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10—.5  施》工,。验收 》 1—0.5.1  交】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设备!、装置及《配件的安装应—准确无误; !    》 ,2  环境监控【系统:和场地设《备,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传送、转换、存储!、控制?功能应正常; 】   —  3  入—侵报警系统的入侵】报警功能、防破【。坏,和故障报警功能【、,记录显示功》能和系统自检功【能应正常; 】  《   4  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功【。。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记录:功能和报警联动功能!应正常; —   — , ,。5,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出入目标—识读功能、信息处】理和控?制功能、《执行机构功》能应正常 】 , 10.5.2 】 系统检测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进行!和记录并应在—交接验收时》提交 》 , 1?0,.,5.3  施—工交接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