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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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创造:和优化无障》碍环境,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指为便于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等:所进行的建设活动
! 第三条 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编—。制和实施本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应—当征求?残疾人组织等—社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发展改革、民政】、残联、老龄办、】经信、金融、—教育、?公安、?财政、交通、文化】、卫生?、体育?、旅游、规划—、城管执法、—邮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无障碍设【施建设
—第六条 城乡—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和居】住区,应当执行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第七】条 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
第—八,条 设计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设计时,!应当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和相关建设标准!,配套设计无障碍】设施
?。 对应当设置无障!碍设施但未作—相应设计的建设工】程,有关单位不【予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及!。省有关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无—障碍设施的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组织验收无障碍【设施,出具》含有无障碍设施验收!内容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或?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 第十一条— 对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
】 第?十二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先行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一)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四)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 第十三条 市】、县:(,区)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备,人—行道交通信号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适,应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通行《的需:要
第十—四条 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
】 无障碍停车【位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
《 第十?五条: ,。。客运列?车、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的要?求,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出》行提供便利
【 第十六条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对无法正常使用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修复》,保障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无!障碍设?施,禁?止,。损,毁、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
】 ,。第十八条 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避免【占用无障碍》设施:。;确需?。。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设置警示信【号或指?示装置临时》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恢复无障碍》设施的原状
第三】章 无障《碍信息交流》。。
, 第十九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交流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支持无障碍信—息交流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制、开发和!应用,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 第二十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第二》十,一条 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残疾人参加》的,考试主办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
第!二十二条 市、【县,(区)电《视台应当创造条件】,逐步开办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
? 第二十三—条 市级公共图书】。馆应当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其他!图,书馆应?当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
? :第二十四《条 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按照信?息交流无障碍的标】。准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相关信!。息
: 第二十五条【 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应当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并对工作》人员进行无障碍【服务技能培训
【 第?。二十六条 举办听力!残疾人集中参—加的公共《活动,举办单—位应当提供》字幕或者手语—服务
第二十】七条 ?电信、金融、邮政业!务经营者提》供,电信服务,》应,当创造条件为—有需求的听力—、,。言,语,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文字信息!服,务,为有需》。求的视力残疾人【、老年人提供—语音:信息服务
第—四章 无《障碍社区服务
【。 第二十八条【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当逐步完善无【障,碍服务功能》,强化社区无障【碍通:行,构建《社区步行路网—,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参?与社:区,生,。活提供?便利
《 第二十九》条 报警、》医疗急救、》交通事故等》紧急呼叫系统,应】当,具备文字信息报警】、,呼叫功能《,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报警和!急救需?要
: 第三十条 对需!要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贫困家》庭,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第【三十一条 》组织选举的》部门应当《为残疾人、老年【人参:加选举提供便利,】为视力残疾》人提供盲文》选票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不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信息交流、社【区服:务,等不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的,】。由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 第三十《三条 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以,外的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 —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对无障碍设施!未,进行保护或者及时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造!成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十五条 【涉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