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房建和市【政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条 为!规范房建和市政建设!市场劳务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和?谐发展根据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作业:。是指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 第三条 【市建:设局委托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具体管理劳务】分包市场《
第四—条 本市》范围内单项工—程建安合同额(或】中标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应实【。行劳务分包
!第五条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拟: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的应当使!用,持有相应《专业岗位技能证书】、与本?企,业签有劳动合—同、并由本企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职?工组成的《自有劳务作业队伍】
? 使:用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或在劳务作业—开工l0个工作日前!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送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号—、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编号、《社,保缴纳证明、—人员名册等相关档案!材料进行登记
【第六:条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没!有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应当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或在:劳务作业开工—。10个?工,作日前作为劳务发】。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分包!给其它不具备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及?龙岩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登记】表两份(附表2)】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审查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登记
?第七条 《 接受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对其》发出合格凭证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令其:改正并报《告市建设局》
第八条【。 劳务分包—。合同登记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当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合同主体是【否发生变动》、是否签订了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支付条款【及,可能导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向市建》设局报告
对于【承,接,业务合同的总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金1520【倍的建筑《劳务企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实行:重,。点监控并及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
第九条 市】建设局?在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对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进行核验
【 第十条 劳务!发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办公、住宿、】饮食、?文化、卫生等临时】设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企业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人应当对—分包人所《属劳务人员工资采取!直接支付《的措施所《需款项在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
第【十,二,条, 劳务《分包:企业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禁,止建筑劳《务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延】期支付或扣留分包】人的分包《。价,款
》第十三条 》 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务!企业全部《作业:人员中持有岗位技】。能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60%以上—
第:十,四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做好人员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施—工班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加强劳务价!款和工资收支—、印章使用、经办】人员配备、证—明材料归档等管理】
第十—五条 ? 实现?劳务发包交易行【为,的规范化、》。透明化劳务发包人应!在劳务?作业开?工前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送真实有—效的建筑劳务分包】计划信息表(附【表1)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其网站向社会发布】劳务发包信息
】 , 市建?设局门?户网站和《交易中心通过其网站!等提供建筑劳务分包!计,划信:息表和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表的网上下载和】信息接收服》务
? 第?十六条? 鼓励劳务发包人!积极推行《将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等和【人工费捆绑计价的】清单计?价分包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劳务发包人针【对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劳务企》业的:实际采取单项分包或!其它带有相》。对综合性质的分【。包方式支持》和鼓励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为】其业务发展创造【必要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十七条 鼓励】劳务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劳务分包企业】鼓励劳务发包—人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劳务发包交易交【易中心免《收,交易费仅向劳务【发包:收取场地费
【 第十八》。条 推荐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市2【003168号文】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302—14)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内!容、执行条》件和期限、监控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分包人拨付劳保费等!。事项
》。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就所监理工—程的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登记凭【证进行审《查核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予记入监【理日记发现劳务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得签《发开工令;已—进场施工的应—。责令:其退:场;拒?绝退场的应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告
!。 第二》十,条 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分包人!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
第二十一!条 市建设培训】中心按照市建设局的!部署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劳务作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鉴【。。定和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 》。 劳务发包人或劳务!分包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或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不良行!为记入档案
【 (一)劳—务发包人未报—送或所?报送:的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虚假的;
! (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劳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的;】
(三)【劳务发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劳务分包合同登记的!;
(四)劳!务发:包人未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的;
! (五)劳—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分包价款的;
【 (七》。。)劳务?分包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任务的;
(!。八)劳务《分包企业未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的;
(九)!。劳务:分,包企业的现场作业人!。员持有岗位》技能证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十)【聘用、招用、雇用】劳务: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企业【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的
》 :第二十三条 —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实行
附】表一龙岩市》建筑劳务分包计划】信息表.《DOC
附》表二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