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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德?镇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 =? o /《-->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已经:<!-?-?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2!。01:6年3月28日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        】        】。2016年4月1】5日     【     》。 ,      (【此件主动公开)【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改造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改》造活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建立《市、区两级共—同,参与:城市建设体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城市发展的合【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改造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改造!是指由?城市更新改造主【体对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三老三线》一村”(老》街区、老厂区、老窑!址、城市出入口【。沿线:、城区?主干道路《沿线、滨江景观【带沿线、《城中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城市规》划和本办《。法规定进行综合【整治、改造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一)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的【;, (二)建筑—质量及消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亟,需改造的;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建筑风貌】与周边环境极不【协调亟需改》造的; (四)城市!重大项目建设需要】的; (五)—历史城区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内需要改造的【区域和?。建筑; (六)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改造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城市更新【改造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规,划统筹、公众参与】成片:改造、分类推进【的原则按照年度土】。地收储和《出让计划分区分片有!序,推进 第四条  】对历史城区范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传统风貌保》护区、?工业遗?产,聚集区的更新—改造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要求—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门论证谨慎进【行, 第:五条  城市更新改!造由市、区政府主】导土地使用权人、】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城市更新改造【活动市?、区两?级应当保障》开展:组织实?施城:市更新改造》的工作经《费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提供适当的—资金:扶持   》第二章  城—市更新改造重—点 第六条  【城市更新《改造要注重将更新改!造活动与老》城区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相结合【依法保护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存》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的更?新改:造要在市规划局【、市文物局、—市,。老,城办等历史文化保】护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划定【最小更?新单元严格保护城】市肌理 第七条【  按照景德镇【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保护?性修缮恢复历史街】。区,。风,。貌和文?化业态与功》能呈现?其文化生《态系统特色打造旅】游新业态、》新景观;对不—符合历史风貌—的建筑进行拆—除改造?;对棚户区、工矿】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搬迁改】造老工厂生产性功能!退城:入园:。 第八?条  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要加强休!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城市旅游相!结合以国际旅—游城市标准对—。城市出入口沿—线、:城区主干道路沿【线、滨江《景观带沿线进—行,改造提升重点对道】路交通?人行:道窖井盖建筑小品】。绿化美化亮化建筑外!立面水、电、气、通!讯管线下地》等方面的“三线【”,沿线环境提》升改造完《善旅游标识系—统,。设,置旅游景区》。标识牌;在重要【交通节?点设:置部分能突出我市特!。。征的标志《性构筑物 第九条】  :在满足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市?、区两级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可以在老】城,区边:。缘和外围区域—进行片区开发和整体!打造市、《。区两级可《作为实施主体也【可以通过《合作形?式,引进其他主体进行】实施 第《十条  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编制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划定城中村改造!禁建区、限建区和】可建区?域,禁建区?域内:城中村改造一—律严禁原址》重建改造户需—集中上?楼安置?或另选址集中安【置;:符合改造《重,建条件的《限,建,区和可建区的城中村!改造:由各县(区、—管委会)和街道(】乡、镇)根》据城中村专项规划】要求:编制所辖区域内村庄!布局规划和村民房】屋建筑统一规划【村民按照《审批的?规划设计方案—统,一,建设具体改造年度】计划由?县,(区:、管委会)摸底调】。查后上报市政府确】定 第十一条 【 ,各县(区、管委【会)要尽快组织开展!辖区内涉及“三老】三,线,一村”更新》改造用?地的调查摸》底和确权《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三老【三线一村《”改造用地的—。土地、?房屋、人《口等基本情况分类】列表造册《、标图?建库建立数据信息库!。锁定:改造数据  — ,第三章  》城市更?。新改造相关政策 第!十,二条 ? ,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改造“1+5+N!”规划体系即1个】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改造专项【规划:纲要:昌江区、珠山区、】市高新区、市陶瓷】工业园区、浮梁县5!个片区专项规—划以及N《个更新改造单元规】划,城市更新改》造规:划要细化用地—功能、统筹》安置用地布局、【编制用地《和资金?平衡方?案,、明确改《造策略和模》式、项目建设强度等!改,。造要求和技术指【标报经市《政府批准后作为【“三老三线》。一村”更新》改,造的刚?性依据 第》十三条  由市【规划、国土部门牵】头,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测?算旧城?存量土地《及可更新土地根【据旧城更新的—难易程?度和紧迫性》划定:合理的?旧城更新单》。元作为土地一级开】。发的基本边》界 第十四条 【 各县(区、—管委会)根据全市】城市更新改造专【。项,。规划制定《辖,。区内城?市更新?。改,造年度实施计划【城市更新改造计划】要与近期城市—建设规划相衔—接明确城市更—新,。改造的重点区域【及其更新方向、目标!、时序、成本测算】、总体?规模和更新策略等】指导性意见》年度实施《。计,划报市政府》确定:后由各县《(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 】 被依法鉴定为危房!。。而又不在城中—。村整体改造计划范围!内的:单栋建筑《需要维?修改造?的根:据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区内危《旧房修缮管理办法(!试行)?和景:德镇市农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鼓励【各县(区、管委会)!在交通、《市政: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服务设—施等相?。关领域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对列入省、市P】PP项目库的项目享!受景德镇市》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改造相】关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的社会投资!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后在返还实!际投资额和财—务费用的基础上【。给予其投《资回报其中》财,务费用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据实核算;投资】回报按照不高于实】际投资额的同—期三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确?定 第十七条 【 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土地《出让“七《金”要按规定全【部上缴?个别更新改造项【目建设资金自身难】以平衡的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市本《级提留部分的金额】可安排专项建设【。