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P【.Mso《Normal {
!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 0—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F?ONT-SIZE:! 10?.5pt
}
【.TRS《_PreAp—pend H2 】{
T《EXT-AL—I,GN: left;! MARG》IN-TOP:【 5pt《;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5p:t; FON—T-SIZE—: 18pt;【 FONT》-WE?IGHT: —bold
}
【SPAN.》10 {《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SPAN.—15 {《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P.p! {
T》EXT-《ALIG《N: left;】 MA?RGIN-T—OP: 5pt【。;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5p《t;: F:ONT-SI—ZE: 《12pt《
}:。
P.M《soFooter】。 {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pt》; LAYOU【T-GRID-【。。MODE: ch】ar;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F【ONT-SI—ZE: 9pt【
}
P.Mso】Header {】
BORD—。ER-BO》TTOM《: wi《ndowte—xt 1《pt solid;! TEXT-—ALIGN: c】。enter; 【PADD《IN:G,-BOTTO—M: 1pt; M!。。ARGIN》: 0?pt; 《PADDIN—G,。-LEFT: 0p!t; LAYO【。UT-?G,RID?-MODE》。: cha》r,; PA《DDING-RI】。GHT?。: 0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FONT-S【IZE: 9—pt; PAD【DIN?G-TO《P:: 0p?t
}
《SPA?N.ms《oIns {
C!OLO?R: bl》ue;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tex—t-underl】ine: sing!le
}
S—PAN.msoDe!l {
COLO!R:: ,red; TEXT!-DECOR—ATIO《N: line-t!hroug》h
:}
(201!6年6?月27日长沙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2016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湘江】流域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
本—条例所称长沙—市湘江流域》包括以下水体及【其流经的《区,域
(一《)湘江干《流长沙段;
(【二,)湘江长《沙主要支流含靳【江河、龙王港、浏】阳河、捞刀河、【沙河、沩水及其【他支流(包括南【川河长?沙段);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湘!江水质有重》大影响的水》库、湖?泊、湿地、撇洪渠】
第三?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对饮用水—水源实行重点保【。护
《 第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保护情况】。是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重要《考核内容
》第五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应当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沙市湘!江库区水污染防【治、重点污染源治理!等情况 【 【 【 【 : ? ? ! ! 》 ?
【第六条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长沙【市湘江流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对长》沙市湘江流域内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与改革—、规划、公安、【财政、农业》、林业、水行政、】城管:、,旅游:、住建、《卫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长沙》市湘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水污染?治,理资金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投入】
第八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表彰奖【励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损害水体行为的!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热线、政【。府网站等途径进【行检举
—第二章 《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与改革?、水行政《、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编制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是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
第十?。。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内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水:质应当达到》国,家、:。省规定的相应标【准,
长沙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长沙市湘江库区水环!境状况提出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调整方—案提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水质》良好和水量》稳定的重《要河段、水库、湖泊!没有: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其作为—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体—予以保?护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并【在保护区周》边的: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宣《传标志和责任—公示牌必要时—可以设立《护栏:围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宣】传标志、《责任公?。示牌以及护》栏围网?
第十二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预!警系统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监测
环境》保护、水行政、卫】生等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发现?。。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影响:的供水单位
—第十三条 》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明确的指《标结合区县(市【),。实际情况进行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对超过市级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五条 】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以及其—他依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排污者应当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十六【条 在符合》水,环,。境质量要求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条件下【排污单位获》得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转让
第《十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布长:沙市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如【实向:社会公开其重要【环,境信息未依法公开或!者公:开信息不实的记入】相,应的社会诚信档【案
第十八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措施鼓《励长沙?市湘江流域涉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高风险的!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长沙!市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内流域生《态的协?调发:展,
市人民政府组织】对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县(《市)一级支》流进行断《面水质水量监测【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流域所在的区县!(市)进行奖罚
!
第三?章, :陆域污染源防治
】第二十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湘江流【域,。产业发展规划逐【步淘汰不符合规【划的产?业项目;不得违反】规定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重金属【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 化工、造纸】、制革?。、电镀、印》染等工业项目以及】涉化工、涉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相》应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
前款规【定的工业集聚—区应当按照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先行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未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废水排放不达标!。。的不得引进新—项目
?第二十二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和对企业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计量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三条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设置排污口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应当《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排污口设置】应当: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同《步
?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库!区新设排污》口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按照本《市水:污染防治方案—。截污改造
【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能部门应当为长!沙市湘江《。库区:沿岸的排污口设立】。规范化的标示牌【。标明排污口》的名称、设置单位、!监管部门、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举报电话《等内容?
