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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2002年9【月27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7月【27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 :。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与激励措施【 ,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利用、《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技推动、】政策激励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节约与发展相互】促进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部署、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第五条 【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将节【能,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并进行】年度考核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综合》协调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节能综合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考《核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能源等部》门以及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能?负责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制定相关领域节能】规划及政策措施并】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财政、统—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通过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节【能宣传周《、节:能社区、节能家庭】、志愿?者服务等形式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节能意?识倡导并推行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节能知?识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的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举报—后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 ,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会同【本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编制本领域的】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  》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本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指导、监督生!产单位逐步淘—汰落后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效:率,地方标准 》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节能地—方标准   鼓励】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通过管理和—技术等措施达到更】高能效水平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节能工作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节—。。能监察机构》具体实施节能—监,。察工作?   用能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的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完善能《源,。统计指标和监—测体:系改进和《规范能源统》计,方法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省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及有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设区的市】。以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信息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节能公共服务【。平台:公布节能政策法规】、,节,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目录!发,布节:能新产品《、节能新技术信息促!进节能信息资—源共享为社会—提供:节能:。指,导,和服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节能咨询》专家库为制》定节能政策提供【智力:支持为实施节—能工程?和项目?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促进各类节!能服务?机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从事节》能,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 鼓励?节能:服务机构通过与用能!单位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收益 》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十七条 用!能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新增能耗降低能!源消耗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防止能源浪费! ,  (?一)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   (!二)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 》  (?三)加强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实行》能源成本控制管理;!   (四)建【立,健全能源计》量、检测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保证能源计!量数:据的准确和可追【溯,;  ? (:五)建立月度能【源消:费统:计台账?和能源?利用情况《分析制度;   】(六)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第十【八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及其他用户》无偿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市场价提供能源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按照能源消费—量给:予补贴   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的监督】管理:。。和跟踪指导 —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具体名单【由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征!求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会同同级】统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以上不满五】千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制订—年度节能计》。。划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在每年三—月底:前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同时抄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能源审计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能源审计报!告同时抄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核能源—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查阅: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核,对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能耗; —  :(三)检查》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 》  (四)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五》)审查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六)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第二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确定能源管—理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源【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节能培训 】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业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工业行业能—源,。消,耗,标准加?快推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煤炭、电力—、石油?石化等主要耗能行】业结构?调整和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工业《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淘汰落后产!能  ?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改进用电方【式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技术提高电能!使用效率 》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并网:技术标准加强—电网:建设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优先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供接入、计量、【结算等上网服务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规定?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能源主管部门!应当: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技术实【施太阳能、风能【屋顶工程   【鼓励:单位、个《。。人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使用》。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产品提高】保温隔热和》通风采?光性能降《。。低采暖?、制冷、照明、动】力等:。设,备的能耗;因地【制宜:实施屋顶绿化   !第二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控制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的照明《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用电能耗   公!。用,设施、公共场—所的照明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及其控制系【统应当优先》使用节电技术—、,节能:产品和新能源—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轨道交】。通推广?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科学规划调整】公共交?。通线路布《局优化?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用非机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动力交【通工:。具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严,格准入制度;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引导运输》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加快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老—旧营运车船加快【现,有交通车船、装【卸设备、《收费系统、隧道照】明节能?改造、升《级,   ?交通运输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根据生产过程—中运量、运力、施】工作业等多种因【素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提高交通—。用能设备的》使用:效率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督促本级公—共机构按照》规定开展能源审【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优先将?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时应】当,优,先采:购列:入目录中《的节能产《品,、设:。备,。 ,。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制定:节电、节油等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使用节能产品—、设备利用电视电话!会议、无纸化办【公等现代化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的指导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的【农业机械、设—备和渔船推》广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和》。运输等环节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应】用鼓励发《展农村?户用沼气优先发展集!中供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使用生活节》能设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城乡居—民生活节能提倡节】约型的用能》消,费方:式鼓励城乡》。居民使用节能家电、!照,明产品、交通—运输工具《降低:能源消耗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与激励措施  !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作为扶持】的重点领《域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个人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鼓励【和支持开展节能信息!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  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省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项【目、重?点,节,能工:程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节能专项资》金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产品技《术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和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提高节能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财政?补贴、价格调—控、税收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下列节能—活动   (一)】推广、使用节能【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和:新,。能,源,、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工具;?。   (二)生产】、使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   (三【)推广、使用—锂电池等《高,效能源转换、—存储技术和产品; !  (四)采用热】电联产?、利用余热》余压、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技术;  — (五)开发利用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   (六】。)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节能】建,筑材料、技术和产品!;   (》七):对,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能源:化,综合利用;  【 (八)节能—服务机构按照市场机!。制参:与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用】。能管理?; :  (?九):国家和本省确定【的其他节能活动 】 ,。 第三十《七条 鼓励金—融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范围》提高服务效率—为节能服务》机构提供项目融【资等:。金融服务  —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领域促进节】能技术?改造   第三十】八条 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制度《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他主要耗》能,行业的企业分—。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类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推广【和节能产品开—发等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用能单》位对:节,约能源?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可以从节约能!源,价值中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企业!单位用于本单位的节!能奖励?资金可以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机关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批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节?能评估报告予以审】查通过的;   】(二)对未》。依法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予以《审批或者核准—的;:。 ,  (三)不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  【 (四)违》反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规定的;   (五!)对违法用》能,行为:的,举报、投诉不依【法处理?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