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市绿色图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的建设管理保】障,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绿色图章管理!是指建设项目实行“!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和“城《市绿化合《格专用章”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的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所有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绿地指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在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其配套?绿化用地指标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划定“绿化用】地线”并加盖“【宿州市?城,市绿化?审批专用章”
第六!条 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不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报请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加盖“《宿州市城市绿—化合格?专,用章”配套绿化【工程未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综合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交付使用—
第:七条 ?对不能按要》求建设?绿地或建设绿—地面积未达到标【准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补建:或异地建《设并达到规定—。面积: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九—条 各县《区绿:色图章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