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辖区人民政》府负责所辖》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监察、财政、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房?管、工商、民政、】公安、?审计等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 ,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单位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原地!安置是?。指在征收区域范围】内的安置《
本办法所称就!近安置?是指安置小区外边】缘线与征收区域外】边缘线的最近直线】距离不大于1—公里
? 本?办法所称异地安【置是指在原地、就】近,以外区域《的安置?
本办法所称】被,征收人是指》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
》 【 》 《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七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辖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棚户区)—改建的需要;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 第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具有明确的】建,设项目名称》和规划?征收范围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棚户《区)改建应当纳【入市或市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上述情!况予以确认
第!九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公安—、规划、国土资【源、住建、》工商、国税、地税、!房管、质监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 :第十条 《征收决定作出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有效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一条 制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辖?。。区人:民政府;《
(二)—市辖区?人民政府组织—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住建等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三》)市辖区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其中因旧!城区(棚户》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的,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实施房屋征收的目】的与征收范围;
】 2.《征收补偿的标准、】方式及安置地点【;
《3.签约期限;
! 4.?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 5.补助和奖】励;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修改后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报市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按需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 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辖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在发布—征收决?。定公告中一并—向社会告知
— , ,第,十三条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 , 《 第三章 ! 征收补偿
— ,。 ,第十四条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装修附属】物的补?。偿;
?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第,十五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有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第十六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计算被】征,收房屋价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的价格》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评估!时,点应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
! 第十七条 —被征收房《屋的权属、结—构,、用途?和面:积由征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 被征收房屋的面】积和用?途,按,以下:原则进行认定
【。 (一)房屋面积!
1.被征【收房屋有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的?按有效权属证明、】。有效建房批准—手续记?载的面积结合实际丈!量认定?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 ,2.被?征收:房屋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但2000】年3:月航拍图上》有标注的房屋可【结合实际《丈量:认定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3《.被征收房屋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且2000年3】月航拍图《。上无标注但在2【008年5月航【拍图上有标注的房屋!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搬迁的一层可—按100%、二【层(含二层)以【上,可按30《%认定面积予—以补偿安置;—
, 4.被征—收房屋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且20—08:年5月航拍》图上无标注的房屋不!予补偿安《置;
5—.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被征!收,。房屋及?其挑楼、《阳台、走廊、室【外楼梯、阁楼等【按房:产测量规范计算【。建筑面?积予以认定;—
?6.被?征收房屋《位于:无20?00年3月、—200?8年5?月航拍图片区域【且无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的经房屋征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以】及,辖区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房《屋的建?。造,时间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本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处理—
?(二)房屋用途
!。 1:。.有效权属证明或】有效建房《批准:手续载明用途的按载!明的:用途:。进行:认定;
》 2.凡《是在2000年3月!以后政府新建成【或新拓宽的道路两侧!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无论有无工商【。税务证?照均认定为》住宅:;
3.沿街】底层:房屋(?住,改商)确属历史【形成2008年【1月1日连续经营至!今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的沿街《第一自然间》。面,积按住?宅的1.3倍认【定;
》4.沿街《底层房屋(住改商)!确属历史形成200!3年1月1》日连续经《。营至今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的沿街第】一自然间按》商业用房《认定;
—5.沿街底》层房屋改作生产办公!及仓储?用房的认定为住宅】;
? 6.沿街二层【(含二层)》以上:房屋除有《合法:产权证?照载明外一律认定为!住,宅;
》7,.居民区内改变房】屋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的认定》为住宅;居》。民区:内用作生产》、加工、《养殖的建筑物—达到住宅建筑标【准的认定《为,住宅、达不到住宅】建筑标准《。的认定为构筑物或】附属物
《 第十八条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款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结合:。认定面积确定—
公式如—下货币补偿款—=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认定面积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辖!区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按照市场评估价值!与被征收人计—算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公式如下产!权调换差价=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格【×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认—定面积
》 第二十条 被征】。收人在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时间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享—受优惠及奖励—具体优惠奖》。励办法由房屋—征收部门《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征收补偿方!。案中另行制定
!第二十一条》 ,享受低保一年以上】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被征收人可》以享受?人均2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且—不计差价每》户,安置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 第二十二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实行征—。收评估备选管理【。。房屋征?收部门?应从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备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向被征收人提供3】。家以上供《。。被征收人《协商选择被征—收人也可以协商选择!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备选的《其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 房屋征收部【门应:将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有》关,事项在征收区域采取!。张,贴通告或其他方式告!知被征收《。人并:定点发放协商—选择:凭,证做好发放登记【回收协商选择凭证】时间不得少于—5日: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回协商选择凭】。证协商的结果以【征收区域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可为有效—。否则视为协》商不成
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街道、社区、部分!被征收人《在,所提供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中,采取随?机择取的方式确定】1,家承担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并将》结果在征收区域【及时公布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过】程及结果可以—经公证部《。门公证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的分户评估【报告应当依法送达被!征收人
第二】。十三条 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成立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评估!。专家委员会》受理房屋征》收评估鉴定
—。 ,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市《。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 市评估专—家委:员,会受理?。房屋征收评估鉴【定申请后应》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实施评估鉴—定并根据建》设,部相关?规定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 第二十四—条 因旧城区—(棚户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征收部门】。应当:在,原地或就近区域提供!房源
因—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事业需要征》收房屋?按规划不允许原【地和:就近安置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进—行异地安置》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先签】订,补偿协?议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可先选安置房—安置:房的具?。体户型、套数及【被,选择情况应张榜【公,示
第二—十五条? 多层住宅安置【。。房,。最小设计户型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高层?住,宅安置房最小设【计户型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
房屋征!。。收部门提供的安置和!。周转用房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
《新,建的住宅安置—房应有不低于一间】(不:含厨、卫)》南向(含东南—、西南)采》光
第》二十六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过渡期!限多层安置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高《层(含小高层)安置!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将】被,征收人安置完—毕
? 征收住宅的过渡期!限内的周转房—可以: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也《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房的被征收人应当】在得到安《置,房后腾退周》转房
? 第二《十七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实!行,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一次性安—置的房屋征收—。部门支付被征—收人1?次搬:迁费;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临时过渡的房】。屋征:收部门支付》被征:收人2次搬迁费
第!二十八条 》。征收住?宅和其他非经营性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房:的在过渡期限内从】搬迁之日起至—被安置之日止—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房屋征收!。。部门:超出过?。渡期:限未提供安置房的自!。逾,期之:日,起按照规定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需!临时过渡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限》内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
》 ,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规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辖!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的规定《依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补偿》决定应依法》送达被征收》人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具体应!。包括:本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补偿协议—的,内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第三十一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 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胁?迫以及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辖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及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三十—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主!要包括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房!地产价格评估、【补偿协议、补—偿决定等与房屋征】收相关的资料
】 【 :。 ?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市辖区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第三十?五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第三十六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七:条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4条:规定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 , ! 【第五章 《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由市—人,民政府委托》各园区管委》。会参照?。本办法实《施
市》辖各县结合》本地实际可以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政府〔200!。3〕1号《令)同时废止
!。本办法?发布实?。施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仍按批准拆》迁时的?规定执行
—。 本办法《发布实施前已发【布征收决定公告的房!屋征收项目仍按【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