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28-2010 建标库

3  基本规定

3.0.1  钢管混凝土工程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应由具备工程结构检测资质的机构承担。

3.0.2  钢管混凝土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经具有施工图设计审査许可证的机构审査通过。施工单位的深化设计文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

3.0.3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确认。当冬期、雨期、高温施工时,应制定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

3.0.4  钢管、钢板、钢筋、连接材料、焊接材料及钢管混凝土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0.5  钢管构件的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构件出厂应按规定进行验收检验,并形成出厂验收记录。要求预拼装的应进行预拼装,并形成记录。

3.0.6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合格证规定的范围内施焊。

3.0.7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应采用超声波探伤进行焊缝内部缺陷检验,超声波探伤不能对缺陷作出判断时,应采用射线探伤检验。其内部缺陷分级及探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GB11345、《金属熔化焊焊接接头射线照相》GB/T3323的有关规定。一、二级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缺陷分级应符合表3.0.7的规定。

3.0.8  钢管混凝土构件吊装与钢管内混凝土浇筑顺序应满足结构强度和稳定性的要求。

3.0.9  钢管内混凝土施工前应进行配合比设计,并宜进行浇筑工艺试验;浇筑方法应与结构形式相适应。

3.0.10  钢管构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腐、防火涂装。其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

3.0.11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验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其程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进行验收。钢管混凝土子分部应按表3.0.11的规定划分分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