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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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方便居民生】活提高宜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业主自愿、公开透明!、充分?协,商成熟一梯加建一梯!”,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既有住宅是指】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层数高于5层(含!5层)或顶》层住户入口楼—面高度?。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米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 增设电梯用地!应在现有住》。宅用地红线范—围内
? 鹰潭《。市中心城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适】用本规定
【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必须得【到增设电梯住—宅(同?住宅单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户!数业:。主书:面同意
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由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同住《。宅,单,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户【数业:主(含5《名以:上业主代表》。。)或既有住宅产【权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委托既有!住宅原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等?其他单位《具体负责《工程:报建等相关工作【
既有住【宅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申【请人及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向市!城乡规划、》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补【充勘察?、设计编制》勘察、设计》文件
《 六、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报?建审批手《续
(》一)制定方》案设:计方:案包括规划用—地、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可行《性分析增设电梯【的总平面图》。(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和】效果图等
(】二)方案《申报申请人将拟增】建电梯的设》计方:案(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件一份)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报
(三【)批前公示申请人】需在增?设电:梯现场公示》。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同时公《。示该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限!10:日
1.—。公示期届《满期:间未接到《梯位业主对》增,设电梯事项的—异议业主代表—。凭三分之二以上户数!业,主书面签名(含三】分之二)可将增设】电梯的申请材料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2.公示期间对【增设电梯《事项存在异议的【。。业主应与《公,示中的业《主代表?联系自行协商处【理异议?;双方要求》在有关?方面:协调 下处理异【议的可?请所在地的社区【、小区物业公司、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指派的人员进行协】调处理?
?3.经协商》或协调?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召开听证【。会,并依据听证会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不《能接受处理》。意见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四)方案审批—公示期限届满—无异议?或经依法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申报的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该增设电!梯建筑 设计方案】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五)—施,工图申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增《设电梯?建筑设计方案后申】请,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增设电梯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应对楼房增设电【梯的结构安全性负】责申请人在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增!设电梯施工图—纸(电子文件—一份:、纸质文件》一式三份须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的同时向市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审核:根据需要必要时【应提供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材:。料增设电梯经市【消防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增【设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委托施工及监理申!。请人在办理完增设电!梯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到市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取得增?设电梯?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申?请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施工单位要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施【工过程安《全负责
(七)!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到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手!续规:划验收合格后申请人!还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七【、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电梯内】的显:。著位置?
?八、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的建筑间【距、建筑退让、消防!安全:、,建筑平面《设计、?结构等应当满足【现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九、电梯井】尺寸(除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应满足】不大于 2.5米×!2.5米载重量控】制,。。在800公斤—以内电梯《。外观应与原》建,。筑物及?周边环境协调、【统一增设电梯后对城!市规划无《。重大影响
》 (一)申请【沿城:市主次干道加装电梯!的加建电梯后退【规划道路红线距离】须满足规划》要求:。同时增设电》。梯应符?合道路景观规划要求!
(《二)增设电梯退用地!。红线:距,离应保证《消防安全及》出行通道(净—宽不小于4米)的要!求
(三)南北!向平行布置》的低:、多、中高层住宅】建筑与多、中高【、高层住宅建筑间距!不得小?于9米
(四)!增设电梯通过连廊与!原住宅楼相》连,的连廊伸《出长度不《得大于2《米
(》五)增设电梯应符合!。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规》定,。。的间:。距,要求
》 十、电梯》的安装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安装电】。梯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告知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后方可!施工
》 十一、《电梯的?安,装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同意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的应当对其安【装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电梯《的安装活动结束后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校验】和调试并对校验【和调试的结果负责】
: ,。 十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施】工安装应当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规!。定要求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十三、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仅作为原》住宅:建筑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由—。此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进行【产权登记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改造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 十四、电》梯使用管理及维【护,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业主也可《以共同决定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
, 电梯使用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定期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
十【五、贵溪市、余江县!、龙虎山景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以及鹰潭市全市范】围内非住《宅类建?筑(如办公楼、【商场:、医院?等)申请《增设电梯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十六、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十》七、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