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对—规划批准《的,红线占地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职责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协调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扬尘治理》中的各项《工作并?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分包《施工: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参建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承担维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三)】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将工地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督促】和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状》。况实行与安全生【。产同时检《查、同时《考评: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存在问题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或检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应当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监督、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第五】条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
(!一,)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二)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当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应当【定期清扫、洒水
】(,三)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当【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四)?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
(五)《建筑物内垃圾应【当,。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六)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七)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时,。其搅拌?场所应当采用—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采用覆盖》等措施
(》。八,)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创、?切割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当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当洒水【降尘
(九》)城镇、旅》游景点、《重点文物保护区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清洁能源【严禁燃煤和燃—柴草
?(十)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采用硬质】。围挡减少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十一)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严禁工地污》水未经沉淀处理后】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道
?(十二)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垃,圾应当分类存—放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
,(,十三)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十四】)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临时绿】化、透水《铺装或者遮盖
【(十: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当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减少或】停止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第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要?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作业记》录台账?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应—当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自查自—纠;在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时也应纳入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
第七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治理【监督公示牌标明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主要】控制措?施,、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期】或空:气质量指数》。达,重度污染时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采取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措施净化】。空气质量
第九条 !建设工程中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检查评价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及以上】至80分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优良;检查考评时依!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表(见附件)!进行评分其他建【设,工程参照执行
第】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为?不合格的应当—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约谈;对不按规【定期限落实整—改,的、情节严重的【建,筑工地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附《件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江西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表!
》。
—序号
》
评价项目
【
,
评价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
1—
,
,。
:。主要:道路及裸露场地【处,理
》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
20分
!
,
?
【
2《
,
,
防止扬尘措施
!
?主要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土!方作业?采取:防尘措施
—
,
13?分
—
《
【
》3
:
车辆冲洗及土!方运输
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土方运输》采用覆?盖,措施
13】。分
?
?
【
4
】
建?筑物内垃圾》
清运
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7分—
?
—
5!
,
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
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分
!
:
《
:
,。
?
6
有!扬尘的场所封闭、降!。尘,等
《
现场搅拌场所封闭!、,降尘:措施细颗粒材料采】取覆盖措《施
:
7《分,。。
:
》
】
7?
使用清洁能!源
施工现场!使用清洁能源严【禁燃煤?和燃柴草
》
5分
—
》
】
8
》
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采!用,硬质:围,挡,减?少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13分【
《
》
》
9
—
,
设置排《水沟及沉淀地
】
严禁工地污水未!经沉淀处理后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道
【。
7分?
,
—
《
《
10
】。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垃圾存放清运【
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
!
5分
【
:
—
《
11
—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
【。。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
5分
【 ,
》
《
,
合计
【
,
:。
100—分
:
!
《
,
【。备注本检查》评价表是以》房,屋建筑工程为对【象制定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应,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评价《项目、评《价标准及《评价应得分数—<!--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