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黄山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9月2】5日:
黄山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7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3〕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各区、县和!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 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市,公安局会同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文化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等》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组每【年,。2,月底前完成》对被考核《单,位上一年度消防工作!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
第五条 消防!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六:条 考核内容—分为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部?分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布考核《方案(附《。实施细?则)
《 ,(二)各地自评被考!核单:位总:。。结上一年度消—防工作情《况对:照考核方案进行自】评并:于每年1月》10日?前将自评情况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三【)考核?实,施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第—一季度?成立:考核工作组》结合各?地自评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方案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四,。)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 第八条 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向被:考核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且考核》成绩排?前3:。。。名的被考核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 (三)经—市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市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 (四)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被考《核单:位由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向市政》府,作书面检讨
】第九条 考》。核内容的具体项目和!评分标准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并印《发执行
第十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故意干扰、阻碍考!。核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考》核工作组成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行政或者!党纪处分《
,。 第十《一条 被考核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对本区域内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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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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