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 边坡及基坑支护】。
】4.3.1 支】护结构设计前应【收集场地地》质勘察?报,告、周边《环境情况调查以及】。边坡开挖要求等【。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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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根【据工:程情况来确定是【。否进行设计》论证本规范不—作具体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达【到依据充分、针对】性强、措施具体【等要求并经严格审】查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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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 支护方《式应根据《开挖边坡与建筑物】。的距离、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地下设施!、开挖地段》的地质情《况和开挖深度进行综!合考虑除本条规【。定的支护《形式外尚《可,采用: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地,下连续?墙,、排桩+锚索、地】下连续墙(》排桩:)+:。内支撑等支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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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对【各,注意事项加》以细:化包括排《水沟设置、坡顶【硬化处理《、分层开挖高度【以及开挖下》层土:方,对上层支护结—构的承载力要—求应由第三方进行】边坡及基坑》的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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