禁止私设》排污口(通道)环】境保:护、水行政和—住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排污口《。(通道)设置—情况进行《巡查不明排污口或者!排放管线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告无》人认领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环?境保:护、:水行政和《住建主管部门封堵或!者排除该排放—管线
?第二十四条 城【。镇新区开发、建设应!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优先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旧城改造—中,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
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地区排污单—位、个人应当—依法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由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未覆盖的地区—鼓励排污单》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未覆盖地】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体—其水源?所在的城镇》应当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第二十五《条 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的污水应当》符合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水水质标准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废水应当在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前进【行预处?理达到规《定的标?准
(一《)含:有重金属《的污:。水;
(二)含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
(三)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四!)含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
(五?)餐饮、《车辆维?修清洗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
(六)建设【项目施工产生的【含,泥污水
《第二十?六条 新建的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已建?成但未达《到一级A标准的由住!建部:门、: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限期【改造
新建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以?上标:准;已?建成但未达到一【级B标准的由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住建部门等限期【改造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应当根据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水质保护目】标的需要配套建设尾!水深度处理设施或者!采,取生态?措施
第二十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方案促进—再,。。生,水利用率逐》步提高
排》。污单位应当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第二《十八条 《。住建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规划对雨水、污!水合:流地区进《行分:流改造的内容—。应当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城乡—规划范围内新建公】。。共排水管网的—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同步建设雨水】、污水收集管—网已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当,按照城?镇排水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结合旧!城区改?建,。和,道路建设同时进行】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废水、!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
第《四章 水域污染源】防治
第二十九【条, ,在长:沙,市,湘江流域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港口、装【卸站和停靠码头【(含趸船);已建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港口、【装卸站、停靠码头(!含趸船)应》当拆:除
在长《沙市湘江《流域的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港口!(含码头)、—装卸站的应》。当严格环境》管理;?港口(含码头)【。、装卸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配备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并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 》船舶进出长沙市湘】江库:区应当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其他水域停》泊的应当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长沙市湘江】库区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进出港口的!时间报告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第三十一条 【作业量?超,过15?0吨的船舶在长沙市!湘江库区内从事下列!活动港口、码—头、装卸站》应当采取包括布设围!油栏在内的》防污染措《。施其中过驳作—业由:过驳作业经营人负责!
(一)散装—持久性油类》的装:卸和:过驳作业;
(二】),比重小于《1(相对于水)、】溶解度小于0.【。1%:。的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装卸:和,过驳作业;
(三】),其,他可能?造,成水域严重污染【的,作业
因自然—条件等原因不适【合布设围油栏的【应当采取《。有效:。的替代措施
—第三十二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内航行《的船:舶应当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收集或者处理设】施禁止向水体排【放船舶垃圾》、未经处《。理达标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船!舶污染物
长—沙市湘?。江流域内《常年航行的船—舶将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成分—的垃圾排入港口接收!设施或者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的应当》提前:向,对方提供此类垃【圾所含物质的名称、!性质和?数量等信息》
长沙市湘江流【域内航行的》船舶其污染物—应当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回收《或者交由港口(含码!头)、装卸站接【收处:理;船方和》接收方应当按—照规定?作,。好记录
从》事接收船舶污水【、垃圾等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回,收的船舶污染物应】当运往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转运站或!者处理场不得—任意倾倒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经设置排污!口(渠)、建—成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拆》除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等:各类水?上体育运动、旅游】、垂钓或者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其他活动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经设置排污口(渠)!、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拆!除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湘江长沙库!区、本条例第十条中!明确的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体】内从事网箱养殖、投!肥养殖?。。。
第三十四条— ,长沙市湘江库区【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外可?以开展旅游、—水上:体育运动等活动的】。水域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依照水功!能区划划定
开【展旅游?、水上体育运动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污染水体
第三】十五条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库:。区,的洲滩上开展—餐饮(从洲滩外提】供成:品、半?成,品的快餐厅除外)等!污染水体的经营【性活动
对长沙市湘!江库区的洲滩进行】。开发利用应》当,尽量保?持其生态原貌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橘【子洲等开《放,性的洲滩和其他人员!密集的洲滩应当【按规定配备环卫和污!。水处理设施》洲,滩上产生的垃—圾应当集中转—岸处理
《第三十六条 —长沙市湘江库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开垦滩?涂、湿地、江—心洲;
(二)【种植农作物;
(三!)采砂和《采矿;
(四)放牧!、养殖?;
(五《)经营性餐饮;
(!六)倾倒、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
(七)【非法在滩涂造船;】。。
(八)弃》置废旧?船舶:;,
(九)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岸线—区域外装卸》砂石;
(》十,)其:他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河流分段】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河流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 】湘,江干流长沙》段及其他一、二【级支流的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由》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乡镇组】织打捞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坝址前的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由: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管理单位负责打】捞,
港口、码》头作业范围内水域的!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由!港,口、码头《的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打捞
?负有漂浮《物打捞责任的单位可!以统一委托专业【打捞:服务机构实施—打捞打捞的漂浮【物应当?依法由专用车辆转运!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水】源涵养林、湿地;】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收或《。。者租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一定范围】的土地?种植水源《涵养:林或者建设湿地防止!面,。源污染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截污改造、清!淤疏浚、调水引流】、河湖连通、湿【地修:复、生?态保护带《建设等措施》对水生?态系统进行综合治理!保护和修《复水生态提高水体】。净化能力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市、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宣传标志】和,责,任公示?牌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工业集聚》区未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废水】排放不达标引—进新项目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未在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体所在?地的城?镇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组:织实施河流分段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超出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在长沙市》湘江库?区沿岸的排污—口设立规范化—的标示牌标明排【污口的名《称、设置《单,位、监管部门、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举报!电话等内容的—。;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将雨水、污水—。合流地区《改造的内容》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或者未【按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
!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组织实】施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打捞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宣传标?。志、责任公示牌以】及,护栏围网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并责令限期补办拒!不停止?排污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处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排!污口不符合国家【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依法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由,市、区?县(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港口(含码!头)、装《卸站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长沙市《湘江库区《的,洲滩:上开展经营性—餐饮活动污染水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垃圾【未,集,中转岸处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洲滩日常管理—主体或者开发建设主!体,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