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西省公?路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本省境内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所属设施
— 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县为主》体和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安全!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 第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其中县道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或《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的建设以》及村道?的组织建《。设工作
—第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 第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并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七条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
》 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行业监《管统筹计划》。编报及监督》管理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纳!。入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目》标,。体系
第二章 【。标,准和设计
—。 第九?条, 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
: 县道和乡道应】当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其中县道《一般应按三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乡道?应当按照四》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应当不低于【双车道标准村—道建设标《准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一般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第,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技术安全论证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路面结构应当选择】能够: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养护的结构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推广使用江【西省农村公路中小】桥梁设计通用—。图(试?用)
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按照保障安全!畅通的要求》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等附属设】施以及危桥改造【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农村《客运:的发展需要农村客运!候车亭应与农村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和,建设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或大桥、《特大: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他工程项目—可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或大桥、》特大桥梁、隧道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三级【公路:、中桥的施》工图一阶段设计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报省公路管理局】。备案其余农村公路】项目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四,级以上?(含四?级)公路、》桥梁、隧道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但设计】文件:应具备路线平纵断面!图、路基标》准断:面设:计、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物结构—图以及施工图预【算等基本文件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投入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鼓》励积极争取金—融部门信《贷支持用《于有偿还能力—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第,。十九条 国家和省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设计—。、咨询、审查—、管理、监督及质量!保证金?等费用
省级】补,助资金在计》划下达后100%拨!。付至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应及时、全—额拨付至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级补助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也应同!步拨付到位省级【奖励资金《待,项目交工验收后由省!交通运输厅依—。据验收备《案,情,况下拨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第二十二条 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建立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并按规定进行项】目财务决算和竣【工审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实行“七公》开”制度即》年度建设《。计,划公开、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招:标过程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建设资!金使用公开》、竣(交)》。工验收公开鼓励【。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依法应当列入农【用地的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第》二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
【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可《。以编制符合本—地,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的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十八条 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独!立的:隧道、特《大桥:梁,、大桥工程》项,目应当单独进行【招,标投标?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项目合—并招标
第【二十九条 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应!当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 第三十条 【农,村公路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或中桥以上》(含中桥)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施—。工,许,可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并经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的即视同批准开工!建设:
第三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据职?责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加强质量与技术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额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交付由—。建设单位设立专户保!管质量缺陷责任期满!、,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量保证—金应当?返还施?工,单,位
《第三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或者安全事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农:村,公路:项目中?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大桥以上(含大桥】)桥:梁、隧道《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设区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其他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划分】由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确【定
? 第三十五条 农村!。公路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中桥以—。上(含中《桥)桥梁、》隧道工程应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并》应依法实行》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其它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可以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县为:单位组建一个—或几个监理组—进行监?理;有条件》的可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社会监理机构监】理
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应当注重!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加:强现场?质量抽检确》。保质量避免返工
! 第:三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报告!制度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应在每】月28日之前—将本设区市截止【本月的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情况报省【公路管理《局
:第五章 工程验【收
第三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交、竣工验—收之前应《及时向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申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未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鉴定的—项目不得组织交、】竣工验收
第三!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验收制?度县道、中桥以上(!含中桥?),桥梁、隧道工程【项目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验收!。乡道、村道》、小桥项目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备《案省公路管理—局对农村公路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第—。三十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县道、?中桥以上(》含中桥)桥梁、【隧道工程项目一般】按,项目验收;乡道、】村道、小桥》可,以乡(?镇):为,单位按年《度分批次组织—验收
第四【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
第四】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安全畅》通
第四十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对本辖?区农:村公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 第四十三条 农!村公路?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由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工程结束后移!交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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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省公《路管理局应》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四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加强廉政建设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有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省公路管理【局,应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核减、收【回专项补助》资金核减或停止下】达下年?度,。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补助资?金的;?
(二)擅【自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的;
—(三)擅自改变【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用途或调《整改造项目的—。;
(四)未】按要求及时足额配】套地方?自筹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的;
(【五)项目计划下达】一年:仍未组织实施—的;项目已开工【资金连续结转—两年的;《
(六》)应招标项目未依法!招标的;《
(七)—发生: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或【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
【 (八)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
】 , (九)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 (十)不按—省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工】程进展情况的;
! (十一)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八,条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交通:运,输部门的《行业管理权限和职能!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赣交规!划字〔2014〕1!50号)执行
【 ,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原》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赣交!计字〔20》07〕?66号)、江西【省农村渡口》改渡建桥管理办法】(赣:交计字?〔2007〕6【5号)、江西省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验】收办法(赣交—计字〔?200?7,〕39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厅办字〔2!014〕《1,。3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