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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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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