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11月25!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公布 根据201】7,。年10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1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对人】民防空、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涉?及地:下空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第四【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兼顾人防《。、合:理利:用、安全《使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战备?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 》
?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构研究解—决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用地以?及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监督管理
》 , 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 ,。 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
【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人民防空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鼓—励采用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八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人民?。防空等?部门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与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相衔【接并:体现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下工程与地》面,建筑相协调的原则】
第九条 》。
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统筹安排地下交通】、电:力设施、供》。水供气、通信、公安!消防:、公共安全、垃圾处!理、城?市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条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分析、发展战—略、功能《分,区、交通《体系及?用,。地规模和布》局;
(二【)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
(三—),环境保护和人民防空!要求;
《 (四)防—灾减:灾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要求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二条》 ,。
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遵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规定
第十三条【。。
?。。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以:下方:式取得?
, :(一)用于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采《用划拨方《式取得;
》 (二)》用于商业、》金,融、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方式取得;
【 (三)地—。下交通建设工程及其!附,着地下交《通建设工程开发【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一并出《让给已经取得—地下:交通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
?第十四条 》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办理供地—手续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手续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 (一)以划拨【、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照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办理;》
:。 (:二)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制定】每宗招标、拍卖、挂!。。牌地下空间的—出让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权益价款或者出!让金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权益价款或者】出让金?可以分层计算—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其》负一层划拨权益【价款按照同地段地】上划拔权益价款【的10%收取—。负二层划《拨权益价《款按照同地段地【上划拨权益》价款的5%》收取负三层及以下免!收划拨权益价—款;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的其出让!底价(起始》价)不得低于—同地段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价《款的:。20%其具体计算标!准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
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核发规【划许可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随同地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一并办理
! 单建地下空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 ,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以出》。让方:式提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出让》建设单位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七条 》
涉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征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意见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明确:城市地下空间使用】。性质、水平投影范】围,、垂直空间》范,围、建设规模—、公建?配套要求、出入口的!设置要求《等,内容
第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当—。明,确地下建(构)筑物!坐落、?空,间范围、《水,平投影坐标》、起止深度、—总层数、竖向高【程、水平投影最大】面积、建《。筑,面积、?用途、公共》通道、出入口的位置!、地下空间之间【的连通要求、物业用!房等公共设施—用,房面:积与具体位置等内容!
第十九条
! 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领取土【地权:利证书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应当与地上工【程一:并申领施工许可
第!二十一条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满足地下空间】对消防安全、人【民防空、环》境保:护、防水《排涝:、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当与—地面建设相协调
】第二十二条 —。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
? 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应》。当保证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人民防空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安全
《 , ,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通工程—的先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规》范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后建—单位应当负》责履行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
第二十四条
!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将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移交
第五【章 产权登》记
第二《十五条 》
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权利人—应当持?用,地使用权证》。明、规划《许可:证,明及竣工验收等资】料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
》未计入容积》率的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不予登记
》 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的具》体登记办法》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应—当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中注!明“地下建筑—。物,”;: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应当注明》“人民防空》工程"并记》。载平时用途其具体】位置:和面积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用途
第二十七】条
结建地!下空间建筑物应当】。与地面建筑》。合并办理初始登【记,
单建地下空间!。建筑:物的初始登记—应当独立《登记:
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公共配套!。建筑不得进行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 地下《空间建筑物》不得办理预》售应当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后方—可销售、出》租
第二十九条 】
《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城市地下】空间城市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条,。
城—市地:下空间权利人、使用!人应当对地下空【间建筑物和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公共通【道及:出入口的开放性做】好地下空间的标识】管理并配合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第三十一条!
《 城市?地下空间权》利人、使《用人: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的使用安全【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范】发生火灾、水灾、爆!炸及:危害人身《健康的各种污染
】第三十二《条, :
: 平战结合》的城市地下》空间平时使用时【应当符合人》民防:。空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战备【需要时应当无—条件服从统》。一调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 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及有关【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房产】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 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房【产管理、《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