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公园】是指:。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公众游—览、观赏、休憩【。开展科普、》文化及健身等活动】。有相应的设施—和良好生态环境的城!市绿地?。和,。公共:场所包括综合性公】园和植物园、动【物园、儿童》。。公园、文物古迹【公园等?专类公园《。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内已建成的】和在:建的公园以及规划】确,定的公?园的建设、管理和保!护
第四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经费上】保,障公园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公园】或者以捐赠》。、认养、有偿命【名等:形式:参与公园《建设
第五条 ! 新余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园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园,管理工作
》 公园业主—或者受公《园,业主委?托经营、管理—公园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园管理单位)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 :市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公】。园应当得到》全社会的保护—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民有举!。报和控告的权利
】
第二章 — ,规划:和建设
—第七条 》市公园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与【改,革、规?划、建设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公园建设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
第八条 【 ,新建、扩建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现有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不得新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并》逐步调?整以:。。达到国家规定
! :第九条? 依法确定为公】园的土?地属国有划拨公共设!施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不符:合公园规划要求的】驻园单位应当逐步】迁,出暂时不能迁出的】应当遵守本办法【不得破坏公园景观】及各类设施不得影响!游人:游览安全不得—擅自:在,公园内?进行:任何: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第十条?。 公园的设计【、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其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建设部公》。。园设计规范》
,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公园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验收经《市公:园,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公—园内水、电》、燃气?等市政管线和其他市!。政,设施应当隐蔽埋设】不得:破坏公园景》观不得影响树木的生!长不得?危及游人人身—及财产安全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市政【管线和市政设施应】当予以改建
【 第十三条》 严格控制—公园:周,。边影响公园景观【。的建设项目具体【的控:制范围和要》求,由市规划、市公园】主管等部门共同制定!
?公园周围建》设控制范围内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其形式、高度、】体量、色彩》必须与公园整体【景观相协调》。不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应依】法进行整改或—拆除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需在已投入使【用的公园内》进行:工程施工《的应当?。。征得市公《园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市政:公,用工程、供电、【供水管线施工—等涉及公园用—地的应当《采取避让措》施确需穿越公—园或者占用公园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公园管《理单:位,意,见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 》 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㈠依据公园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进【行公园的《各项建设《;
:㈡建立健全公园管】理的各项《制度;
《。㈢负责公园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
㈣负】责公:园,园容管理和保护;】
㈤负责游》园管理?; :
㈥加强—安全:管理;
㈦市—公,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职责
! 第十—六条 ? 公园应当每日【按时: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公园管理单位—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并:告知:市公园主管部门【;需要变更开放时】间或:暂停:开放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告知市公园】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 ? 收费?。公园和免费公园【由市公园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确定:
收费》公园门?票收费标准》由市公园《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价等部门确定
】 收费公园应按规定!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现役军人《等,游客实?。行免费或优》惠
收费公【园应定时向市民开放!晨练
《 ,第十八?条 除老》、幼、病、残者【的代步轮椅车—外其它车辆》未经公园管》理单位同意不—。。得,进入公?园
《第十九?条 公《园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统一规划、控—制规模?、限制?数量、合理布局、】方便游客的原则【设置公园内》。的商业经《营点并报经市公园主!管部门同意》公园内的经营者应】当在指定的地点按】照经营?范围合法经营—遵守公园的管—理制度
《 第二十条 】在公园内举办—。展览、表演、游乐等!活动除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外应由公【园管理单位报经市公!园主管部门同意
】 各类活动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和范围在】指定的地点开展;】需,要搭建?。临时设施的不得【影响公?园景观?;活:动期间举《办,单位应及时清—除垃圾等各类—废弃:物,;活动结束后举【。办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场地拆除【临时设?施将公?园景观?、绿地及各类—设施恢复《原状对公园树木、】草坪:、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 —公园的?植物、动物、园林设!施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㈠:按照园林植物—栽植和养护的技术】规程:加强养护和管理【保,持良好的生态和景观!;
㈡?加强对观《。赏动物的饲养、【保护、繁育和研究扩!大珍稀、《濒危动物种群—搞好动物谱》。系管理依法做—好动物?的,引进、交《。换、调配《工,作;
㈢保持—建筑、道路》、游乐、服务等【设,施完好;
㈣公园的!各类标志标》牌整洁完备、—。文,字图形规范、内【容中的?。文字有中《英文对照;对损坏、!丢失的及时更换或】者补设;
㈤在公】园入口处设》置游园?。示意图、公园简介、!游园须知在展—室入口处设置简【介在主要路口设置】指示标牌
第二十】二条 公园的环境!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㈠保持环【境清洁环境卫生设施!。完好;
㈡保持【水体清洁《符合:观赏和环保标准【;
㈢保《持,安静的游览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㈣不得在】公园内设置影响公园!景观的广告》
第:二,十三条 公—。园,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㈠公园—管,。理单位应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和制度加强水上!活动、动物展—出、游乐设施、节假!日,游,园活动等管理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安全操作规程保!障游客?安全;?
,㈡在:。非游泳区、防火【区,、禁烟区、深水区】、易滑区设》置明显?的禁:。止、警示标志—;
:㈢依法需要具—备相应资格的—设备、?设施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十:四条 公园—游,乐设:施项:目不:得有损公园绿化及环!境质:。。量并符合下列要求】
㈠设置在规划确】。定的:。区,域内;
㈡与公园】景观相协调;
㈢技!术、安?全指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㈣游乐设施—应按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合格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使】用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按期申报检验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㈠,在建(构)筑物、】自然景物及各—。类设施上攀爬、【涂写、刻划、—张贴但公园管理单位!划定专门用于上述】用途:的除外;
》。。㈡随意堆《放物料在《树上、绿篱上吊【。挂、晾晒物》。品;
㈢在指定【的体育运动场所以外!的区域拉网》打球、踢球开展旱冰!、滑板等体育活动】;
㈣翻越围墙【、栏杆、绿篱;
㈤!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果核)、烟头【、口香糖等废弃物】;
㈥携带》犬类等宠物;
【㈦在禁火《区吸烟?或者焚烧垃圾—及其他杂物;—
㈧:在非游泳区游—泳;:
㈨强行向游—客兜售物品影响公园!秩序;
《㈩采挖植物攀折花】木损毁草坪、树木】;
:(十:一)捕捞、》捕捉动物《恐吓、?投,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
,(十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十!三)随意倾倒—杂物、垃圾、—。排放不达《标的污水等废弃物;!
(:十四)擅自》在,在公园内营火、【。烧烤、垂钓、宿【营;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从事公园—管理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 分宜县的公园【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