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许昌》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3【〕40号)要求,】市政府制《定了许昌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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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1》3〕5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许政〔2012〕4!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地、本?部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考核工作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第四条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年】1月底前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上一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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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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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县(市、区!)考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三【。个部分
市直部门!考核内容《包括共同部分和专】项,部分两个《方面
第七条考】核,工,。作结合每年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的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计分表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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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对优秀的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在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市、区)政【府,。或市直部门,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抄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
第九】条经市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市委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相?关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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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
第十一条》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县《(市、区)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
】 : : 2. 市》。。直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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