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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西,省公路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本省境内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所属设施   【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县为主体》。和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安全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 第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其中县【道,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或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的建设以及【村道的组织建设工】作   第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 第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并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七》条,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   ?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行】业,监管统筹计划—编报及监督管—。理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 第八条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纳》。入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目标?体系 第二章 【标准和设计   第!九条 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 《  县道和乡道应】当,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其中县道一般!应按三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乡道应?当按:。照四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应当不低于!双车道标《准村道建《设标准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一般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  第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技术?安,全论:证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路面结构应当!选择能?够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养!护的结构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推广使—用江西省农村—。公路中?小桥梁设计通用图(!试用:)   《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按照保障安—全畅通的要求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等附属?设施:以及危桥改造—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农村客运的发展需要!农村客运候车亭【应与农村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和建设【。  :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或大桥、特大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他工程项《目可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或大桥、特》大桥梁、隧道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三级公《路、中桥的施工图】一阶段设计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报省!公,路管:。理局备?案其余农村公—路项目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四:级以上(含四级)公!路、桥梁《、隧道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但【设计文件应》具,备路线平纵断—面,图、路基《。标准:断面设?计、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物结构图以及施【工图预算等基—本文件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投入!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鼓?励积极争取金融【部门信贷支持—用于有偿还能—力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第十:九条: 国家和省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设计、咨询、】审查、?管理、监督及质量】保证金等费用  】 省级补助资金在计!划下达后10—0%拨?付,至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应及时、全额拨付!至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级补助【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也应同步拨付到位!省级奖励资金待项目!交工验收后由—省交通运输厅依据】验收备案情况下拨】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  第二《。十二条 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建立《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并按】规定进行《项目财务决算和竣】工,。审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实行“】七公开”《。制度即年度建—设计:。划公开、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招标过程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建设【资金使用公开、竣(!交,)工验收《公开鼓励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  》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依法应当列入】农用地的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  第二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可以编制》符,合本地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的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十【八,条 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独立】的隧道、特》大桥:梁、大桥工程项【目应当单独进行招标!投标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项目合?并招:。标 :  第二十》九条 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应当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  第三十条 农村!公路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或中!桥以上(含中桥)】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施工许可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并经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的即视同批准开工建!设   《第三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据职责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加强质量与技【。术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额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交付由建设》单位设立专户保【管质量缺《陷责任期满、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量保证金应当返!还施工单位  【 第三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或者安全事—。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 ,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农!村公路项《目中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大桥以—上,(含:大桥)桥梁、—。隧道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设区【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其他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划【分由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确—。。定  ? 第三?十五条 农村公路】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中—桥,以上(含中桥)桥】梁、隧道《工程应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并应》依法实行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其它《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可以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县为—单位组建一个或几】个监理组进行—监理;有条件—的可: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社,会监理机《构监理?   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应当注?重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加】强现场质量抽检确保!。质量避免返工—   第《三,。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报告制度】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应在每?月28?日之前将本设区【市截止本月的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情况【报省公路管理—。局 第五章 工程】验收  《 第三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交、】竣工验收之》前应及?时向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申—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未《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鉴定【的项目?。不得组织交、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验!收制:度县道、中》桥以上(含》中桥)桥梁、隧道工!。程项目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验收】乡道:、,村道、小桥项目【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备《案省公路管理局对】农村公路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 第三十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县道、》中桥以?上(含中桥》)桥梁、隧道—。工程项目一般按项】目验收;乡》道、村道、小—桥可以乡《(镇)为单》位按:年度分批次》组织验收《 ,  第四《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 !  第四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安全畅通【。。   第四十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对本》辖区农村公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第】四十三条 》农村公路《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由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工:。程结束后移》交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省公路管理【局应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 第四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加强廉政建设】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有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省公—路管理局应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核减、收回】专,项补助资《。金核减或停》止,下达下年度》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补助?资金的;   (】。二)擅自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的; 》  (三《)擅自?改变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用途或调整改【造项:。。目的;   (四)!。未按要求及时足额配!套地方自筹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的; 【  :(五)项目计划【下达一年仍未组【织实施的;项目【。已开工资金连—续结转两年的; 】  (六)应招标项!目未依法《招标的; 》  (七)发生【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或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   (八—)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   (九—)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 (:十)不按省》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工程进展情况的;】   (十一)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八条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交通运输部!门的行?业,管理权限和职能【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赣】交规划字〔2—014〕《15:0号:)执行  》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原【。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赣交计字〔2—007〕6》6号)、《江,西省农村渡口改渡建!桥管理办法(—赣,交计字〔2》007〕65号)】、江:。。西省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验收《办法(赣交计字〔】20:07〕39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厅办字!〔2014〕13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