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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 (200》2年:。9,月27?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1《3年7月27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18《年5月31》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节【能管理?。。。  :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与激】励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能源利用、》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的开发、应用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节能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科技推动、政【策激励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节约:与发:展相互?促进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的,能源发?。展,战略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建立节能《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部署、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第五条 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 ,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节能: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将节能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并进《行年度?。。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将其作为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能综—合协调?。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节能综合》规划及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节—能,监察、考核以及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能源等部门】以及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能》负责相关领域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制定相关【。领域节能《规划及政策》措施并接受同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技、【财政、统计、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通,过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节能宣传周】、节:能社区、《。节能家庭《、志愿者《服务等形式》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公众的【节能意识倡导—并推行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节能—知识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的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举报】后及时调查核—实、依?法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二章 节》能管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会:同本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编制本【领域:的节能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并组织实施 !  :第十: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本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指导《、监督生产》单位逐?步淘汰落后》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   】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  :第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依法制定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和主要用能设【备,能源效率地方标准 !  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建【筑节能地方标准  ! 鼓励?。。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企业【能效指标进行对比分!析通过?管理和技术等—措施达到更高能效】水平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节,。能法律、法规和【。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节能!工作需要《委托依法设立的【节能监察机构—。具体实施节能—监察工作   用】能,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的节能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  —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完—。善能:。。源,统计:指标和监测体—系改进和规》范能源?统计方法确保能【。源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  省?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会》同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及有:关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设区的市以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信息 》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节能公共服务平【台公布?。。节能政策法规—、节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目录?发布节能新》产品、?节能新技《术信息促进节能信息!资源共享为社会提供!节能指导和服—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节能咨?询专家库为制定【节,能政:策提供智力》支持为实《施,节能工程和项目【。提供服务 》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促进各类节—能服务机构》发展: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示,范和其?他公益性节》。能服务?   节能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从事节能《。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鼓励!节,能服务机构通过与用!能单位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与用能单位【分,享节能收《益,   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十七】条 用能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新增能耗降【低能源消《耗,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防止—能源:浪费 ?  :(一)?。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  — (二)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   —(三)加强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实行能?源成本控制》管,理;   (四)】建立健全能源—计量、检测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保证能源计量数【据的准确和》可追溯;  — (五)建立—月度能源消》费统计台账》和能源利用情况分】析制:度;   (六)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 第十八条 —。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及其他用户】无偿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市场价!提,供能源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按照!能源:消费量给予补贴 】  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的监督管理和】跟踪:指导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重点用》能单位具体名—单由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征求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会同同级统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 —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以—上不满五千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制订年度节能计【划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在每年三【月底前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同时:抄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能源审计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能源审计报告同时】。抄报同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审计—。报告进行审》核能源审《计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查,阅用能系统、设【备台账?资料检查节能—设,计标准?。的执:行情况;   (二!。)核对?能源消耗计量记录和!财务账?单评:估分类与分》项的能耗《。;,  : (三?)检查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状况;?   (四)审【查能源计量器—具的运行《情况检查《能耗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 , (五?)审查能源》消耗定额执行—情况;   —(六)查找存—在节能潜力》的用能环《节提出?合理使用《能,源的建?议;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确定能源管!理,人员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源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节能培训  —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工业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工业行业《能源消耗标准加快推!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煤炭、电力、【石油:石,。。化等主要《耗,。能行业结构调整【和节能技术改造【推广应?。用工业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产品淘汰落后】产,能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用户改进用电—方式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技术提高电能使】。用效率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并网技术标准】加强:电网建?设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优先】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供接入、计量、结】算等上网服务  】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规《定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能?源主管部《门应:。。当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技《术实施太阳能—、风能屋顶工程 】  鼓励单位、个】。人,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使用节能门窗【、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产品提高保温—隔热和通风采光性能!降低采暖《、制冷、照明—、动力等设备的能耗!;,因地制宜实施屋顶绿!化   第》二十六条 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控制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等公《用设施?、公共场所的—照明: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用电能《耗   《公用设施、公共场】所的照?明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及其控制》系统应当优先使用节!电技:术、节能产》品和新能源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轨道《交通推广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科学规划调【整公共交通线路【布局优化《城市道路网络系统】完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用非机动、节【能环:保和:新能:源动力交通工具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严格《准入制度;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引《导运输?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加快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老旧【营运车船《加快现有《交,通车船、装》。卸,设备、收费系统【、隧道照《明,节能:改,造、升级   交】通,运输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根据生产过程【中,运量、运力》。、施工作业等多种因!。素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提高交通用—能设:备的使?用效率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本《级公共机构实—行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督促】本,级公共?机构按照规定开展能!源审:计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优先将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时应当优先!采购列入目录中的节!能产品、《设,备   《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制定节【电、节油等》。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使用节能产品、设备!。利用电视《电话会议、无纸化办!公等现代化》手段: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和农?村节能工作》。的指导?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的:农业机械、设备【和,渔船推?广农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藏和运输等环节!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的应用鼓励发】展农村户《用沼气?优先发展集中供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使用生活节能设【备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  ! 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城乡—居民生活节能提【倡节约型的用能【消费方式鼓励城【乡居:民使用节能家电【、照明产品、交【通运:输工具降《低,能源:消耗 ? , 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与激】。励措施 《 ,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作为扶持《。的重点领域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个人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能源、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  鼓励《和支:持开展节《。能信:息和技术交流与合作!   第三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本省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项目【。、重点?节能工程   【第三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设】立节:能专项资《。金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产品技术】研究开发、》示范、推广》和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提高节能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财政补贴、价【格调:。控、:税,。收优惠、政府优【先采购?等方式?。鼓励:。和支持?下列节能活动 【  (?。一)推广、使用【节,能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和新能源、节能】环保交?通运输工具;  】 (二)生产、使】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   (三)推【广、使用锂电—。池,等高效能源转换、】。。存储:技术和产《品;   (四【),采用热电联》产、利用余》热余压、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技【术;   (五【)开发利用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资源《;   《(六)?在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节能!建筑:材料:、技术和产品—;   (七)【对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能!源化:综合利用;   】(八:。)节能服《务机构按照市—场机制参与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和用能管理; 】  :(九)国家和本省确!定的其他节能活动 !  第三《十七条 鼓励金融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供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范围提》高服务效《率为节能服务机构】提供项目融资等金融!服务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节能领域促】进节能技术》改造   第三十】八条 ?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制度: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他主要耗能】行业的?企业:分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类实施差》别,电价政策  —。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推广和节!能,产品开发等》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用能单位对节约能!源取得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可,以,从节约能《源价值中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企业单位—用于本单位的节【能奖励资《金可以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机》关,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批准!建,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条】件的节能评估—报告予以审查通过的!;   (》二)对?未依:法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予以审批或者核准的!;   (三)不】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 :  :(四)违反》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规定的;》   (五》)对违法用》能行为的举报、投】诉,不依法处理》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