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8日   !<!--En—dFra《gment-->】 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 本规?。定所称?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指《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施、】交通诱导屏以及减速!带、警示《桩、隔离护》栏,。、隔离绿化带等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辅助设》施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道【路建设单位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建设 》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 【。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所?需资金由道》路建设单《位,纳入道路建设—工程总体预算— 第七条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与原有—。。道路搭接形成—路,口所需设置的交【通安全设《施列入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建设内容 —第八条  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建设项》目与道路《搭接开口需要—。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的:按照滁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编制与—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竣,。工验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对于建》设,过程:。中确需变《更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办理《 第十条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合格《后在道路《移交主管部》门,。管养的同时》根据交通安全设【施管护职责分工【。由道路建设单位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纳入正常】管理维护《未完成?移交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  设置的户【外广告?、单位指路牌—、横幅等不得—遮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其他植物临》近道路交《叉口、路段开口【、车辆调《头点、行人过街处等!重点部位应当采用】低,矮绿化不得妨碍安全!视距:树木:或其他植《物因自然《生长影响交》通安全设《施功能发挥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林业园!林部门林《业园林部《门应当及时予—以修:剪或移植 第十二】条  因占用、挖】掘道路需《移动或?。破损交通安全—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竣工—后及:时恢复并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未经】同意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经费由?。。财政部门每年—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担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经费《由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规定保障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