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 ? 总则
》 第一条 》 ,为加强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园?是指: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普、文化及—健身等?活动有?相应的设《施和良好生》态环境的《城市绿地《和公共场所包括综合!性公园和植物园、】动物园、儿童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等专类—公园
?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内《已建成的和在建的公!园以及?规划确定的公园的】建设、管理和保护】
第四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经费上保障—公园: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公《园或者以捐》赠、认养、有偿命名!等形式参与公园建设!。
, 第五《。条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园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园管理工作
!公,园业主?或者:受公:园业主委托经营、管!理公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园管?理单位)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 , 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园应当得】到全社会的保—护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民有】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市公园【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与改】革、规划、》建设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公园建【设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八:条 新建》、,扩建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现!有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并《逐步:调整以达到国家规定!
》第九条 《 依法确定为公园】的土地属《国有划拨公共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不符合公】园规划要《求的驻园单》位应当逐步迁出【暂时不能迁出的【应,当遵:守本办法不得破【坏公园景观》及各类设施不得影响!游人游?览,安全不得《擅自:在公园内进行—任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第十条 公园的设!。。计、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其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建设部公—园设计规《范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验收经市—公园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第十?二条 公园内水、】电、燃气等》市政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应当隐蔽【。埋,设,不得破坏《公园景观不得影响树!木的生长不得—危及游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市政管线《和市政设施应当予】以改建
》 ,第,十三条 》严格控制公》园周:边影:响公园?景观的建设》项目具体的》控制范围和要求由】市规划、市公园主管!。等部:门,共同:制定
公园周】围,建设控制范围—内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形式、】高度、体量》、色彩必《须与公园《整体景观相协调不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应】依法进行整改或拆除!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需在已投入!使用的公园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应当征【得,市公园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 :市政: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管】线施工等《。涉及公园用》。地的应当采取避让】措施确需穿越公园】或者占?用公:园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公园管理单位意!见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 ?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㈠依据公园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进行公园的各项建设!;
㈡建立健—全公园?管理:的各项?制度;
㈢负责【公园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㈣!负责公?园园容管理和保护】。;
㈤负责游园管】理;
㈥加】强安全管《理;
?㈦市公?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六条 — 公园应当每—日按时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公园管理单位【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并告知市公园【主管部门;需要【变更开放时》间或暂停开放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告知!市公园?主管部门
— 第十?七条 收费公园和!免费公园由市公【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确定
收费!公园门票收费标准由!市公园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等部门确!定
收费公园】应按规定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现役军人等【游客:实,行免费?。或优惠
收费公!。园应定时向市—民开放晨练
— 第十八条 除!老、:幼、:病、残者的》代步轮?。椅车外其它车辆未经!公园管理单》位同意不得进入公】。园
《第十九条《 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统?一规划、《控制:规模:、限制数量、合理】布局、方便》游客的原《则设置公园内的【商业:经营点并报经市公】园主管部门同意【公园内的经营者【。应当在指定的—地点按?照经营范围合法经营!遵,守公园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在公园内】举办展?览、表演、游—乐等活动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外》应由公园管理单【位,报经市公园主管【部门同意
》。 各?类,活动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范—围在指定的》地点开展;需要【搭建临时《设施的不得影响公】园景观;《活动期间举办单【位应及时清》除垃圾?等各类废弃》物;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拆《除临时?设施将公《园景观、绿》地及各类设施恢复】原状对公园树—木、草坪、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 公《园的植物、动—物、:园,林设施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㈠按照园林【植物栽植和养护的技!术规程加强养护和】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态和景观;
㈡加!强,。对观赏动物的饲养】、保:。护、繁育和》研究扩大《珍稀、?濒危动物种群搞好动!。。物谱系管理依法【做好动物的引进、】交换、调配》工作;
㈢保持【建筑、道路》、游乐、服务等设施!完好;
㈣公园【的各类?标志标牌整洁完【备、文字图形规范】、内容中的文字有中!。英文:对照:。;对损坏、丢失【的及时更换或者补】设;
㈤在公—园,入口处设置游园示】意图、?公园简介、游—园须知在展》室入口处《设置简介在主要【路口设置指示标牌】
第二十《二条 公园—的环境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㈠【保持环境清》洁环境卫生设—施,完好;?
㈡保持水》。体清洁符合》观,。。赏和环保标准;
】㈢保持安静的游览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㈣不得》。。在公园内设置影响】公园景观的》广告
第二十—三条 公园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㈠公园管理单位!应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加强水上活—动、动物展》出,、游乐设《施、节假《。日游园活动等管理】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游》客,安全;
㈡在非游】泳区、防《火区、禁烟区、【深水区?、易滑?区设置明显的禁止】、警:示标志;《
㈢依法需要—具备相应资格的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四条 《公园游?乐设:。施项目不得》有损公园《绿化及环境》质量并符合下列要求!
,㈠设置?。在规划确定的—区域内;
》㈡与公园《景,观相协调;》
㈢:技,术,、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㈣游乐设—施,应按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期申报检》验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㈠在】建(:。构)筑物、自—然景物及《各类设施上攀爬、涂!。写,、刻:。划,、张贴?但公园管《理单位划定专门用于!上述用途《的除外;
》㈡随意堆《放物料?。在树上、绿篱上吊挂!、晾晒物品;—
㈢在指定的体育】运动场所以外—的区:域拉网打球、踢【球开展?。旱,冰、滑板等》体育活动;
㈣翻越!围墙、栏杆、绿篱】;
㈤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
㈥携带犬类等】宠物;?
,㈦在禁火区》。吸烟或者焚烧—垃圾及其他杂物【;
㈧?在非游泳《区,游,泳;
?。。㈨强:行向游客兜售物品】。影响:公园秩序;
㈩【采挖植物攀折花【。木损毁草坪、—树木;
(十一)】捕捞、捕捉动物恐】吓,、投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
(十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十三?)随意倾倒杂物、】垃圾、排放不达标的!污水:等废弃物;
(十】四)擅自《在,在,公园内营火》、烧烤、垂钓、宿营!;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
,。第四章 》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从事公?园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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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 分宜县的公园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