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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