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180-2018 建标库

附录A  技术指标与用地面积计算方法

A.0.1  本条规定了居住区用地范围的计算规则。

    生活圈居住区范围内通常会涉及不计入居住区用地的其他用地,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用地、城市快速路和高速路及防护绿带用地、城市级公园绿地及城市广场用地、城市级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设施用地等,这些不是直接为本居住区生活服务的各项用地,都不应计入居住区用地。

    生活圈居住区用地范围划定规则可参照图1、图2。

图1  生活圈居住区用地范围划定规则示意

图2  居住街坊范围划定规则示意

A.0.2  本条规定了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

    1  通常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应计入绿地,不应包括其他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2  根据《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2013的规定,建筑四周应设置散水,散水的宽度宜为600mm~1000mm,因此,本标准规定,绿地计算至距建筑物墙脚1.0m处。

    3  居住街坊集中绿地是方便居民户外活动的空间,为保障安全,其边界距建筑和道路应保持一定距离,因此集中绿地比其他宅旁绿地的计算规则更为严格,距建筑物墙脚不应小于1.5m,距街坊内的道路路边不少于1.0m。

    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可参照图3。

A.0.3  本条规定了居住区规划设计应汇总的各项技术指标。

    为便于对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方案与本标准是否相符,生活圈居住区综合技术指标应包含本标准第4.0.1条中相应生活圈居住区的用地控制指标,居住街坊综合技术指标应包含本标准第4.0.2条或本标准第4.0.3条中居住街坊用地与建筑控制指标的各项内容。

图3  居住街坊内绿地及集中绿地的计算规则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