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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2002年!9月27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7,月,27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与激励】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六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利用、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技推动、政【策激励?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节约与《发展相互促进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部署《、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 第:五条 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将《。。。节,能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并进行》年度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 ,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综合协】调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节能综合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考《核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能源等部门以及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能负责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制定《相关领域节能规划】及政策措施》并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财政、统【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通过】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节能宣传周、节】能社区、节能家庭、!志愿者?服务等形《。式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节能!意识倡?导并推行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节能知识】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的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举报》后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会同】本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编】制本领域的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本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指导》、监督生《产单:。位逐步淘汰落—后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  !。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效率地—方标准? ,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节能—地方标准 》  鼓?励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通【过管理和技术等措施!达到更高能效水平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节能工作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节能监察机构—具体实施《节能监察工作  】。 用能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的—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完善能?源统:计,指标和监测体—系改进和《规范能源统计方【法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省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及有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设区的市以》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信:息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节能公共—服务平台公布—节能:政,策法规、节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目录发《布节能新产品、【。节能新技术信—息促进?节,能信:息资源共享为社【会提供节能指—导和服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节《能咨询专家库—为制定节能政策提】供智力支持》为实:施节:能工程和项目—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促进各类节!能服务机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从事节?。能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鼓【励节能服务机构通】。过与:用能单?位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收:益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  第十七》条 :用能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新—增能耗降低能源消耗!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防止能源浪—费   (一)【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  《 (二)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  【 (三)加强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实行能源!成本:控制管?理;   (—四)建立健全—能源计量、检测【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保证》能,源计量数据的准确和!可追溯;   (五!),建立:月度能源消费统计】台账和?能源利用情》况,。分析制度;》   (六》)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第十:八,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及—其他用户无偿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市场价?提供能源《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按照【能源消费《量给予补贴  【。 ,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的《监督:管理和跟踪指导 】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具体名单】由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征【求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会同同—级统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以上?不满五千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制订—年度节能计划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在每年三月!底前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同时抄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 第二十《一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能源!审计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能源审计—。报告同时抄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核【能源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  (一《),查阅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核对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能耗;   (三】)检查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   (—四)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审查》。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六)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第二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确定能源管【理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源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节能—培训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业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工业行业能源消【耗标准加快》推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煤:炭、电力、石—油石:化等主?要耗能?行业结构调整和【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工业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淘《汰落后?产能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改进用电【方式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技术提【高电能使用效率【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并网技术标准加强】电网建设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优先【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供—接入、计量、结算等!上网服务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规定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能源】主管部门应》当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技,术实施太阳能、【风能:。屋顶工程   【。鼓励单?位、:个,人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使用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产品提高保—温隔热和通风—采光性能《降低:采暖、制冷、照明】、动力等设备—。的能:耗;因地制宜—实施屋顶绿化—。   第二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控制【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的《。照明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用电能耗  】 ,公用设施、公共场所!的照明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及其控制系—统应当优先使用节】电技术、《节能产品和新能【源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轨道交通推广—。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科学规划调【整公共交通》线,。路布局优化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用非机—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动力交》通工具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严格准入制!度,。;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引导运输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加快《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老—旧营运车船》加快:现有交通《车船、装卸设备【、收费系统、—隧道照?明节能改造、升【级  ? 交:通运输?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根据:生产:过,程中:运量、运力》、,施,工作业等《。多种因素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提高交通用【。能设备的使用效率】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督—促本级?公共:机构:按,照规定开展能源审计!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优先将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时《应当优先采购列入】目录中?的,节能产品、设备 】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制定节电、节油【等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使用节【能产品、设备—。利用电视电话会议、!无,纸化办公等现代化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的指】导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的农业机械、【。设,备和渔?船推广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和运输等环节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应用鼓励发!展,农村:户用沼气优》先发展集中供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使用生活《节,。能设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城乡居】民生活节能提倡节约!型,的用:能消费方式鼓—励城:乡居民?使用节能家电、【照明产品《、交通运输工具降低!能源消耗 》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与】激,励措:。施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作为《扶持的重点领域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个!人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鼓《励和支持开展节能信!。。息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省》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项目、—重点节能工程 【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节能:专项资金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产品技—术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和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提高:节,能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 ,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财政补贴《、价格调控、税【收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下列节能》活动   (—一)推广、使—用节能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和新能》源、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工具;   (二!)生产、《使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   ?。(三)推广》、使用?锂电:池等:高效能?源转换、存储技术和!产品:;   (四—)采用热《电联产?、利用余热》余压:、,。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技术;  》 (五?。)开发利用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   》(六)?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节能建筑材料【、技:术和产品《;   《(,七)对?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能源】化综合?利用;   (八)!节,能服务机构》按照市场《机制参?与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用能管理;—   (九)国家和!本省:确定的?其他节能活动 【  第?三十七?条 鼓励金融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范围提高服务】效率为节能服—务机构提供项目融资!等,。金融服务 》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领域—促进节能技术改【造   第三十八条! 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制度】。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他主《要耗能行业的企业】分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类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推广【。和节能?产,品开发等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用能单位对!节约能源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可以从节约能源价!值中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企业单位用于本单】位的节能奖励资【金可以计入》成本费用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机关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批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节能评》估报告予以审查通过!。的,; :  (二)》对未依法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予以》审批或者核准的;】   (三)—。不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规定的;  ! (五)对违法用】能行为的举》报、:。投诉:不依法?处理的;  —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