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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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在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前应具》备施工图、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气象】、施工测量控制点等!。资料并查明施—工场地影响范围内原!有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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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前对—施工场地及其周【。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危及》安全的情况》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施—。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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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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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在有地上或地—下管线及设施的地】段进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时建设【。。单位应?事先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并在》施工中?采取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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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施工中发现有文!。物、:古墓、古迹遗址或】古化石、爆炸物或危!险化:学品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后再: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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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 当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设施!等,应加以保护当因【施工必须损毁时应事!。先取得原设置单【位或保管单位—。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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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在施《。工区域内《有碍施工的既有【建(构)筑物、道】路、:管线、沟渠、塘堰、!墓穴、树木等—应在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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