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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