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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宜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成熟一梯加【建一梯”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  一、本规定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层数高【于5层(含5层)】。或顶层住户入口楼】面,高度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增设电梯》用地应在现有住宅】用地红线《范围内?   鹰潭市中心】城,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规】定,  :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必《须得到?增设电梯住》宅(同住宅单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户数业主】书面同意   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由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同住宅【。单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户数?业主(含《5名:以上业主代》表)或既有住宅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既有住宅原》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单位—具体负责工》程报建等相》关工作 《   既有住宅【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申请】人及: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向】市城:乡规:划、: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设计编制—勘察、设计文件  ! 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报建审批!手续   (一【。。),制定方案设计—方案包?括规划?用地、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图(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和效果】图等   (二)方!案申报申请》人将拟增建电梯的】设计方案(》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份)—。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报《   (三》。)批前公《示申请人需在增【设电梯现场公示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同时公示该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10日   1.公!示期届满期间未【接到梯位业主对增设!电,梯,事项的异议业—主,代表凭?三分之二以上户数业!主书面签名》(含三?分之二)可将增设电!梯的申请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2】.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事:项,存,。在异:议的业主应与公示中!的业:主,代表联系自行—协商:处理异议;》双方要求在》有,关方面协调 下【处,理异议的可请所在地!的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派的人?员进行协调处理【   3.》经协:商或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召开听证会【并依据听《证会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不《能接受处理》意见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 (四)方案审批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或!经依法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该》增设电梯《建筑 设《计方案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五)施】工图申?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后申请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增—设电梯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对楼:房增设电梯的结【构安全性《负责申请人在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增设电梯施工图纸(!电子文件一份、【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须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同时:向市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审核—根,据需要必要时应提】供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材料增!设电:梯,经市消?防,。。。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增设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委托施工及监理申!请人在办理完增设】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到市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增设电?梯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申请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施工单位要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负责 ?  (?七)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到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规》划验:收,。合格后?申请人?还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七【、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电梯?内的显著位置  】 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的,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安【全、建筑平面—设计、?结构等应当满—。足,现,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九、电梯井尺!寸(除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应,。满足不大于 2.5!米×2.5》米载重量控制—在800公斤以内电!梯外:观应:与原建筑《物及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增设:电梯后对城》市规划?无重大影响   】(一:)申请?沿城市主次干道加】。装电梯的加建电【梯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须满足规!。划要求同时增设电梯!应符合?道路景观规划—要求:   (《二)增设《电梯退用地红线距】离应保证《消防安全及》出行通道(净—宽,。。不小于?4米)的要求  】 ,(三)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低、多、中高—层住:宅建筑与多、中高、!高,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得小于9》米   (》。四,)增:设电梯通过连廊【与原:。。住宅:楼相连的连廊伸出长!度不得大于2米【   (五)增【设电梯应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规定的—间距要?求 :   十、电梯【的安装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安装电梯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后方可】。施工 ?   十一、—电,。梯的安?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的【。应当对?其安装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十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十—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仅作为原住宅!建筑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由此: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进行产权—登记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  十四、电梯使】用管理及维护—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业主也可以共—同决定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定【期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十五》、贵溪市、余—江县、龙虎山景【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及鹰潭市全!。市范:围内非住宅类建筑】(如:。办,公楼、商场、医【院等)申请增设【电梯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十《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十七、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