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8日   <!【-,-E:ndF?ragmen—t-:-,> 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本规定所称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指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施、交通—诱导屏以及减速【带、:。警,示桩、隔离护栏、】隔离绿化带》。等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辅助—设施 ?第三条? ,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 ,道路建设单位—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建设 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 ,。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所需资金由道路建】设单位?。纳入:。道路建设工程总体】预算 第七》条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与【原有道路搭接—形成路口《所需设置的交—通安全设施列入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建设内容 第八】条  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建设项》目,与道路搭接》开口需?要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的:。按照:滁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编制—与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竣工》验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对—于建设过程中确【需变更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办理 第】十条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合格后—在道路移交主—管部门管养》的同时根据交通安全!设施管护职》责,分工由道路建设单】位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纳入正常管—理维护未《完,成移交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 《 设置的户外广告、!单位:。指路牌、横幅等不】得遮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其,他植物临《近道路交叉口—、路段开口》、车辆?调头:点、行人过街—处等:。重点部位《应当采用低矮绿化】不得:妨碍:安全视?距树木?或,其他植物因自然【。生长:影响交通《安全设施功能发挥】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林:业园林部门林业【园林部门应当及时予!。以修剪或移植 第】十二条  》因占用、《挖掘道路需移动【或破损交通安全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竣工后及时—恢复:并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未经【同,意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经费由财政【部门:每,年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担《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经—费由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规定保障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