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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防烟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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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时》应划:分防烟分区以下【场所的防烟分—区面积不《应,超过50《0,m2
!1 室?内净:高不大于6.0【m的营业房间
! ? 2: 室内?。商业街
5.!2.2? 室:内净空?高度大于等于6.0!。m的场所(不—包,括5.2.》1规定?的室:内商业?街)防烟分区不应大!于2000m2且】具备对流条件时长边!。不应大于7》5m;不具备对【流条件时长边不应大!于60?m
5—.,2.3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5,.2.4 防烟分】区的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面积《不大于500m【。2,的,防烟分区宜采用隔】墙、顶棚《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结构梁以及顶棚或】吊顶下凸出不小于】50:0mm的不燃烧体】等进行分隔;
! 2 《面积:大于或等于5—00m2《的防烟分区》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梁等划】分;
3】 面积大于或—。等,于500m2的防烟!分区的储烟仓高度】不应小于空间净【。高的10%》且不应小于50【0mm同时应—满足疏散所需的清】晰高度最小清—晰高度应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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