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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边!坡及基坑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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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支护结构设》计前应收集场—地地质勘察报告【。、周:边环境情况调查【以及边坡开挖—。要求等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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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根据?。工程情况《来确定是否进行设】计论证本规》范不作具体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达到《依据充分、针对性强!、,措施具体等要求【并经严?格审:查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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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支护方式应】根据开挖边》坡与建筑物》。的距离、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地下设施、开】挖地段的地质—情况:和开挖深度》进行综合考》虑除本条规定—的支护形式外—尚可采用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地—下,连续墙、排桩+锚】。索、地下《连续墙(排桩)+内!支撑等支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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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对各注《。意事项加以细化【。。包括排水《。沟设置、《坡顶硬化处理—、分层开挖高—度以及开《挖下:层土:。方对:。上层支护结构的承】载力要?。求应由第三方进行】边坡及?基坑的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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