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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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宜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成熟一梯加【建一梯”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层《数高于5层(含【5,层)或顶层》住户入口《楼,面高度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增设【电梯用地应在现有】住宅用地红》线范围内
鹰潭!市中心城《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规定】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必须得到—增设电梯住》宅(同住宅单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户数业主—书,面同意?
?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由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同住宅单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户数业【主(含5名以上【业主代表《)或既?有住宅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既有》住宅:原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单位具!体负责?工程报建《等相关工《作
既有【住,宅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申:请人及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向市城乡规划、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设计编《制勘察、设计—文件:
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报建:审,批手续?
(一》)制定方案设计方案!包括规划用》地、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图(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和效果图等!
(《二)方案申报申【请人将拟增建电【梯的设计方》案(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份)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报,
(三)批【前公:示申请人需在增设】电梯现场公示—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同时!公示该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10日
1.公!示期届满期间未接】到梯位业主》对增设电梯事项的异!议业主代《。表凭三分之二以上户!数业主书面签—。名(含三分之—二)可将增设电【梯的申请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2.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事项》存在异议的》业主应与公示中的业!主,代表联系自行协【商处理异《议,;双方要求在有关方!面协调 《下处理异议》的,可,请所在地《的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派的人?员进行协调处理
】 3.经协商或】。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召开】听证会并依》据听证会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不能接受处—。理意见?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 (四)方案【审批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或经—依法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该增设电梯建筑 设!计方案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 (五)施—工图申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后申请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增设电梯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对楼房增设电—梯的结构安》全性负?责,。申请人在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增设电梯施工图纸(!。电子文?件一份、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须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同时?向市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审核根【据需要必要时应【提供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材,料增设电梯经市【消防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增设: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委托施工及监理申请!人在办理完增设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到市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增设电?。梯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申请:。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施工单位要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负】责
(七)【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到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规:划验收合格后申【请人还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七、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电梯内的】。显著位置
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的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安全、建筑平面!设计、结构等应当满!足现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九、》电梯:井尺寸(除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应满足【不大于 2.5米×!2.:。5米载重量控制在8!00公斤以内—。电梯外观应》与原建筑物及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增设电梯后对【城市:规划无重大影响
! (一)《申请沿城市主—次干道加装》电梯的加建电梯【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须满足规!划要求同时增设【电梯应?符合道路景观规划】要,。。求
(二)增设!电梯退用地》红线距离应》。保,证消:防安全及出行通【道(净宽不小于4】米)的要求
【 (三)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低、【多、中高层住—宅建筑与多、中高、!高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得小于9》米
(四)【增设电?梯通过连《廊,。与原住宅楼相连【的连廊伸出长度【。不得大于2》米
《(五:)增设电梯应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规定的间距要—。求
》十、:电梯的安装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
安装》电梯: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后方可施工
!十,一、电梯的安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的】应当对其《安装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十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十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仅作为?原住宅建《筑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由此: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进行—产权登记《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四:。。、电梯使用管理及维!护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业?主也可以《共同决定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
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定期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十五、?贵溪市、余》。江县、龙虎山景【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及鹰潭市全—市范围内《非住宅类建筑(如】。办公楼、商场—、医院等)申请【增,设电梯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十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十七、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