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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在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前!应,。具,备施:工图、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气象、施工测量【控制点等资料并查】明施工场地影响范】围内原有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情况
》
《3.:0.2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前对施工场地—及其周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危《及安全的情》况,建设单位应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实施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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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3.0.4 — 在有地上》或地下管线及设【施的地段进行—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时建《设单:位应事先取得相关管!理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并在施工中采—取保护措《施
》
3.0》.5 施工中发现!有文物、《古,。墓、古迹遗》。址或古化石、爆炸物!或危险?。化学品等应妥善【保,护并立即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后再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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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当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设施等】应加以保护》当因施工必》须损毁时《应事先?取得原设置单—位或保管单位的【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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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在施工区域!内有碍施工的既有建!(构)筑物、道【路、管线、》沟渠、塘《堰、墓穴、树木等】。应在施工前由建【设单位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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