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8日!   <!》--:End?Fragme—nt--> 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指道】路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技术:监控设施、交—通诱导屏以及减速】带,、警:示桩、隔离护栏【、隔离绿化带等【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辅助?设施 第三》。条 : 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道路建设《单位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第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建《设 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应当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所需【资金由道《路建设单位纳入【道路建?设工程总《体预算 《。第七条  对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与原有道路搭】接形成路口所需【设置的交通安—全设施列入新建、】改建、?。。扩,建道路的建设内【容 :。第八:条  道路两侧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建设!项目与道《路搭接开《口需:要设置交通安全【设施的按照滁州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估!编制:与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第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竣工验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对于建设【过程中确需变更【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办理 ?第十条 《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验收合格后》在道路移交》主管部门《管养的同《。。时根据交通安全【设,施管护职责分工由】。道路建设单位—。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纳!入正常?管理维护未完—成移交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维护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一条— , 设:置的户外广告—、单位指路牌、【横,幅等不得遮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其他植【物临:。近道路交叉》口、路段开口、车】辆调头点、》行人过街处等重点部!位应当采用低矮绿化!不得妨碍安》全视距树木》或其他植物因自然】生长:影响交通安全设施功!。能发挥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林》。业园林部门林业【园,林部门应《当,及时予?以修剪或移》植 第十《二条  因占用、】挖掘道路《需移动或破》损,交通安全《设施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竣工后及》。时恢复并《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未经同意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损坏的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经费由财】政部门每年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实行分?级负担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经费由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规定《保,障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