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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庆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庆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   ? ,         !        】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       【        】       【。 , , 2013》年9月6日 —  安庆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3〕《。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各县(市)、区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市公!。安局会同《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等—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核工—作组每年《1月底前完》成,对,各,县(市)、区—政府上一年度消防】工作: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 第五条】  消防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六条  考核内容!。分为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部—分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布考核方案— (二)各》地自:评,各县(市)、—区总结上一》年度消?防工作情况对照【考核方案进行自评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自评情况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三)考核实施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第》一个月成立考—核工作组结合各【地自评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方:案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四)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八!。条  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向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且考核成绩】排前5名《的县(?市,),、区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三)经市【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市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由—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作书面检讨 第九】条 : 考核内《容,的具体?项目和评分标准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并】印发:执行 第十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故意干扰!、阻:碍考核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考核工作【。组成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行《政或者党纪处分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附件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