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西省!公路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资本省境内农村公!路新建?和改建工程的建设】管理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所属设施!。
, 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县为主体和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安全环保、】。确保质量的原则
! 第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其《中县道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或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建设;乡(镇)人!民政府在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乡道的建设以及村】道的组织建设—工作
》第,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分阶段—建设重点《按照:简便适用、切合【实际: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建—设
第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节能降耗保】护生:态环境并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 第七条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工作
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和行业监管—统筹:计划编?报及监?督管理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纳—入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的目标体!。系
第二章 标【准和设计
第九!条 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建设标》准,
: ,县道和乡道》应当按?照等级公路建设标】准建设其中县道一】般,应按三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建设乡【道应当按《照四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面宽》。度,应当不低《于双车道标准—村道建设《标准应当根据当地实!际需要和经济条【件确定一般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 第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的技》。术指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经技术【安全论证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建?或扩建路《面结构应当选择【能够就地取材—、易于施工、—有利于后期》养护的结构》桥涵:工程应当采用—。。经济适用、施—工方便的结》构型:式推广使用江西省农!村公路中小》桥梁设计通用图(试!用)
第十【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抗灾能力!按照保障安全—畅通的要《。求同步建设交通【安全:、排水和生命安全】防护:设施等附属设施以】及危桥改造
】第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农村【客运的发展需要【农村客?运候车亭应与农【村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和建设—
?第十四条《。 农村公路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或大桥、特大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进行;其【他工程?项目可直接采—用施工图一阶段设计!
?第十五条 农村【。公路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或大桥【、特大?桥梁、隧道》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三级公》路、中桥的施工图一!阶,段设计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审批报省公》路,管理局备《。案其余农村》公路项目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第十六?条 农村公路四级以!上(含四《级)公路、桥—梁、隧道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其?他农:村公路工程的—设计可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承担但!设计文件应具备【路线平纵断面—图、路基标》准断面设《计、: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物结构图以及—施工图预算等基本】文件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管理
》 第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政府投?资为主、农村社区】投入:。为辅、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 鼓:励农村公路沿—线受益?单位捐?。助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鼓励【积极争取《金融部门《信贷支?持用于有偿》。还能:力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 第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单位和个人—集资不得强行让农】民出工?、备料确需农民出】资,、投入劳动力的应当!由村民委员会征得】农民同意
第十!九条 国家和—省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补助资金—应当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农村公路补助【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中提取设计】、咨询、审查、管】理、监督及质量保证!金等费用
【省级补助资金在计划!下达后?100%拨付至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应及时、!全,额拨付至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级】补助:。资金及县级自—筹资金也应》同步拨付到位—省级奖?励资金待项目交工】验收后由省交通【运输厅依据验—收备:案情况下拨》
第二十条【 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资金足额—落实到位并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
第二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征地—拆迁款
《 第二《十二条 各设—区市、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按规定建立【资,金使用的明》细台账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并按《规定进行项》目财务决《算和竣工审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应—当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第四章— 组织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应实行?“七公?开”制度即年—度建设计《划公开、《建设资金《补助政策公开、招】标过程公开、施工】。过程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建设资!金,使用公开、竣—(交)工验收公【。开鼓励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路建设】用地:依法应?当列:入农用地《。。的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应】当公开
》 ,第,二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
】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可以编制】符合本地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的招—标文件范本
】第二十八条 对【于规:模较大、技术复【杂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以及独立】。的隧道、《特大:桥,梁、:大桥工程项目应当单!独进行招标投—标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多项目合并招标
! , 第二十九》条 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梁、隧道!。等工程应《当选择持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施工路基改!建和公路附属—工程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条件下《。。可以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当地】农民参加施工
!第三十条 农村公路!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或中桥以上【(含中桥《),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施工?。许可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受理、—审查和批准》;,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成相》应准备工《。作并经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的即视》同批准开工》建设
第三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依据职责明—。确质量责《任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加强质】量与技术《管理
第三十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设定质量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质量保证金一—般为施工合同额的5!%质:量保证金由施工单】位交付由建设单位设!立专:户保管质量缺陷【责任期满、质—量缺:陷,。得到有效处置后【质,量,保证金应当返还施工!单,位
第三十三条! 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或者】安全事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农村公路项目中】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大桥以上【(含:大桥)?。桥梁:、隧道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设区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其—他,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职责划【分由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确定
】 第三十五》条 农村《公路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中!。。。桥以上?(含:中桥)桥梁、隧【道工程应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并《应依法实行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其它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可以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县为单《位组建一个或几【个监理组《。进行监理《;有条件的》可通过招标方式委托!社会监理机构监理
! 农村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应当》注重技术《服务:。和指导?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加强现场质量抽检】。确,保质量避免返—工
第》三十:六条: 农村公《路建设?。实行报告制度—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应在每月28日之】前将本?设区市截止本月的】。工程建设进》度、资金《到位报表《。。以及其他有》。关情:况报省公路》管,理局
第五章 工】程验收
《 第三《十,七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交、竣工《验收之前应及—时向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申请《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未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质量鉴!定的项目《不得组织交、—竣工验收
》 :。第三十八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行,验收制度县道、【中桥以上《。(含中桥《。。)桥梁?、隧道工程项目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验收乡道、】村道、小桥项目由】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报,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备案省》公路管理局对农【村公路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抽》查
第三十【九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可以合?并,进行县道、中—桥以上(含中桥)桥!梁、隧道工》程项目一《般按项目《验,收;乡道、村道、小!桥可以乡(》镇)为单位按—年度分批次组织验收!
第四十—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
第四十一】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安全畅通【
第四十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对本辖—区农村公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工作
第四十!三条: 农村公路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由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工程结束后【移交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 省公》路管理局《应,。加强:。全省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县两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
《 第四十五条 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加强廉?政建设从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行政责任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有关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省公?路管理局应》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核减、收回专】项补助资金核减或停!止下达下年度农【村公路建设》。投资计划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补!助资金?的,;
:。 , (二?)擅:自减少建设规模、降!低技术标准的—;
(三)擅自!改变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用】途或调整改造项目】的;
(—四)未按要求及【时足:额配:套地:方自筹?资金或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的!;
: (五)项目【计划下达一》年仍未组织实施的;!项目:已,开工资金连续—结转两年《的;:
(六》)应:招标项目未》依法:招标的;
(七!)发:生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或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
】(八)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
(九)工【程质量?不合格的;
】(十)不按省—相关规定及时报送】工程进展情况的;
! (十一)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 , 第四十七条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并》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管理局备案
!第四:。十八条 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县【(市)交通运输部】门的行业管理权【。限和职能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赣交规划字—〔20?14〕?150号)执行
】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本办!法发布之日原—江西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赣—交计字?〔2007〕66】号)、江《。西省农村渡口—改,渡建桥管理》办,法(赣交计》字〔2007—〕,65号)、》江西省?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验收办?法(赣交计字〔【2007《。〕39号)、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厅办字—〔20?14〕13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