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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1,1月25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公布 根据2【017年10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1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对—人民防空、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涉及地下空!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第!四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兼:顾人防、合》理利用、安全—使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战备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 —    《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构研究解决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用地以及【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  :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人民防空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鼓励采?用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八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人民!防空:等部门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与: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相衔《接并体?现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下工程与】地面建筑相协—调的原?则 第九条   】  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统筹安排地】下,交通、电力设—施、供水供气、通信!、公安消防、—公共安全、垃圾【。处理:、城市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分析、发展!战,略、功?能,分区、交通体系及用!地规模和布局—;   (二)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   (三)环境!保护和人民防—空要:求,;   (四—)防灾减《灾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要求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二?条     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遵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规定 第十!三条  《  :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以下方—式取得   —(一:)用于?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采用划拨】方式取得;  【 ,(二)用于》商,业、金融、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方式取得;  ! (三)地下交通】建设工程及》其附着地下交通建设!工程开?发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一并出让【给已经取《得地:下交通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 第十四条》    《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办理供地手续  !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手续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一【)以划?拨、: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照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制定每宗—招,标,、拍卖、《挂牌地下空间的【出让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权益—价款或者出让金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权益价?款,或,者,出让:金,可以分层计算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其负一层划拨权益!价款按照《同地段地上》划拔:权益价款《。的1:0%收取负》二层:划拨权益价》款按照同地段地上】划拨权益价款的5】%,收取负三层及以【下,免收划拨权益价【款,;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的其出让底—价(起始《价)不得低于同地段!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价款的》20:%其具体计算—标,准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 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核发规划许可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随同地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一并办!理   单》建地下空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以《出让方式提》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出让建!设单位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七条 —  :  涉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征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意见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明确城】市,地下空间使用—性质:、水平投影范围、垂!直空间范围、建设】规模:、公建?配,套要:求,、,出入口的设置要求等!内容 第十》。八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当明》确地下建《(构:)筑物坐落、—空间范围、水平投】影坐标、起》。止深度、《总层数、竖向高程、!水平投影最大面积、!建筑面积《、用途、公》共,通道、出入口—的位:。置、地下《。。空间之间的连通【要求、物《业用房等公共设【施用:房面积与《具体位置等内—。。容 第十九条   !。  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领取土地【权,利证书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条    》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应【当,与地上工程一并申】。领施工许可 第【二十一条 》。   ?。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满足地下空间对消】。防安全、人民防【空、环境保护、【防水排?涝、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当与地面建设相协】调 第二十二条【 ,   ?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  :。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应!。当保证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人民防【空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安全 》 , 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通工程的先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规范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后—建,单位应当负责—履行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 第二十四条 【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将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移!交 第五章 产【权登记 第二十五】条,     》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权利人应当持—用地使用权证—明、规划许可证【明及竣工验收等【资料: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  】 未计入容》积率的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不】予登记? ,  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的具体?登记办?。法,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 ,  :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应当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中注明“!地下建筑物”;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应!当注明“人民防空工!程"并记载平时用】途其具体位置和面积!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用途: ,第二十七条 —    《结建地下空间建筑】物应:当与地面建筑合并办!理初始登《记 :  单建地下—空间建筑物的初始登!记应当独《立登记   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公共配套建筑不】得进行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    地下空【间建筑物《不得办理预售应当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后方可销售、出【租 第二十九—条    》 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城:市,地下空间《城市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条《     城—市,地下空间权利人、使!用,。人应当对地下—空间:建筑物和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公共通》道及出入口的开【放性做?好地:下空间的标识管理并!配合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第】三十一条    】 城市地下空间【权利人、使用人【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的】使用安全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范发生火灾】、水灾、爆》炸及危害人身健【康,的各种污染 —第三十二《条  ?   平战结合【的城市?地下空间平》时使用时应当—符,合人民?防空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战备需要】时应当无条件服从统!一调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及有关《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房产》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房产管理、】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