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 防烟【分区
5.2!.1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时应划分防烟】分区以下场》。所的防?烟分:区面:积不应超过5—00:。m2
《 : : 1 室内净高不大!。于6.0m的营【业房间
【 2 室内商业!街
》5.2.2 室【内净空?。高度大于等于6.】0m的场所》(不包括5.—2.1规定的室内商!业街)防烟分区不】。应大于2000m】2且具备《对流条件时长边不】应,大于7?5m;不具》备对流?条件时长边不—应大于60m—
,
?5.2.3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
5.2—.4 防烟分区的】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面积不大于!500?m2的防烟分区宜】采用隔墙、顶—棚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以及!顶棚或吊顶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不燃烧体等】进行分隔;
! 2 面积大于或等!于50?0m2?的防烟分《区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梁等划分;】
: : 3 面积大于或等!于500m2—的防烟分区的—储烟仓?。高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同时《应满足疏《散所需的清晰高度最!小,清晰高度应计算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