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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房《建和市政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 第一条  为规范!。房建和市政建设市】场,劳务秩?序完善?劳务分?包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和谐发【。展根:据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房建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劳务作《业是指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钣金、架》线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  第?三条  《市建:设,局委托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具体管理劳】务分包市场 —   第《四条:  本?市范围?内单项工程建安合同!额(或中标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应实行《劳务分包《。    第五—条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拟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的?应当:使用:持有:相应专业岗位技能证!书、与?。本企业签《有劳动合同》、并由本企业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的职《工组成的自》有劳务作业队—伍    使—用,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当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或》在劳务作《业,开工l0个工作日前!。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送劳务作【业人:员,。。身,份证号、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编号、社保【缴纳:证明、人员名册等相!关档案材料进—。行登记 《第六条 《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没有自有】劳务作业队伍—的应当在申请施【工许可?证时或在《劳务作业开》工1:0个工作日》前作:为劳务发包人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分包》给其它不具备建筑】劳,务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后由【劳,务发包?人将:劳务分包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及龙岩市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登记表两】份(附?表2)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进行审—查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和结算方式【等内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合同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重新【登,记 第七条  接受!劳务分?包合同报送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劳务分包合—同主:要内容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对:其发出合格凭—证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令其?改正并报告市—建设局    【。。第八条  劳务分】包合同?登,记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当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重点《核查合同主体是【否发生变动、是否签!订了补充协》议、是否存》在违反合同》支付条款及可—能导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发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等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应:当制止并《及时向市建设局【报告 对于承接业务!合同的总额超过其】注册资本金1520!倍的建?。筑劳务企业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实行重点监—控并及时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 ?第,九条  市建设局在!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对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进行核验—    第十—条,  劳?务发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办》。。公、住宿、饮食【、文化、卫生等【临时设施;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企业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   《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未执行!劳动合同规定拖欠、!克扣劳务人员工【资的发包《人应当?对分包人《所属劳务人员工资】采取直接支付的【措施所需款项在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中】扣除    第【十一:。条,。  :劳务分包《企业应向所》承建项目《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对所【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人员的生产安排、!质量:安全和工资》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接受劳】务发包人的协调【和管理    第】十二条  劳务【分包企业完成施工作!业内容?并,经劳务发《包人验?收,进入下一步施工作业!工序即为工》程质量责任履行【完毕禁止建》筑劳务发包》人以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延期支付或扣留分包!人,。的分包价款 —  : 第十三条  【劳务分包企业—。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务企业《全部作?业人:员中:持有:。岗位技能《。证,书的比例应当达到】60:%以上 第十四条】。 , 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做好人员聘—用、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培训、施—工班:。组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特别要加强劳务价款!和工资收支、—印章使用、经办【人,员配备、《证明材料归档等【管理    第【十,。五,条 : 实现劳务》发,。包交易行为的规范】化、透明化劳务【发包人应在劳务作业!开工前向《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送真实有效】的建筑劳务分包计划!信息表(附》表1)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过其》网站向社会发—。布劳务发包信—息,    市建设【局,门,户网站?和交易中《心通过其网站—等提供建筑劳务分包!计划信息表和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表的网—上下载和信息接收服!。务  ?  第十六条 【 鼓励劳务》发包人积极推行将辅!助材料、辅助机【械等和人工》。费捆绑计价的清单】计,价分包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劳务发包人针!对,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同!。劳,务,企,。业的实际《。采取单项《分包或其《它带有相对综合性质!的分包方式支持【和鼓励低《。。资质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为其业务发展创!造必要的公》平竞争环《境 :   第十七条【  鼓励劳务—发包人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劳务》分包企业鼓》励劳务?发包人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完成劳务发【包交易?交易中?心免收交易费—仅向劳务发包收取】场地费  》  第十八条  推!荐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市2003!168号文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03】0214)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承包商付】款担:保及分?包,商履约?担保:。、劳:务人员工资》支付连带责任—的内容?、执行条件》和期限、监》控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分,包人拨付劳保费【等事项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就所监理【工程:。的,劳务分包《企,。业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及,是否具备《合同登?记凭证进行审查核】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应,予记入监理》。日记发现《劳务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得签发开工令;已】进,场,施工的应责令其【退场;拒《绝退场?的应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报告 !。   第二》十条  劳务发包人!必须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结算方《式向分包人足—额支付建筑劳—务分包?价款不得《违约拖欠《、克扣或拒付发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垫?。资带资   —。 第:二十一条  市【建设:培训中心按照市【建设局的部署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劳务作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鉴定和继续—教,育工作 《   第二十二【条  劳务发包人或!劳务分包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有关监管机【构责令改正或—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不良行为记入档!案    (—一)劳务《发包人?未报:送或所报送》的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虚假—的;   》 (二)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劳务人员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只签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的;  ! , (:三)劳务发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劳务—分包合同登》记,。的;    (【四)劳务发》。包人未?选择符合资质等【。级条件的劳务分包】企业的;   【 (五)劳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分《包,价款的;《    (七)【。劳务分包企业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任?务,的;    (【八)劳务分包—企业未委派项目【劳务队长等管理人员!的,;  ? , (九)劳务分包企!业的现场作业人员】持有岗?位技能证书未—达到规定要求的 】  : (:十)聘用、招用、雇!用劳务?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企】业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的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实?行 附?表一龙?岩市建筑劳务—。。分包计划信息—表.DO《C 附表二建—筑劳务分包登记【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