资金给相关项目建设!单位用于补充项目】建设 第十八条 】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在扣除土地》成本和?“七金”后》的收益由市、—区两级进《行分:。成 (一)由市本级!投融资建《设平台主导开—发建设、区级政府】仅参与房屋》和土:地征收的由市、区两!级按7:《3,。进行分成区级—政府征收补偿—成本可实行“—包干制”《成本包干价确—。定后:其节约部《分全部奖励区级政府!超支部分由区级承】担 (二)》区级政?府通过区级财政、】独立招商《。引资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独自承担—项,目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不需市本级财政投!入的由市、》区两级按1:9进】行分成 (三)其】他由市、区两级共】同参与建《设的城?建项目按区级政府】参与建设比》例进行分成分成比】例适当向区》级政府倾斜 (【四)市政府明确【需封:。闭运行的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其土地出让!收益不参与分成全部!按原:渠道:返还:给项目建《设单位? (五)各》区主导建设》的项目在按》规定:上交市级土地出【让金分成后》自身:难以平?衡的: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可由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九条  各区】级政府分成》的土地收益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方面同时须安!排一定比例》作,为对:。被,。征用土地对农民【留地安置的货币补】偿该货币补偿—资金由镇、村通【过市场回购》土,地、投?资入:股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弥补: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不足解决失地农【民生活、就》业、养老方面的实际!困难及落实村办公用!房等:。各区级政府要制【定严格的《资金管理办法—。及对:所辖乡镇、》。街道建立《。征收补偿工作—业绩考?核机:制 第二十条—  各?县(区、管委—会):依,法开展征收补偿工作!维护城市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依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和参与—城市更新改造—。开发企?业的正当利益—依,法依:规制定征收补偿【方案严格履行—征,收,补,偿政策确保》征收资金足额、及时!补偿到位同时加【强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对少数!被征收人无法达成】。协议的各县、区政】府要依法及时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依】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县】(区、管《委会)要加》强,对“两?违”的打击和管控】力度坚决遏制—边改造边违建、抢建!偷建的违法行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2011《年11月17日以后!新增:的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按—打击“两违”政策严!格执行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未办】。理房地?产权登记《。、又不属违法用【地或者违章建筑【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附着:。物应当根据本市【有关房地产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的相关规定完善手】续后方可作为—权属:确定的更新对象 】第二:十二条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涉】及安置?的在充分尊重—被征收人意愿—的基础上鼓励货币】安置和集中上—楼安置城《中村:整体改造或其他重】。大项目建设涉—及搬迁村民数—量较多且确》需安置地《安置的实行集中统】一安置安置地规划】和选址按照城中村】改造安置原则进行】 ,第二十三条  符】合,。宅基地安置》政策的原《则上实行以》“以旧换新”的【原则置换宅基—地在政府《统一划?定的安置区范围内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审批、统一建设村民!新,建,安置用房面积不超过!每户360㎡占【地面积不《超过120㎡;一户!多,宅基地被征收的【只安置一处宅基【地其他宅《基地按面积实行货币!。化补:偿 第二十四条【 , ,各县(区、管委会)!在实施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确实需要建—设还建?房的应集中》规划布局节约用地】确保动迁户得到【及时:。妥,善安置 第二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产】业发展?用房的还建按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在工业?园区或?偏远郊区工业用地】上,集中配?建原有厂区用地按规!。划,要求实?施业态更新或—由国土部门》统一收?储土地?收益优先用于企业改!制和下岗职》工安置?规划、?国,土部门?要严格?把关做到集约—节约用地 第—二十六?条,  在旧城》更新改?造过程中注重中心】城区:的职住平衡优先【鼓励文化、新兴【休闲和创意》办公等产业在—中心城?区布局但对》历史文?化街区等需要优【先保:护的区域应当注重】传统功能《的延续性《改造安置用地—及老:厂,房,改做:教育、科研、创意】设计、文化发展【等,用途的?可以依法采取—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提供—土地协议出让土地出!让金计收《。办法按照市国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在取得土地征转】用批复、《规划条件明确—。、土地权利清晰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并】与被征收人》达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前》提下具备动工—开发基本条件的可】按现状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应土地《列,入城市更新改造成本!的资金可先行—用于改造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 对于土地征】。收和:补偿成本较高、预】期收益难以实—现项目平衡的可以与!其他平衡《地块一并搭配—供应土地 第二【十八条  》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的?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零星未】出让国有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公园、绿】地、停车场、公厕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未被规—划用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可以根据城市【更新:改造规划一并纳入】更新改造单元由【市规划、国土等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协?议出让?给,其,相,邻地块的《城市更新改造实施主!。体出让的零》星土地?总,面积不超过》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 《异地安置的火烧房】。、水毁房、》倒塌房等零星危旧】房原房屋地块由【。市,国土部?门收:储日常监管由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及所属街道—、社区共《同负责防止出现“】两违”建筑待今【后集:中成:片后再整体出让开】发建设具体由各【区级政府《与,市国土、城管执法部!门,协商出台监管—办法 第《二十九条  —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可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与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约【定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产《业用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 第三?十条  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产!业用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可《以,在拆除重建类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政策性用房具【体,。办法由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  —规模较大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可以分?。期,实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要明确【分期实?施的时序、规模等规!划控制指《。标 分期实》施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用于安置》。回迁业主的建筑【   第四》章 : 其他 第三—十二条  实—施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应当通过发展绿!色建:。筑改:善能源结构营造【宜居环境加》强建筑废《弃物再利用》等多种途径》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第三十三条  !相,关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更新改【造管理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城】市更:新改造实施主体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