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施工验收
【
—
5.5.》。1 检《查及:测试应包括下—列内容
《
》 , 1 —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电气装置、【配件及其《附属技术文件应【齐全;
》。。。
》 :。 : 2) 电气装【置的型号、规格【、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
!3) 线缆的型号、!。规格、敷设方式、】。相序:、导通性、》。标志、?。。保护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
》 ,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5)! ,照明装置的型—号、规格《、安装方式、外观质!量及开关动作的准】。确性与灵活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
? 2? 测试《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
! 1) 电气—装置:与其他系统的联锁动!作的正确性、响应时!间及顺序《;
《
《 》2,) 电线、电缆及】电气装?置的相序的正确【性;:
— 3【) :电线、电缆》及电气装置的电气】绝,缘,测试应符合表5.5!.1的要求
】
》
》 4) 柴!油发:电机组的启动时【间、输?。。出电压、电流—及频率?;
:
《
? 5) 不间!断电源的输出—电压、电流》、波形参《数及切换《时间
》。
,
5.5.2 】 ,在本:。规范第5.5.【1条的规定检—验及:测试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填写】并应在?。交接验收时提交
】
5—.5.3《。 :施工交接验收应【。符合本规《。范第:3.3.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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