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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 第一章 总— , 则  《。 第一条 》为创造和优化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等】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第【。三条: 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和实施本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发展【改,革、民政、残—联,、老:龄办、经信、金融、!教育、?公安、财《政、交通《、文:化,、卫生、体育、旅游!。。、规划、城管执【法、:邮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六条 城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和居住区,应!当,执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 第七条《 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第】八条 设计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时,应当【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和:相关建设标准,配】套设计无《障碍设施   【对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但未作相应设计!的建:设工程,有关单位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及省有【关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组织》。验收无障碍设施,】。出,具含有?。无障碍?设施验?收内容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一?。。条, 对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第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先行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一)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四,)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第十三—条 市、县(区【)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备《,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适应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通行:的需要? ,。  第十四条— ,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 【  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第十五】条 客运列车、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出—行提:供便利 《 , 第十六条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对无法正常使用【。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修复,保障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无?障碍设施,禁—止,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第十八条 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免占用无障碍设施】;,。确需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设置【警示信号或指—示装置临时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恢【复无:障,碍设施的原状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第!十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交流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支持无障碍信】息交流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制、开发和—应用,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第二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第二十一条 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残疾人参加!的,考试《主办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     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电视台应当创】造条件,逐》步开办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   —第二十三条 市【级公共图书馆—应当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其他图书馆应当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    ! 第二十四条 【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按照信息交流—无障碍的标准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相关信息 】 , 第二十五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  】 第二十六条— 举办听力残疾人】集,中参加的《公共活动,》举办单位应》当提供字幕》或者手?语服务   第【二十:七条 电信、金【融、:邮政: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应,当创造条件为—有,需求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文字信息!服务,为有需—求的视力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语音信息【。服务 第四章— ,无障碍社区服务 】  第二十》八条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强化社区无障碍】通行,?构建社区步行路【网,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参与?社区生?活提供便利  【 ,第二十九条》 报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具备文字!信,息,报警、呼叫功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报警和急!救需要   第【三十条? ,对,需要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贫困家庭【,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第三十一条 !组织选举的部门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  :第,。三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信息—交流、社区》。服务等?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由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  第三《。十,三,条, 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以外的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对无障碍设】施未:进行保护《或者及时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