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
濮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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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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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 为: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3〕【40号)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濮政〔2012】〕47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社会》化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濮政〔20【13〕?2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第三:条 : 考核工作》。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具体实施】
第四条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年《一月底前对上一【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政《府
?。第五条 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 》
第六条 对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考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三》个部分?(参见附件1) 】
,市直:部门考核内容包【括共同部分和专项部!分两个方面(—参见附件2)—
第七条》 考核工作—结合每年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签订的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以: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报市政府】的消:防,工作专题报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计分表和!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制定》
第八条 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对优秀的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在资—金投:入、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区)、单《位,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制定整改措施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抄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 : 经市政府审—定后的考核结果交】。由市委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对【各,乡镇(街《道办:。)、产业集》聚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县(》区)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
! : 2.市直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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