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黄山!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黄山!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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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皖政〔20【12〕7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3》〕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各区《、县和?黄山风景《区、黄山《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被考核单位”—)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市公安局会—。同市综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委、市》文化委、市工商局、!市安监局等》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组每年2月底】。。前,完成对被《考核单?。。位上:一年度消防》。工作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
第五!。条 消防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六条 考】。核内容分为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部分
?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布考核《方案(附实施—细,则,)
: (二)各地自评!被考核单位总结【上,一年:度消防工作》情况对照考核—方案进行自评并于每!年1月10日前将自!评情况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三—)考核实《施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第一季度成立】考,核工作组结合各地自!评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方:案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 (四)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 :第八条 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向【。被考核单位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且考核成绩排前3名!的被考核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 (三)经市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市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被》。考核单?。位由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向市政府《。作书面检讨》
, 第九《条 考核内容—的具体项目和评分】标准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上【级文: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并印发执行
! 第十《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故意干扰、阻!碍考核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考核工】作组成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行:政或:。者党纪处分
】第十一条 被—考核: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对本区域—内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附件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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