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2013年》11月25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公布 根!据,2017年1—0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1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管理
】 法律、法规、规!。章对人民防空—、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涉及地下空!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空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地下空间和单建地!下空间
》 ,结建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单建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第四条
【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兼顾人防!、合理利用、安全使!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战备效!。益相结合
第—。五条
》 市人民政府设】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协调机构《研究解决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办法并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用?地以:及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 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人民【防空的监督管理【
, 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 》
鼓励采用【。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第—二章 规《划编:制,
第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人—民防空等部门—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与《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相衔接并体现竖向】分层立体综合开发】、,。横向相关空》间连通、地下工【。程与地面建筑相协】调,。的原则
第九条 】。
《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统筹安排《地下交通《、电力设《施、:供水供?气、通信、公安【。消防、公《共安全?、垃圾处《理、城市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第十—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分析、发《展战略、功能分【区、交?通体系及用》地规模?和布局;《
(二)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地,下空间的范》围;:
?(三)环境》保护和人民防空【要求;?
(《四)防?灾减灾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要求!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二条 !
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应当!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遵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规定
第十三!条 :。 ,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
—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以:下方式取得》。
(一)用于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采!。。用划拨方式取得【。;,
, (?二)用于商业、【金融、?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方式取得;
! (三?。)地下交通建设工】程,及其附?着地下交通建设工程!开发的经营》。。性地下空间》。其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一并出让给已经!。取得地下交通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
:第十四?条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办理《供地手续
—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手续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一】)以划?。拨、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按照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办理》;
? ,(二)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据规划条件【制定每宗招》标、拍卖、挂牌地】下空间?。的出让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
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权益价?款,或者出让金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单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权益价!款或者出让金可以分!层计:。算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其》负一层划拨》权益价款按照—同地段地上划拔【权益:价款的10%收【取负二?层划拨权《益价款按照同地【段地上?划拨权益价款—的5%收取负三【层及以下《免收划拨权益价【款;采?取出让方式供—地的其出《让底价?(起始价)不得【低于:同地:。段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价款?的20?%其具体《计算标准《。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
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申请核发规【划许可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随?同地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一并》办理
单建地下!空间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 (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取得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以出让—方式提供《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规划《。条件:供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出让建设单—位持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七条 ?
涉》。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或者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征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意见?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明确城市【地下空间使用性【质、水平投影范围】、,。垂直空间范围、建】设规模、公》建配套要求、—出入口?的,。设置要求等内容
】第十:八条
—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作出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应当明确地【下建(构)筑—物坐落、空间范围】、水平投影坐—标、:起止深度、总层数】、竖向高程、水平】投影最大面积—。。、建筑面积、—。用途、公共通—道、出入口》的位置、地下—空间之间的连通要求!、物业用房等—公,共设施用房面—积与具体《位置:等内容
第十九【条
开发城!市地下空间取得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领取?土地权利证书—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条
! ,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结建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应当与地上工程一】并申领施工》许,可
第二十一条 】
?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应当符合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满足地下空间对消!防安全、人民防【空、环境保》护、防水排涝、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与:出入口设计》应当与地面》建设相协调》
第二十二条— :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二十三《条
《 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应当保!证地面及周边—现有建?筑物、市政》设施:、人:民防空工程、—文物、古树名木、公!共绿地的安》全
? 城市地《下空间的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通工程的】先,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规范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后?建单位应当负责履行!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
?第二十四《条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将建设】。工程档案报送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规!定移:交
第五章 产权】登记
第二十—五条
【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权利人《应,当持用地使用权【证明、规划许可【证明及竣工》。验收等资料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
未计入【容积:率的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不予登—记
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的具体登记办法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 ?
《。城,市地下空间建筑物登!记应当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中《注明“地下建—。筑物”;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应:当注:明“人民防空工程】"并记?载平时用途其具体位!置和:。面积由?。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使用用途
第二十七!条,
?。 , 结建地下空—间建筑物应当—与地面建筑》合并办理初始—登记
》单,建地:。下空间建《筑物的初《始,登,记应当独立》登记
《。 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公共配套建筑不!得进:行分割?登记和分《割转让?
第六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地下空?间建筑物不得办【。理预售应当》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后方:可销售、出租
第】二十九?条
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征用城市!地,下空间城市》地下空间权利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条《
《。 城市地下空间权利!。人、使用人应当对地!。下空间建筑物—和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障公共】通道及出入口—的开放性《做好地下《。空间的标识》管理并配合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单位对相关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第,三十一条《
城市地】下空间权利人、【使,用人应当建立—健全地下空》间的使用《安全:责任制?度采取措施防—范发生火《灾,、水灾、爆炸—及危害人身健康的各!种,污染
?第三十二条 【。
平战》结合的?城市地下《空间:平时使用时应当【符合人民防空—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战备需!要时应当无条—件服从?统一调?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 , 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及】有关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房?产管理、人》民防:空,等方:面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四条 —
? 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房,产,管理、人民防空【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