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宜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成熟一!梯,加建一梯”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 一、本规定【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层数高于5层(含5!层)或顶《层住:户入口楼面高度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增设《。。电梯用地应在现有】住宅用地红》线范围内
鹰】潭,市中:心城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规,定
?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必须得到增设电!梯住宅(《同住宅单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户数业主书面同【意,
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由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同住宅《单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户,数业主(含5名以上!业主代表)》或既有?住,宅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既有住宅原—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单位具?体负责工程报建等】相关工作 》
既有住宅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申请【人及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 ,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向市《。城乡规?划、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设:计编制勘察、设计】文件
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报?建审批?手续:
(《一)制定方案—设计方案包括规【划用地、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图(?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和效!果图等
(二)!方案申报申请人【将拟增建电梯的设】计方案(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份,),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报
(三!)批前?公示:申请人需在》增,设,电梯现场《公示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同时公?示该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10日
— 1:.公:示期届满期间—未接到梯《位业主对增设电梯】。事项的异议业—主代表凭《三分:之二:以,上户数业主》书面签名《(含三分之二)可将!增设电梯的》申请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2.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事项?存在异?议的业主应与公【示中的业主代表联】系自行协商》。。处理异议;双方要】求在有关方》面协调 下》处理异议的可请所在!地的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派的人员进行【协调处理
3】.,经协商或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召开听证会—并依据听《证会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不《能接:受处理意见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 :(四:)方案审批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或经依法!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该增设?电梯建筑《 设计方《案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 (五)施—工图申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后申请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增?设电梯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对楼房增设电梯!的结构安《。全,。性负责?。申请:人在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增【设电:梯施:工图纸(电子文件】一份:。、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须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同时向—市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审核根据需要—必,要,时,应提供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材料增设电》梯,经市消防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增设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委托施工及》监理申请人在办【理完增设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到市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增设电梯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申请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施工单—位要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负责
(七)!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到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规—划验收合格》后申请?人还: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七、】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电梯内的显著!位置
》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的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安:全、:建筑平面设计、结构!等应当?满,足现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 九、电梯井【尺寸(除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应满足不大于 !2.5?米×2.《。5米载?重量控制在800】公斤:以内电梯外观应与】原建筑物及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增设电!梯后对城市》规划无重大影—响
(一)【申请沿城市主次干道!加装电梯的加建电梯!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须满足规—划要求同《时增设?电梯应符合道—路景观规划要求
! (:二)增设《电,梯退用地《红线距离应保证消防!安全及出《行通道(净宽不【小于4?。米):的要求?
(三)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低、多!、中高层住宅建筑与!多、中高、高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得小于?9米:
?(四)增设电梯【通过连廊《与原住宅楼相连的】连廊伸?出,长度:不得大于2米
】 (五)增》设电:梯应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规定》的间距要求
】 十、电梯的安装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 安装电梯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后方?可施工
》 十一《。、电梯?的,安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的应】当,对其安?装,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十—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十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仅作为原住宅】建筑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由此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进行产权—登记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 十四、电梯使【用管理及《维护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业主也可【以共同决定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
【 :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定期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十五、【贵溪市、余江县【、龙虎山景》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及—鹰潭市全市范—围,内非住宅类建筑(如!办公楼、《商场、医《院等)申请》增,设电梯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十《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十七、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