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辖区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市、区人民【政府:监察:、财:政、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房管、工商、民政、!公,安、审?计,。等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单位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原地安置》是指在征收区域【范围:内的安置
—。 本办法所称—就近安置《。是,指安置小区外边缘】。线与征收区》。域外边缘线的—最近:直线距离不》大于1公里
— 本办法》所称异地安置是指在!原地、就近以外区】域的安置
【本办法所《称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 : 》 : 《 》。 第:二章 ? 征:收决定
第【七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辖【。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棚,户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具有:明确的建设》项目名称和规划征收!范,围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棚户《区)改?建应当?纳入市或市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上述【情况予以确认
!第九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公安、规划—、国土资源》、住建、工》商、国税、地—税、房管、质监【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征收决定作出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有效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一条《 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辖区人!民政府?;
《(二:)市辖?区人:民政府组织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三)市辖区【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其中《因,旧城:区(棚户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的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实施房《屋征收的目》的与征收范围;【
2.征收补偿!的标准?、方式及安》置地:点;
? 3?.签约期限》;
4.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补助和奖励》;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修改后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报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按需《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在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中一并向社!会,告知:
, 第十三条—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 》 第三章 ! 征收?。补偿
? 第十四条—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装修附属《物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第十五—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第十六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计算《被征收?房屋价?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的价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应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
第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结构?、,用途和面积由—征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 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用途按—以下:原则进行认定
】 (一)房屋面【。积
1.被征】收房屋?有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的按有效《权属证明、有—。效建:房,批准手续记载的面积!结合实?际丈量?认,定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 :2.被征收房—屋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但20!00年3月航拍图】上有标注的房—屋可结合实际丈量】认,定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3.被征收房屋【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且2000年3月航!拍图上无标注—但在:2,008年5月航拍】图上有?标注:的房屋?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一层可按100!%、:二层:(含二层)以—上可按30%认【。定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4.被征收房屋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且20《08年5《月航拍图上无—标,注的房屋不予补【。偿安置;
5.!。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被征—收房屋?及其挑?楼、阳台、》走廊、室外楼梯【。、阁楼等按房—产测量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予以认定;—
6.》被征收房《屋位于无2》000年3月、2】。。008年5月航拍】图片区?域且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的经房屋征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及辖区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房屋的建】造时间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处理
(【二):房屋用途
1.!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载明用!途,的按载明的用—途进行认定;—
2.凡是在2!000年3月以后】政府新建成或新拓宽!的道路两侧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无论有无工—。商税务证照均认定为!住宅;
3【.沿街底《层房屋(住改—商,)确属历史形成2】008年1月—1日连续经营—至,今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的沿街第《一自然间面积—。按住宅?的1.3倍认定;】
4.》沿,街,底层房屋(住—改商)?确属历史形》成2:003年1月1【日,连续经营至今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的沿街!第一:。自然间按商业—用房认定;
【 5:.,沿街底?层房屋改作》生产办公《及仓:储,。用,房的认定为住宅【;
: 6.《沿,街二:层(含二层)以上】房屋除有合》。。法产权证照》载明外一律认定为住!宅;:
7《.居民区内改变房屋!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的认定为住【宅;居民区内用作生!产、加工、养殖的】建筑物达到住宅【建筑标准的认定为】住宅、达不到住宅建!筑标准的认定为构筑!物或附属物》
第十八条【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款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结合认定!面积确定
— ,公式如下货币补【偿款=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认定面积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按照市场评【估价值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 公式?如下:产权调?换差价=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格×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认定!。面积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享《。受优惠及奖励具体】优惠奖励《办法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征收补偿方案中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享受低保一【年,以上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被征收人—可以享受人均—2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且不计差价每户安】置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第二十二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征收评估】备选管理房屋征收部!门应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备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向】被征收人提供3家】以上供?被征收?人协商选《择,被征收人也可以【协,商选:择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选的其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部:门应:将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在征—收区域?采取张贴通告或其】。他方式告知被—征收人并定点发【放协:商选择凭证做—好发放登记回收协商!选择:凭证时间不得少于5!日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回协商选择凭!证协商的结果—以征收区域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可为有效否则!视为协?商不成
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街道、社区、—部分被征收人在【所提供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采取随》机择取的方式确【定1家承担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在征收—区域及时《公布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过程?及结果可以经—公证部门公证
【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的《分户评估《报告应当依法送达】被征收人
【第二十三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评估专!家委员?会受:理房屋征收评估【鉴定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市评》估专家?委员会受理房屋征】收评估鉴定》申请后应《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实施】评估:鉴定并根《据建:设部相关规定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第!二十四条 因—旧城区(棚户—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征收部门应当在原!。地或就近区域提【供房源
因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事》业需要征收房屋按规!划不允许原地和【就,近安置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进行异地》安置
?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先签订补】偿协议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可先选安》置,房安置?。房的具体户》型,、套:数及被选择》情况应张榜公示【
第二十五【条 多层住宅—安置:房,最小设计户型—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高层住宅安置房【最小设计户》型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
】 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安?置和周转《用,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 新建的住宅安置!房应有?。不低于一间(—不含厨、卫)南向(!含东南、《。西南)采光
【。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多》层安置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高层(含—小,高,层)安置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征】收人安置完毕
!征,收住宅的过渡期【。限内的周转》房可以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房的被征收—人,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腾退周转【房
第二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实行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一:。次性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门支—付被征收人1次搬】迁费;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临时【过渡的房屋征收【部门支付被征收【。人2:次搬迁?费
第二十八条【 征收住《宅和其他非》。经营性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在:过渡期限内》从搬迁之日起至被】安置之日《止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房屋征《收部门超出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规定: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限内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规】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依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具体应包括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补!偿协议的内容
】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 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胁迫以?及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辖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及【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三!十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主要包括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房地产价格评估、!补偿协议《、补偿决定》等,与房屋征收相关【的,资,料
》 】 :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市辖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第三十五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第三十六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第三十《七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4条规定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 ,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各园区管委!会参照本《办法实施
— 市辖各县结—合本地?实际可以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2003〕1—。号令)同时废止【。
本办法发布实!施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仍按批准拆迁时!的,规定执?行
本办法发】布实施前已发布征】收,决定公告《的房屋?征,。收项目仍《按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