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 技:术指标与《用地面积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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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 居住—区用:地面积应包括住宅用!地、:配套设施《用地、公共绿地【和城市道路用地其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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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居【。。住区:范围内与居住功能不!相,关的其他用地以及】本居住区配套设施】以外的?其他: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不应计入!。居住区用地》;
】 2 当周界!为自然分界线时居住!。区用:地范围?应算至用《地边:界
【 3 当周!界为城市快速—路或:高速路?时居住区用》地边:界,应算至道《路,红线或其防护绿地】。边界快速路或高速路!及其防护绿地—不应计入《。居住区用地
】
,
—4 当周界为城】。市干:。路或支路时各级【生,活圈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应算《至道路中心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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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居住街《坊用地范围应算至】周界道路《红线且?。不含城市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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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当与:其他用地相邻—时,居住区用地范围应】算至:。。用地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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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当住】宅,用,地与配套设施(【不含便民服》务,设施)用《地混合时其用地面积!应按住宅和配套设施!的,地上建筑面积占该】幢,建筑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分摊《计算并应分别—计入住宅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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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居住:街坊内?绿地面积《的计:算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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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的屋:顶绿地可计入绿地绿!地面积计算方法应】符合所在城市—绿,地管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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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当绿地边界与—城市道路《。临,接时应算至道路【红线;当与居住【街坊:附属道路《临接时应算至路【面边缘;当与建【。筑物临接时应算至】距,房屋墙脚《1.0m处;当与围!墙、院墙临接时应】算至墙?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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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当,集中:。绿地与城市道路临】接时应算至道路红】线;当与居住街坊】附属道路临》接时应算至距路面边!缘1.0m处—;当与建筑物—。临,接时应算《至距:房屋墙脚1.5m】处
【A.0?.3: 居住《区,综合:技术指?标应符合表A.0.!3的要?求
表A!.0.?3 居住区综】合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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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必!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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