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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招标 《 ?第九条 招标组【织者是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相:应,能力的建设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 第十条 —。招标组?织者享有下列—权利    ! (:一,)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招标活动!; 《    《 (二)选择和确】定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 》    (》三)根据评标原【则决定评标、定标】办法; —     (四【)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 ,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建【设工程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者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     (二】)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手续已办】妥;    ! (三)《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    《(四)已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基础工!程临时建设许可【证; —    (五)【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并?能满足?合同工期进度—的,要求; 》  ?   (六》)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者将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可以采用项目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办法但对】单位工程除基础、二!。次装修、专》业设备的分》部工程因特殊原因】。可以实行分部—招标外其他不—得进行肢解招—标,。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 (:一):公,开招标由招标组织】者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发布招标】公告; 《 ,  ?。   ?(二)邀请招标由】招,标组织?者向有承《担该工程项目—施工能力的三个以】上企业发出》招标邀请书并—至少要有三个企【业参加投标 【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确定招标组】织者:。; 《     (—。二)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  ?   (三)—报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四)—发出: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  —   (《五)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将审查?结果通知各申请投】标单:位,。; ?   《  (?六)召开招》标会议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发售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并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  :  : (七?),。组织设计人》员、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答疑并形成书面【材料分发《投标人 【第十五条 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  (一)工程【综合说明包》括工程名称》、地址、招标项目、!占地范围、工程规模!和技:术,要求、质量标准以及!。现场条?件、招标方式、【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对投标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等—;, :     (二】)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    (三—)工程量清》单; 》     (四)建!设资金说明;—  》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    (》六)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方式; 《     【(七)?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及采用】的技术规范; 】     —(八)工《。程是否允许分包【及允:许,分包的项目; !  :。。  : (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   (十)评标、!定标办法; 】     (十一)!招标、?答疑、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的—日程安排;》 ? ,   ? (:。十二)投标》保,证,金的数?额;   】  (十《三)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主《要条款; —  ?   (十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招】标文件以中文为【准 ? 第十六》条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组织者不】得擅自变更其内容】确需变更的经原【审查:单位认可后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通知参加投标单位并!重新确定《投标:截止:时间: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有权要》求,修改或者返》还投标文件 【。 第十七条— 发:出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小?型工程不少于二十日!大中型工程》不,少,。于,三十日 第十!八条: 标底价应当由工】程成本、《利润、税金》和风险?因素构?成 ? 第?十九条 标》底价由招标组—织者负责编制作为】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造价的预《测或:者控制范《围,一个工程只能确定】一个标?底,价 :     编制!标底:价时工程量应当依】据规定的统》一工程项目、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   《  标底价》不得泄露 第二十!条 :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标底价?超过投资计划时【建设:单,位应当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