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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竣工验!收,程序: 《 《13:.3.1《  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使用《)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 13【.3:。.2  建设(【使用)单位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 , 13》.3.?3 : 参加?验收的单位应对【工程做出正确、【公正、客观的评价并!签,署,验收结论《并应按本规》范附表J的要求进行!。和记录? 》 13.3.4  !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