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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城市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促进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共同?拟定了宣城市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宣,城市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宣城—市城乡规划》局    》宣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1—月24日 》    宣城【市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住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从事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装饰装修是》。指,在,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为“装修人!”)对住宅》(含小区或》住宅配套使用的营业!用房、储藏室、车】。库、露台等》附属设施)》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具体负责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行业:的管理?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宣城市建筑》物外立面《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进行规【划管理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照!法律法规《和宣城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及其补充的】相关规定对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违法违章行为行!使执法权 》环保、公安消—防、国?土、: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城市规》。。划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第四条 【从事住宅装饰—装修业务的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含装】饰,装,修经营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安:徽省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住》。宅装饰装修活—动, ,外地装饰装修企【业,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内!从事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活动【。的应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并》与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进行: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或同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 (三》)改变住宅(含储】藏室、车《库等附属《设施)?使用性?质; (四)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五)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三)项行为应当经规!划、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同意《;第(五)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同意 第七条】 ,。。 有下?列行为的《住宅装饰装修—。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一)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的;《 (:二)增设房屋—分割结?构的; (三)明显!。增加楼面静》荷载的 第八—条  城市规划【区,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装修人应持!。下列材料至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登记? (一)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装》饰,装修方案; —(四)涉及本办【法第六条《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同】意的材料《;涉及本办法—第七条?行,为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 (】五)委托装饰装修的!需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和《装,饰,。装修合同;住—宅使用人装饰—。。装修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六)!其它必?备的材料 》第九条 《 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对申报登记材料!进行审查现场核【。。实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和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同时?要将登记资》料,建立档?。案 第十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 (三)》允许施工的》时间:; :(,四):废弃物的清运及处】。置; (五)—住宅外立面装饰【装修相关《要,求; (《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住宅装饰装修登】记情况 第十二条】  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要:求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第十三条 — ,住宅装?饰装修时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遵】。守下列事项 (一)!从事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建筑》原有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不得影响毗邻!。建筑:的使用?安全; (二)装饰!。装修企业《在开工前应》对房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质量!通,病问题的应》及时提?。。请装修人《联系房屋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时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竣工后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依约承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责任【和保修?义务; (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他人造成影响装】修,人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进】行影响邻里》休息的装饰》装修活动; —(四)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房屋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五)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试验;【 (六)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 (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因装【。饰装修产生的噪声、!振,动和空气污染—的防治按《环保、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登记备案的】有关要求和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装修企业违法违】规,装饰装?修行为应当立即【制止、纠正并将【情况及时上报—房地产管《理、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  房地产管理、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装修人或—。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而不及!时报告房地产—管理、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的市房地产】管理局对该物业服务!企业:在年:度考评?中予以扣分等相应的!处理 ?第十七条  装修】人装饰装修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罚》款、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处罚 —第十八条  —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装饰装修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分别予—以责:令纠正、限》期整改、停止施工】、降低或吊》销资:。质等处罚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装—饰装修管理》、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 本办法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E《ndFrag—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