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施工验收—
《
10.5.!1 交接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1 设备、【装置及?配件的?。。安,装应准确无误;
】
— 2 环境监!控系统和场地设备监!控系统的《数据:采集、传《送、转换、存储【、控制功能应正常】;
】 : ,3 入《侵报警系统》的入侵报警功能、】防破坏和故障报警功!能、记录显示—功能和系《统自检功《能应正常;》
?
4】 :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功【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记录功?能和报?警联动功能应正常】;
《
— 5 出入口控】制系统的《出入目标识读—功能、信息处理和控!制功能、执》行机构功能》应正常
—
:
10.5.2【。 系统检测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进《行和记?录并应在交接验【收时提交
【
10.5.3! 施工交》接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