标人认为应当告知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港口建设项目】具体情况科学、【合理地划分》合,同标段合同标段的划!分在招标过程—中不得变更》
第:十,。五条 《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补充说明、勘!误或者局部修正【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期3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时间自开始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不得少《于14日《
第十六条 资】格预:审评审由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应当在【省级:交通:运输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七条 】 ,资格预审评审方【法分为强制性条件】评审法和综合评分】法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一)】采用强制性条件评审!法的资格评》审合:格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二》),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根据评分由高【。到低:的,名次:选,定各合同《标段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
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得改变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十?八条 ?。。 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应当保密
—第十九条《 招标文件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地载《明所有实质性内容】。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招标【。文件内容主》要包括
(一)招标!人名:称和项目概况;【
(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项—目的完成《期限或者《。交,货、提供服务—的时间;
(四【。。)主要技术》、质量要求;
【(五)投标报价的】要求;
(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七)评?标标准和方法—定标:。原则;
(八)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内【容;
(《九)图纸及》技术资?料,;
(十)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招标文件废标!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出现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条款废】标条款必《须在招标《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予以载》明未在招标》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载明】。的不得作为废标【的依据
第二十条 ! 招标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澄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日15日前以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修改、补《充和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二条 《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可以自【行编制标底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合理编制标底
编】制标底或者投标限价!的编制人员必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人员证书航道!。工程项目附属工程涉!。及,房建等其他专业【的编制人员还应【当,持有: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人员证书标底编制过!。程和:标底必须保密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作为!废标:处理:的;
?(四)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第—二十四?条 在《我省从?事港口建设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信用《档案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份数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
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
(【。二,。)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三)投】标担保; 》。
,(四)投标报—价;
(五—。)投标文件》附表:;
(六)项目组!织设计或者技术【建议书;
(七【)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二十【。六条: ,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和!。港口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代【表参加
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招《标人不予接受
(】一)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的;
(】三)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
第二十!八,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港口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应《当在省级以上交【。通运输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二十九条 —评,标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和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对所:提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第三十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包含!符合:性审查和算》术性修?正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方可以进《行详细评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包括!
(一)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二)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三】)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资格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四)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提供】了投标担保》;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授权代?理人其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六)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单位【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七)投标人有分包计!。划的提?交了分包协议—分包工作《量不应当超过投【标价的30%;
(!八)一份投标文件应!当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九)投标人】提交的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十)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十一)投》标文件不应当—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对】算,术,性修正结果》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招《标人向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投标人对修】正结果进行书面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可以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对修正】结果存有不同意见】或者未做书面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重新复核算术性修!正结果确认算术性】修正无?误,的应当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发现】算术性修正存在差错!的,应当作出及时调【整并重新进行书【面澄清
第三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应当从是!否,响应合同条件进行详!细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件评审【的主要条件
(一)!。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二《)投:标人:。未增加业主的责【任范围?也未减少投标人【义务;
(》。三,)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四!)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五)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没有欺?诈行为;
》(六)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作废标【处理
第三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和】以往:业绩及履约信誉进行!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一)承【诺的质量标准—低于:。招标文件或者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可行;
(!三)业绩及履约信誉!证明材?料虚假
《第三十三条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出:现偏:差但废标条款—中未明确《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当视作细微偏】差不得作废标—处理可以《通过:澄清和?酌情量分的》方式处理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主动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五条 评标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双信—封评标法或者—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推荐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且评标价!最,低的前?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评标:价或者主要单—项工程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一般为15%!以下)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报价!能,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完成招标工!程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项目】
,(二)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价、财《务能:力、技术能力、管】理水:平,以及业绩与信誉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比,较复杂的工程—
(三)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三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合理低价】法适用于技术复【杂程度一般的项目】
(四)双信封【评标法招标》人先打开《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再拆:封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并对投》标人的技术、—商,务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双】信封评标《法一般?用于勘察设计或者】技术复?杂、:带,案,施工的招标项目
】第三十六《。条 : 评标工作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的纪要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具体》。说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保留】意见:但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阐述理由—并记:录在评标报告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后备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使用国家融】资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中标《人未能?遵守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者签署合同协】议书的招标人应当宣!布其: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将合同依次授!予后备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应当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
,第四十?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及合同约《定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章 附 》 , 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家或者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二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港《口建设项目》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按照国际公!约或者双边、多【边协议?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2007年9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港口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苏:交法〔2007〕5!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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