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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房建和—。。市政:。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条— , 为规范房》建和市政建设市场】劳,。务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和《。谐发展根《据,。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作业是指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  市建设局委!托,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具体管理劳】务分包市《场    》。第四条  本市【范围内单项工程建】安合同额(或中标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应实行?劳务分包    第!五条: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拟【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的应当使用持【有相应专业》岗位技能证书、【与本:企业签有劳动—合同、并由本—企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职工组成的》自,有劳务作业队—伍,    《。。使用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或在劳—务作业?开工:。l0个工《作日前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送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号》、,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编号、社保缴纳证明!、人员名册》等相关档案材料进】行登记 第六—。条 :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没:有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应当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或在劳务作】业开工10个工作日!。前作为劳务》发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分包给》其它不?具备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及龙岩!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登记表两份(附表!2,)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审查《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登:记 第七条 — 接受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对其发【出合格凭证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令【其改正并报告市建】设局    第八】条  劳务》分包合?同,登记: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当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合同【主体是否发》生变动、是》否签订了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支付:条款及?。可,能导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向市《建设局报告 —。对于承接业务—合同的总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金1【。52:0倍的建筑劳务企】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实,行重点?监控并及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 第九?条,  市建设局—在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对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进行核验 》 ,  第十条 — ,劳务发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办公》。、住宿、饮食、文化!。、卫生等《临时设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企业: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  :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人应!当对分包《人所属劳务人员工】资采取直接支付的】措施所需款项在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 ?   第《十一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 ,。   第十》二,条  劳务》分,包企:业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禁止【建筑劳务《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延期支付或》扣留分包人的—分包价款   【 第十三《条  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务企业全部作【业人员中持》有岗:位技能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60%!以上 第十四—条 :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做好》人员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施工班】。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加强劳务价款—和工资收支、印章】使用、经办人员【配,备、证明材料—归档等?管理    第【十五条  实—现劳务发包交易行】为,的规范化、透明化劳!务发包人应在劳务】作业开工前》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送真实有效的建筑!劳务分包计划信息】表(附表1)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其网站向社会发【布劳务发包信—息    市—建设局门户》网,站和交?易中:。心通过其网站等【提,供,建筑劳?。务分包计划》信息表和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表《的网上?下载和信息接收【服务   》 第十六条  【鼓励劳务发包人积】极推行将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等和人【工费捆绑计》价,的清单?计价分包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劳务《发包人针对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劳务】企业:的,实际采取单项—分包或其《。它带有相对》综合性质的分—。。包方式支持和鼓励】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为其业务发展】创造必?要的公平《竞争环境   【 第十七条  鼓】。励劳务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劳务分!包企:业鼓励劳《务发包人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劳务发包交易【。交易中心免收交易费!仅向劳务发包收取场!地,费    第—十八条  推—荐,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市2:003168号文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302!14:)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内容、执】行条件和期限—、监:控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分包人拨付》劳保:费等事项  —  第?十,九条: , 工程监理单位应】就所:监理工程的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登!。记凭证进行》审查核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予记入监!理日记发《现劳务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得签发!开工令;已进场【施工的应责令其退】场;拒绝退场的应】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告    第—二十条? , ,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分包人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 ,   第二》。十一条  》市建设培训中心【按照市建设局的【部署: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劳】务,作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鉴定和?继续教育工作 【 ,  第二《。十二条  劳务发包!人,或劳务分包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或】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不【良行:为,记,入档案    【(一)劳务发包【人未报送或所—报送的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虚假的; 】 ,  (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劳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的;《    (三)【劳务发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劳务分包—。合同登记《的;:    (四)劳】。。务发包人未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的;    (】五):劳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分包价】款的;    【(,七)劳务《分包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任务的;  !  (八)劳务【分包企业未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的;  《  (?九)劳务分》包,企业的现场》作业:。。人,员持有岗位技能证】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 (十)聘》。用、招用、雇用劳】。务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企业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的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实】行 附表《一龙:岩市:建筑劳务分包计划信!息表.DO》C :附表二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