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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庆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庆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       【     》       【        】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     》 ,   ?    《       【 ,     201】3年9月6日   !。 安庆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3,〕2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各县(市—)、区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牵头市公安局会同】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安监局等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 考核工作组每年1!月,底前完成对各县(】市)、区政府—上一年度消防工作情!况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 第五条—  消防《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 第:六条  考核内【容分为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个部《分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考核准备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实际》制,定,并公布考核方案 】(二)各地自评各县!(市)、区总结上】一年:。度消防工作情况【对照考核方》案进行自评》。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自】评情况?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三)考核实施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年第一?个月成立《考核工作组》结合各地《自评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方【案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四:)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八】条 :。 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向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且?考核:成绩:排前:5,名的县(市)—、区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抄送—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单!位, (三)经市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市》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由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作书》面检讨 第九—条  考《核内容的具体项目】和评:分标准?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并印》发执行 第十—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故意干?扰、阻?碍考核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考核?工作组成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给《予行政或者》党纪处分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附件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