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施工验收
》
《
5.5.【1 检查及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 , 1) 电》气装置、配件—及其附?属技术文件应齐全;!
,
:
【 2)《 电气装置的型号、!。规格:、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
3!), 线缆的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相序、导通性、【标志:、保护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
—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 ? 5) 照明装【置的型号、》规格、安装方式【、外观质量及开关动!作的准确性与灵活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 2 【测试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电气装置《与其他?系统的联锁动—作的正确性、响应时!间及顺序;
】
!2) ?电线、电缆及电气】装置的相《序的正?确性:;
】 》3) 电线、—电缆及电气装置的】电气绝缘测试应符合!表5.5《.1的要求
【
!
, : , : 4) 柴油发【电机组的《启动时间、输出电压!、电流及频率;
】
,。
?
, 《 5) 不间断电!源的输出电压、【。电流、波形》参数及切换时间
】
》5.5.《2 ?在本规范《第5.5.1条【的规:定检验及测》试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填:写并应在交接—验收时提交
】
5《.5:.3 ? 施工交接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