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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