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8日!   <!》--E?ndF?ragm《ent--> 】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指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施、交通诱导】屏以及?减,速带、警示桩、隔离!护栏、?隔离绿化带等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辅【助设施 《。第三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道路《建设单位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建设 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所需资金—由道:路建设?单位纳入道路建设工!程,总体预算 第七条】。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与原有—道路搭?。接形成路《口所:需,设置:。的交通安全设—施列入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建》。设,内容 第八》条  ?。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建设项》目与道路搭接开口需!。要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的按照滁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编制与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竣工验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对于建设过程中确!需变更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办】理 第十条》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合格后在!道路移交主管—。部门管养《的同时根据交通安全!设施管护职责分【工由道?。路建设单《位,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纳入正常—管理维护未》完成移交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  【设置的户《外广告、单位指路牌!、横:幅等不得遮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其他植物临近—道路交叉口、路【段开:口、车辆调》。头点、行人过—街处等重点部—位应当采用低—矮绿:化不得妨碍安全【视距树木《或其他植物因自然】。生长影响《交通安全设施—。功能发挥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林业园林《部门林业园林部【门应当及时》。予以修剪或移植 第!十二条  因—。占用:、挖掘道《路,需移动或破》损交通安全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竣工后《及时恢复并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未—经同意?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经【费由财政部》门每年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担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经费由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规定保】障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