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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促进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同拟定了!宣城市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附宣城?市,。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宣《城市城乡规划局 】   宣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1!月,24日   —。  : 宣城市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 为加?强对住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从事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装饰装修是指在!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为!“,。装修人”《),对住宅(含小区或】住宅配套使用的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露台等【。附,属设施)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具体负】责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宣?城市建筑物外立【面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进行规划管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法律—。法规和?。宣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及》其补充的相关规定对!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违法违章行为】行使执法权 环保】、公安消防、国【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四条 ?从事住宅《。装,饰装修业务的—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含】装饰装修经营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安徽?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住宅装饰装修活】动 外地装饰—装修:企业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活动的应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并与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进行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或同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 (三)改变住宅!(含储?藏室:、车库等附属设施】)使用?性质; (四)【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五)》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三)项行【。为应当?经规划、《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同意;第(】五):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同!意,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的住《宅装饰装修》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一!),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的;【 (:二)增设房屋分割结!构的; (三)【。明显增加《楼面静荷载的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装修人—应持下列《材,料至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同意的材料;】涉及本办《法第七条行为—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 (五)委—托装饰装修的需【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和装饰装修—合,同,;住宅?使用人装饰装修【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六)—。其它必备的材料【 第: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对申报《登记材料《进行:。审查现场核实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同时要将登》记资料?建立:档案 ?第十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及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装,饰装修相关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住宅装【饰装修登记情—况 第十《。二条 ?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第,十,三条  住宅装饰】装修时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从事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建筑:原,。有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不得影响毗邻建【筑的使用安全;【。 (二)装饰—装修企业《在开:工前应对房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质,。量通病问《。题,的应及时提》。请装修人联系房屋】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时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依约承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责任和保修—义务; (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他人造成影—响装修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进行!影响邻里《休息的装饰》装,修活动; 》(四)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五)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试验; (六—)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 (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因装饰装修】产,生的噪声、》振动和空气污染的防!治按:环保、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登记备案的有】关要求和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装!修企业违法违规装】饰装修?行为应当立即制止】、纠正并《将情况及时上—报房:。地,产,管理、?。。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房地产—管,理、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而》不及时报《告房地?产管理、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在【年度:考评中予以扣分【等相应的处理 第十!七条  装修人装】饰装修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罚款、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处罚 第《十八条  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装饰装—。修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分别予以责令!纠正、限期整改【。、停止施《工、降低或吊销资质!等处罚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装饰装】修管理、《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 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End【Fra?。g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