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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若—干规定?。。 ,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宜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成熟一梯加建一梯!”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 , 一、本规定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层数—高于5?层(含5层》)或:顶层住户《入口楼?面高度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增设电梯】用地应在现有住宅】用地红线范围—内 :  :鹰,潭市:中心城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规定《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必须得到【增设电梯《住宅(同住宅单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户》数业主书面》同意   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由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同【住宅单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户数业》主(含5名以上【业主代表)或既【有住宅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既有住宅原】。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单位具体负!责工程报建等相关】。工作   —既有住宅《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申请人及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向市城乡规划、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设计》编制勘察、》设计文件   【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报建审】批手续   (一】)制:定方:案设计方案包括【规,划用地、《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图—(,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和【。效果图等   【(二)方《案申:报,申请人?将拟:增建电梯的设—计方案(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份)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报  》 (三)批前公示】申请人?。需在增设电梯现场】。公示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同时公示该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10日  ! 1.公示期届【满期间未接到—。梯,位业主对《。。增设电梯《事项的异议业主代】表凭三分之二以上】户数业主《书面:签名(含三分之【二)可将增》设电梯的申请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2.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事,项存在异议的业【主应与公示》中的业?主代表联系自行【协,商处理异议》;双方要求在有关】方面协?调 下处理异议的可!请所:。在地:。。的,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派的人员进行!协,。调,处理   3.经协!商或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召开听证》会,并依据听证》会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不能接》受处理意见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四)方!案审批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或经》依法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该,增设:电梯建筑 》设计方案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五》)施工图申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后申请《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增设】电梯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对楼?房增设电梯的结构】安全性负责申请人在!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增设电梯施》工图纸(电子文【件一:份、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须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同!时向市?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审!核根据?需要必要时》应,提供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材料增设【电梯经?市消防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增设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  【。 (六)委托施【工及:监理申请人在—办,理完增?设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到市: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增设电梯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申请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施工单位要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负责   !(七:)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到,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规?划验收合格后申请人!还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七、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电:梯内的显著位置 】  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的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安全、》建,筑平面?设计、结构等应当满!足现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九、电梯井》。。尺寸(除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应【满足不大于 2.】5米×2.5米【载重量控制在800!公斤以内电》梯外观应与》原建筑?物及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增设电梯后【对城:。市规划无重大影响 !  (一)申请沿城!。市主次?干道:加装电梯《的加:建电梯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须满足规划—要求同时增》设电梯?应符合道路景观规划!要求 ?  (二)增设电梯!退用地?红线距离应保证消防!安,全,及出行通道(净宽不!小于4米)的要【求   (三—)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低、多、中高层】住宅建筑与多、【中高、高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得小于9米 【  (四)》增设电梯通过连廊】与原:住,宅楼相连《的连廊伸出长度不得!大于2米   (】五)增设电梯应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规,定的:间距要?。求 :   十、电—。梯的安装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安装电梯】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后】方可施工   十!一、电梯的安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的应当对其—安装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  十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十》。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仅?作为原?住宅建筑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由此》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进行产权登记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  十四《、,电梯使用管理及维护!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业主】也可以共同》决定:。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 【  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定期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 十五、贵溪市、】余江县?、龙:虎山景?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及,。鹰潭市全市范—。围内非住宅类建筑】。(如办公楼、商【场、医院等)申请】增设:电梯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十七、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