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5 : 判定方法
—
《
,
:
:5.1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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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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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应按!照第4章规定的判定!原则和程序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接判定方【法或综?合判定方法
!
《 5.1.—2 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均应为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要素?
】 5?.,1.3? :下列情形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
— , ? a)依法进行了】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
《
】 b)【单位、?场,所已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
:
:
【 : c)不足以导致】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
5.2 直接!判定
?
?
《 5.2【.1 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见第6章
】
—。 5:.2.2 —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5,.2.?3 不《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按5.3【的规定进行综合判定!
:
—5,.3 综》合判定
【
:
: 5.3.1! 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要素见第7章
【
》 5》.3.2《 采用综合—判定方法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 a)确—定建筑或《场,所类别?;
【 b!)确定该建筑或场所!是否存在第7—章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的情形和数量;】
《
《。。 c)】按,第,4,。章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对照5.3.3】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
】
【 , d)》对照:5.1.3排除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
!
5【.3.3《 符合《下列条件应》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 ,。 》 a)人员密—。。集场所存在7—.3.1~》7.3.9和7【。.5、7.9.【3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3条:以,。上,(,含本数下《。同);
! ? b—)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存在7?.1.1~7—.1.3《、7.4.5—和7.4.6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3条:以上;?
》
— c)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存在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4条以》上,;
?
《 , 【d):。。其,他场所存在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6?条以上
! ? 5.3《.4 发现存在第!7章以?外的: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形】技术论证专》家组可视《情节:。轻重结合5.3.】3做出?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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