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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检测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服务和监管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暂行规定(!。赣建字[2》00:6]5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 第?。三条  鹰潭市城】乡,建设局是我市建设】工程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部门并委—托,鹰潭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实施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区—。所属工程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全市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实行检测机构】登记制度凡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承揽工程【检测业?务的所有检测机构必!须办理登记注册未】经登记注册的检测】机,构不得在我市—承揽:检测业务鹰潭—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全市检测机构】的登记注册》管理工作指导下辖】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检测》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鹰】潭市本地区》检测:机构登?记注册应提供—如下主要资料 (】。1,)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2【)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复印件; (3)!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证书及—复,印件; (4—。)检测机构法人证复!印件及法人联系电】话、详细地址; (!5)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6)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我市以》外地区检测机构【。登记注册《应提供如下主—要资料?。 (1)《鹰潭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支?机构申?请,表 (见附件1) !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2)外省检测机构进!赣备案手《续; (3)本【市办公及实验场所】房产:证明面?积不低于40OM】2在我市实验室有所!开展检测业务的【成套设备、》仪器; (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 (5)【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 !(6)?申请开展检测项【目及:。参数:需要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计量》检,定证书; (—7)申请开展检【测项:。目及参数《需要的标准规范【目录;? (8)《工商营?业执照?; :(9)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10)—申请开展检测—项目及参数需要【的,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岗位证书、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 (1】1)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 (12)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检测人员必须】在人社部《门办理一年以上的】社,保手续 《第五条  鹰潭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为 (一)是—否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 (二—)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或非法转包】检测业务; (三)!被检测工程项目【是否与相关》参建方有隶》属关系; 》(四)是否有—伪,造、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五)是否按规定【签订检测合同;【 (六)《从事:检测和?见证人员以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七)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合法、《公正、真实和准【确; (八)是否】按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九)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的仪器设备及环境;! (:十)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 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第六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检测机构或者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检测机构的工作场地!(包括施工现—场)进行抽查; (!三,)组织进行比对试】。验以:。验证: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四)对检测》问题投诉有依—据的、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有疑议的组织复!检 (五)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要求:的检测行《为,时责:令改正? ,(六)对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对监督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没有进行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进入市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签订书》面合同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检测费用 第八条】  建?设单位不得委托无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不得弄虚作假】送检试样 》第,九条  检测机【构,应,依,据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证书《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开展工程检—测业务 第十条【。  检测机构不得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不得转【包检测业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不?。得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不得压》。价恶性竞争 检测】机构应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十一条 ! 检测机构》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检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规定;检测机构在】承接到检《。。测任务后应按相【关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检测!方案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方确认后连—。同检测合《。同一起报项目质监机!。构备案方可进行检测!进场检测时必须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项目质监【机,构,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对检!测过程进行全—过程见证项目质监】机构对?检测行为和数—据进行现《场随机抽查 现【场检测工作》必须有不少于—两名持证上》岗的检测人员进行检!测 第十二条  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经】备案的检《测方案进行》。检测特殊《情,况确需修改》方案的?应由委托方征得设计!、监理等相》关单位认可并报【项目质监《机构:重新备案后》方,可进行检测 第十】三,条 : 地基基础检测机构!采用堆载法进行【静载实验的必须【有钢锭或标准砼预】制块等计量》准确的配重材—料 :检测机构在我市登记!时应提供在鹰潭市域!内的最大受》荷不低于1200】0KN的《。成,套主、副梁(—不少于1套、正规】设,计,图纸、购置》发票)以及堆—载试验所用不少【。于2千吨的钢—锭或预制砼配—重材料每块配重【材料:上应至少两》面,有不:可,涂改的单《位名称标识;设备】和配重材《料清单(注明品【。种、规格《、数量?。、单位重量、总重量!等)以及所有权证明!材料;不少于8【00㎡的《检测:。钢梁和配重》材料堆放场》地所有权证》或租赁证明文—件及支付凭据 【第十四?条  ?检测机构应建立检测!档案:工程检测《档案管理《应规范、统一内容】包,括,。检测:。。合同、检测方—案、原始资料、【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 检测机构应在!检测: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报,项目:质监机构不合格【检测结果(含测试曲!线)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项目质监机构并建】立检测结《果项目台账》。 第:十,五条 ? ,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查》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外—地进鹰检《测机:。构违反本《。规定第五条有关条】款的其检《测,结果无效市城乡【建设局作出暂停进】入本市市场、一年内!不予办理进鹰登【记手续并《报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资质做出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罚 1.—委托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2,.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伪造检测》报告的; 3.弄虚!作,假送检试样的 第十!八,。条,  检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进行严!厉处罚并在》。鹰潭市城乡建设【诚信系统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并网上通报一年】内记:录次数达二次者【两年内不得申请【在我市登记已—登记的?取消:其登记资格并视情节!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1.使用!不符合条件的—检测人?。员的; 2》.未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的; 3.】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 4.—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 5.转【包检测业《务的; 《。6.未?取得:相应检测《资质:的擅自承担检测【业务的; 7.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 8.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9.未按规定】上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10.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 11.压价恶性】竞争行为的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鹰潭!市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实行》 ,。附件1<?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鹰潭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分【支机构申请表 ! 单! ,位 名? 称: (》盖章) 】。 详 细 地 址!   【 :邮政编码 》   】 注册资金【(万元) 】  —。 资?质证书编《号及 ?有效:期  — ?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编号及有效》期   ! ? 资质证书内—容     !    【 ?机构负责《人姓名 《 ,。。 职 务 】 性别?。 《技术职称 】电 话 【手 机 !     】 ,   》    】 :   【 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姓名 】 职 务 【 性别 》 技?术职称 》 电 《话, 手 机【 》   《 ?    !     !   !。   ?   —    】  》 :   ! 登记检《测业务 项目 !   □《地基基础    】  □钢《结构 □室内环境】。      □沉降!。。测量 □建筑节能 !。     》□建筑幕《墙 □设备安装【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 (】□内必须《打“√”或“—×”)   —  — 拟在《本市检测人员配备情!况 《 姓名 】 上岗证书号 ! 职称 学!历, , : 专业 《 : 身份证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主要仪器设备】及检定/《校准情况《 主】要仪器设备 名【称/型号《/规格 测量!范围:。。 精》度 检定有效!期, 自》校周期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检测机构意—见 》  审核人    !      —        】年  ?月  日 — 质监站】意见  【   ?复核人   —         !  :    年  月 ! 日  ! 本:表格一式四》份检测机构和质监站!各两份<《!--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