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根据《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督》函[:2017]169】号,)以: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或,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渣土运输】单,位
(一)建设【单位的主要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对规划批准的【。红,线占地范围内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对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职责在【。工程承发包合同中】明确协调参建的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扬尘《治理中的各项工作】并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及时足额支付相】应的费用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负总责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做好分包施工—范围内的扬》尘,治理工作;参—建,单位及现场人员应】当承担?维护: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三)监理!。单位的主要责—任,监理:单位应当将工地【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督促和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扬尘治理状况【实行与安全生产同时!检查、同时考—评,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存在问题《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渣土运输】单位的主要责任【渣土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管理
第!四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或,检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时:应当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监督、同时检查、】同时考评
》 第》五条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
:(,一)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应当《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二)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当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应当定期清扫、洒水!
(三?)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当: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四)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
(五)建筑!。物内垃圾《应当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六:)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七)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时其搅拌》场所应?当采用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当密闭存放或采用】覆,盖等措施《
,(八)市《政道:路,施工进行铣创—。、切割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当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当洒—。。水,降尘
(九)城【镇、:旅游景点、重点文物!。保护区及人口—密集区的施工现场】。应当使用清洁能源严!禁燃煤?和燃柴草
(十)】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采用硬【质围挡减《少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十一【)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严禁工地污水未】经沉淀处理后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道
(十二)【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垃圾应当】分类存放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
(十?三)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十四)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的应当》进行临时绿》化、透水铺装或【者遮盖
(十五)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当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减少或!停止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第六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制定】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要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作业记《录台账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应当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纳:入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做到与】。安全生产同时自查】自纠;在项》目,部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时也应】纳,入工地扬尘》治理的?内容
第七条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主要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治理监!督公示牌《标明施工《现场负责人、环保监!督员:、扬尘污染》主要控制措》施、监督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期或空?气质量指数达—重度污染时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采取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措!施净化空气质量
】第九:条, ,。建设工程中》房屋建筑工程扬【尘治理检《。查评价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及以上至8【0分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优良;检查考评【时,依,据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表(见附件)进【行评分其他建设【工程参照执行
【第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为不合格】的应:当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约谈;对不》按规定期限落实整】改的、情节严重的建!筑工地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或依法依规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附件】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江》西省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检查评价表
—
:
序!号
?
:评价项目
评!价标准
《
,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
—1
主—要道:。路及裸露场地处理
!
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措【施
20【分,。
:
【
?
:
2《
防止扬尘措!施
主要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土方作业采【取防尘措施》
13分
】
】
—
—3
车辆【冲洗及土方运输
!
: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土方运输—采用覆盖措》施,
13—分
—
!
:。。
4
建【筑物内垃《圾
清运
—
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
—
7分
》
】
?
?
5
施】工现:场焚烧废弃物
】
: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
:。
5分
】
【
》6
《
有扬尘的场所封】闭、降尘等》
现》场,。搅拌场所封闭—、降:尘措:施细颗粒材料采取覆!盖措施
【7分
—
!。
7
!。使用清洁能》源
施工【现场使用清洁能源严!禁,。燃煤和燃柴草
】
5分
》
【
?
:
?
,8
?
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
采用硬质围挡!,,减少施工作业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
13分【
》
】
9》
,
设《置,排水沟及沉淀—地
严禁工地!污,水未经沉《淀处理后直接—排入城市排水—管道:
7分
!
》
《
1—0
:
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垃圾存放】清运
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
5分!
:
】
《
11》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
应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5分
!
?
:
《
【合,计
》
1—00分?
,
【
—
?
备注【本检查?评价表是《以房屋建筑》工程为对象》制定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应根据本办法第五】条的内?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评价项】目、评价标》准及评价应得—。分数<!--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