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 !。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管理—工作
《 市辖区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监】。。察、财政、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房管、工商—、民政、《公安、审计等—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单位《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原地《安置是指在征收区】。域范围内的安—置
本办法所】称,就近:。安置是指安置小【区外边?缘线与?征收区域外》边缘线的最近直【线距:离不大于1》公里:
本办》法所称异地安—置是指在原地、就近!以,外区域?的安置
本办法!所称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 :。 【 【 : 第《二章 征》收决定
《。 第七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辖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棚户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具有明确的建!设项目名称和规划】征收:范围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棚户区)改建应当!纳入市或《市,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上,。述情况予以确认【
第九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公—安、规划、国土【资源、住建、工商】、国税、地》税、房管《、质监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条 征收】决定:作出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有效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一条 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辖区人民》政府;
》 (二)市辖区人】民政府组织》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三)市辖—区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其中因旧城区(!棚户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的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实施房屋征!收的:目的与征收范围【;
2.征【。收补:偿的:标准:。、方式及《安置地点《;
《3,.签约期限;
【 4.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补助和奖励;
!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修【改后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报!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备案
? 第十《二,条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按需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在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中:一并向社会告知【。
第十三条【。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 【第三章? :征收补偿《
第十四条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装修附属—物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 第十五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第十六【。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计算被征收》房屋价?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的价】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应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
【 第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结构!、用途和面积由征】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 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用途按》以下原?则进行认定
— (一)》房屋面积
》 :1.:被征收房屋有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的按有》效权属证明、有【效建房批《准手续记载的—面积结合《实际丈量认定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 ,2.被征收房屋【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但2000【年3月航《拍图上有标》注的房屋可》结合实际丈量认定】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 3?.被征收房》屋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且2000年3!月航拍图上无标注】但在2008年【5月航?拍图上有《。标,注的房屋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一层可按10!0%、二层(—含二层)以》上可按30%认【定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4.被征收房屋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且2】008年5月航【拍图上无标注—的房:屋不予补偿安置;
! 5.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被】征收:房屋:及其挑楼、阳台【、走廊、室外楼【梯、阁楼等》按房产测量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予以认定;!
6.被征收房!屋位于无200【0,年3月、2》008年5月航【拍图:片区域且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的经房屋征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及辖区!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房屋?的建造时间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处理
(二】)房屋用途》
1.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载明用途的按】载明的用途进行【认定:;
2.凡是】。在2000年3【月以后?政,府新建成《。或新:拓,宽,的道路两侧》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无【论有:无工商税务证照均】认定为住《宅;
? , 3.沿街底层房】屋(住改商)确【属历史形成200】8年1月1日连续经!营至今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的沿?街第一自然间—面积:按,住宅的1.3倍认定!;
: , 4.沿街底层房屋!(住改?商)确属历史形成】200?3年1月1》日连续?经营至今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的【沿街第一自然间【按商:业,用房认定;
— 5?.沿街底层房—屋改作生产办—公及仓储用房—的认定为住宅;
! 6.沿《街二层(含二层)以!。上,房屋:除有合法产权证【照载明外一》律认定为住宅;
】 7.居民区内】改变房屋《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的认定为《住,。宅;居民区》内用:作生产、《加工、养殖》。的建筑物达》到住宅建《。。筑标准的认定—为住宅、达不到住宅!建筑标?准,的认定为构筑物或】附属物
》 第十八条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款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结合认!定面:积确定
》 公式如下货—。币补偿款=》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认?定面积?
: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按照市场评估价值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公式如下!产权调换《差价=?。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格:。×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认!定,面积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享受优惠及奖!励具:体优惠奖励办—法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征—。收补偿?方案:中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享受低】保一年以上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被征:收人可以享受—人均2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且不计差价—每户安?置,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第二十二《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征?收评估?备,选管理房屋征—收部:门应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备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向被!征,收人提供3家以上供!被征收?人协商选择被征收】人也可以协商选【择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选的其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将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在征?收区域采取张贴通告!或其他方式》告知被征收》人并定点发放协【商选择凭证做好发】放登记回收》协商选择凭证时【。间不:得少于5日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回协商【选择凭证协商—的,结,果以征收区》域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可为有【。效否则?视为协商《不,成,
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街道、社!区,、部分被征》收,人在所提供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采取随机择》取的:方式确定《1家承担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在征收?区,域及时公布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过程及结—果可以经公证部门】公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的分户评估报告应!当依法送《达被征收人
— 第二十三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评估专家委员—。会受理房屋征收评】估鉴定?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市评估【专家委员会受理【房屋征收评》估鉴定申请后—应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实:施评估鉴定并—。根据建设部相关规定!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 因旧城区》。(棚:户,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征收《部门应当《在原地或就近—。区域提?供房源
因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事业需要征收房屋按!。规划不允许》原,地和:就近安置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进行异地!安置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先签订!补偿协议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可》先选安置房安置房的!具体户?型、套数及被—选择情况《应,张榜公示
— 第二十五条— 多层住宅》安置房最小设计户型!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高》层住宅安置房—最小设计户型—。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
! 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安置和》周,转用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 ,新建的住宅安—置,房应有不低于一间(!不含厨、卫)—南向:(含东南《、西南)采光—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多层安【置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高】层(含小高》层)安?置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征收人】。。安置完毕
》 征收《住宅的过《渡期限?。内的周?转房可以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房的被】。征收人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腾退周》转房
第二【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实行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一次》性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门支付被征》收人1次搬迁费【;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临时过渡的房屋!征收部门支》付被征收人2次【搬迁费
第二十八条! 征:收,住宅和?其,他非经营性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在过渡期限内从搬!迁之日?起至:被安置之《日止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房屋征【收部门超出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规定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限】内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
?。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规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依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具体:应包括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补偿协议的—内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 ,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胁《迫,以,及,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辖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及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 第三十》。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主要包括!。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房地!产价格评估、补偿】协议、补偿决—定等与房屋》征收相关的》资料
— —。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市《辖,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五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 第三?十六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第三十七—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4!条规定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 】 第五章 【 附则
》 第三十九》条 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各园区管《委会参照本办法【实施
市辖各县!结合本?地实际可《以参照本办法实施
!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20—03〕1号令—)同时废《止
本》。办法发?布实施?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仍按批准拆迁—时的规?定执行
《 本办法发—布实施?前,已发布征收决定【。公告的房屋征收项】目仍按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