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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驻马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驻马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6月9—日  ? 驻马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实— 施 办 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为了?规,。范驻马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的—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我市国有】土地上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房屋征收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对【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条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作为市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市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国土【资源:、住:建、城乡《规划、房管、财政】、审:计、公安、信访维】稳、法院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居—。委,会应当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市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发《展改革、房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加:强对:。区级房屋征收—工作的监督特别是】在征:收计划?、政:策法规、征》收补:偿方案、补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统一 第七条!  :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工作《人,员应当熟知房屋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备房屋?征收工作相应—的专业知识》市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定,期对从事房屋征收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接受上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检查和被征收人的监!。督 第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市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市?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九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建设的需要; 【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十条 《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符合相关条件!确需征收房》屋的:各类征?。收项目?项目责任主体单位】向市房屋征收部【门提出?书面房屋征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项目所在》区位、范围、—被征收人《的户:。数及项目建设等基】本情况; (二)】市发改委《出具的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材料;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造:项目批?准文件及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相关】。材料; (》三)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材料和《项目范围《内土:地所有权《性质的相关材料【;, (四)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材料?; (五)》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  :市房屋征《收部门经审核认为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实施—房屋征?收的应?组织人?员对:拟征收范围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并结合财政、监察、!规划、房管等相关部!门,予以核实相关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市政府【应组织纪检》监察、国土资源、住!建、城乡规》划、财?政、房管等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征收范围》内,违法建筑的认—定;市国《土部门负责》。对征收范围内—土,地权属的《调查认定与勘界;】市房管部门负责【房屋用途《及面积?的核:实;其它部门根据】职责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二条 【 市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房屋预评—估价格和调查核【实的情况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人民政府! 征收补偿方—。案的内容《应当包括法律—依据、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及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涉及》被征收人《。户数和?房屋征收《面积、实施时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奖,励,标准、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市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采,取召开听证会、【收集书面《意见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被】征收人需提交—意见:。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市房屋】征收部门 》第十三条《 ,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公众代表一】。般为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政府代表、基【层组:织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 第】十四条  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提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对情况复杂】涉及:被征收人数较多的应!当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设立】。征收补偿《。资金专?。用,账户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保证【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政府【。作出书面的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在5!。日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七条  被征收人】对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及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同?时书面通知城—乡规划、建设—、,公安、工商、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办》理 第三章  【征收:。评估 第十》九,条 :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规定评【估确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一批: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参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确《定; 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同一房屋征收项目】的评估工作由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书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受托的房【。屋征收价格评估业】务, 第二十一条— , 被征收人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被征收》房屋和土地的权属】等相关资料》并协助实地查勘【 被征收人拒绝【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的房屋征》收,。评估价格按规划、土!。。地、房管部门作【出的合法权》属文:件结合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相似房屋的!价值评估《未经登记的按—本办法相关规定或】。规划:、土地、房管部门认!定作为评《估依据被征》收人承担不协—助实地查勘》。的,不利后?果,有关情况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 第二!十二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及时向《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送达评估!结果 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房地产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的》复核评估申》请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10日》内向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由省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第四章  【征收补偿 第二【十三条?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助和:奖励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第二十四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优?先,进行安置 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六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  对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的通知(豫》政〔2012〕3】。。9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作出征收决—定时已经停产停业的!非住宅房屋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八条【  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第二十九条 【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市?政,府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一)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的【; :(二)?没有房?屋所有权《关系证明的;— (三)暂时无【法考:证,房屋合法所有权【人的:; (四)房屋【所,有权有纠纷尚未【依法解决或正在诉】讼的; 《(五)其他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情!形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公安【、教:育、:房管、?公用事业等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和》安排被征收》人户:口转移、子女转学转!托、房屋《所有权登记以及用水!、用电等事宜 第】三十二?条 :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五章  搬迁拆!除, 第三十三条 【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四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五条:  房屋拆除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六层以下(】含六:层)多层房屋及2】0米以下构筑—物,。的,拆除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其它房屋及构筑物的!拆除或需爆》破作业的应当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拆除】施工应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现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尘降噪!保持环境《清洁 第六章 【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县(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为加强市—人民政府对区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实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备案制【度区房屋征收部门】制定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必—须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造成失误的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 本办法《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4年5月【28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公布的驻马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驻政〔2—004〕42—号)同?。时废止<!-—-,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