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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地下大型商业】建筑:
4.6.1! 本:条规定地下》商业建筑楼梯间的设!置要求应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间当!必须与上层共用楼】梯时应在《首层与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隔开并能直通】室外此条是参照【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等现行【国家规范的规定并适!当调整在隔墙上【不开设乙级防火门而!是地下层《和地上层分别向【室外开设乙级防火】门如:不能直接向》室,外开设乙级防—火门也可以通过前】室、门厅、疏散通道!直,通,室外其主要目的是】。将地上、地下的【人流作一个严格的分!隔这:样的分隔除防止地】下,。烟气:和火焰蔓延到地上层!外同:时也避免地》上,层的人?员在疏散《时误入地下室—坡地大型《商业建的《。。平顶层?疏散:楼梯:间,也应:按此要求设计
】 对因确有困】难在首?层无法设置直通【室外出口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楼梯间应—能满足本《规范第6《.5.3条的—要求当直通室外【。的距离大于1—5m时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楼梯间与地》上的楼梯间可共用】安全疏散通》道通至室外
!4,.,6.2 本条限【制地下大型商业建筑!的,营业范围《和,对储存物《品的要求具体的甲】、,乙类商品划分详【见现行国家规—范
4.6】.3 此条是—根据重庆市的—实际情况《。在主城商业中心解】放碑和?部份商业《副中心(《如沙坪坝、观—音,桥、扬家坪等)【平战人防工程和【地铁、轻轨建设【的大型商业建—筑面积已超过20】000m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3.1.4A条等现!。行,国家规范规定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在重庆市出】现的总建《筑面积超过2000!。0m2的由若干个】防火分区组成的【地下大型商》业,建筑执行以》上国家现《。。行,规范非?常困难为解决此【问题:由市城乡建》委和市公安局—消防局多次》联合组?织全国和我市的部份!专家针对此》问题进行过认—真的讨论和研—究个:。别项目还请了—。具有国家认可的【“消防?安全性能化评估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了消防安全性【能评估本条规定就】是对:专家组多次论证的意!见进行总结归纳条】文中的?“开敞式防火隔【离区”(下沉式空间!)、“封闭》式防火隔离区”【的概念对《。我,市今后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有积极意义》的条文?对“开敞《。式防火隔离区”【、“封?闭式防火隔离区”都!分别作?了具体的规定再【加上消?防电气、消防给水】、防排烟等设施【。的具体规定》以确保?该,防火隔离区》消防:安全和人员安全疏散!条文中的《20000》m2为地下》商业建?筑中某单层总建【筑面积?的限定当地下商业】建筑为?多层建筑《且采用防火隔离区】分隔:时应满足任》意,相邻两?个防火隔离区域面】积总和不《超过20《000m2防火隔离!区的下沉式空间如】。设置顶棚顶棚应【高于下沉空间屋【面1.0m》如采用百《页敞开面积按—60%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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