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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边坡及—基坑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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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支护【结构设计前》应收集?场地地?质勘察报告、—周边环境情况调查以!及边坡开挖要求等】基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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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 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根据工程情况来确】定是:否进行设《计论证本规范不作具!体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应达到—依据充分、针—对性强、措施具体】。等要求并经》严格审查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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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支护方式应根据开】挖边坡与建》筑,物的距离《、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地下》设施、?开挖地段的地质情】况和开挖《深度进行《综合考虑除本条规定!的支护形式外—尚,可采用加筋水泥土】桩,锚支护、地下连续墙!、排桩+锚索—、地下连续》墙(排桩)+内支撑!等支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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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对各注—意事项加以》。细化包括排水—沟设置?、坡顶硬化处理【。、分:层开挖?高度以及开挖下层】土方对上层》。支护结?构的承载《力要求应由第三【方进行边坡及—基坑的变《形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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