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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 P.MsoNo】rmal {—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 0: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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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对湘《江,水,质有重大影》响的水库、湖泊、湿!地、撇洪渠》 第三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对饮用《水水源实行》重点保护  —  : 第四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保:护情况是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重《要考核内容 第【五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应当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沙市湘江库区水【污染防治、重点【污,染源治理等情况  !。       【 ,        】    《   ?         !       【。        】        】        】 第六条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长沙市湘江流【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对,长沙市湘江流域内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与】改革、规《划、公安、财政【。、农业、林业、水】行政、城管、旅【游、住建、卫—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长沙?市湘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水《污染治理资金—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投?入 第八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表彰奖《励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损害》水,体行为的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热线:。、,政府网站等途—径进行检举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与改革、《水行政、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编制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是《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内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水质应当达到国【家、省规定的相【应标:准 长沙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长沙市湘江】库,区水环境状况—提出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调,整方案提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水质良好和水—量稳定的重要河【段,、水库、湖泊没【有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其作为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体予以保护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并在【保护:区周边的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宣传—。标志和责任公示牌】必要时可以》设立护栏围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宣传标志、!责任公示牌以及护栏!围网 第十》二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预警系统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监《测 环境保护—、水行政、卫生【等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发现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影响的供水单—位 第十三》条 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明确《。的指标?结合区?县(:市)实际情》况进行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对】超过:市级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五条《 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以及其他依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排污者应当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十六条!。 在符合水环境【。质,。量要求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条?件下:排污单位《获,得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转让 第】十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布长—沙市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如实—向社会公《开其重?要环境信息未依法公!开或者公开信—息不实的记》。入相:应的社会《诚信:档案 ?第,十八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措施鼓励长沙【市湘江流《域涉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高风险的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长沙市《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内流域》生态的?协调发展 市—人,民政:府组织对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县(!市):。。一级支流《进行断面水质水量监!测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流域所》在的区县(市—)进行奖罚 —  第三章  陆域!污染:。源,防,治, 第二?十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湘江流域】产业发展规划逐步淘!。汰不符合规划—的产业项目;不得违!反规定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重【金属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 化工、造纸、!制革、电镀、—印,染等工业项目以及】。涉化工、涉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相应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 前款规定的工!业集聚区应》当按照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先行: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未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废水排放】不达标?。的不得引进新项目】 第二?十二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和】对企业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计量《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三条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设,置,排污口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应《当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排污口》设,置应当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同步   】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库区新!。设排:污口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按照本市水污】染防治方案》截污:改造 ?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能部门?应当为长沙市湘【江库区沿岸的—排污口设立规范化】的,标,示牌标明排污口的名!称、:设置单位、监管【部,门、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举报电】话等内容 禁止【私设排污口(—通道:)环境保《护、:水行:政和住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排】污口(通道)设【置情:况进行巡查不明排污!口,或,者排放管线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告无人认领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环境保护、】水行政?和住:建主管部门封堵【或者:排,除该排放管线— 第二十四条 城】镇新区开发、建设】应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优先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旧城改造《中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 【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地区排污单【位、个人应当—依法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由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未覆盖《的地区鼓励排污【单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未!覆盖地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体其水【源所在的城镇—应当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第二十五条 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的污水应《当符合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水水质标准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废水》应当在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前进行预处》理达到规定的标【准 (?一)含有重金属【的污水; (二【。)含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 (三—)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四!)含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 (【五)餐饮、》车辆维修清洗—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 (】六)建设项目施【工产生的含泥—污水 第《二十六条《。 新:建的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已建成但未达到】一级A标准的由【。住建部?门,、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限期改造 新【。建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以上【标准;?已建:。成但:未,。达到一级B标准【的由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住建—。部门等限期改造【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应当根据《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水质保?护目标的需要配【套,建设尾水深度处【理设施或者采—取生态措《施 第二十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方案】。促进再生水》利用率逐步提—高 排污单位应当】。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第二十八条 住】建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规?划对雨水、》污水合流地区—进行分?流改造的内容应当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城乡规划范围内【新建公共《。排水管?网的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同步建?。设雨水、污水收集管!网已: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当按照城镇排水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结?合旧城区《。改建:和道路建设同时【进行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废水!、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  ? 第四?。章 水域污染源防】治 第二十九条【。 在长沙市湘—江流域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港口、》装,卸站:和停:靠码头(含趸船【);已建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港口、装卸【站、:停靠码头(含趸【船,)应:当拆除 《在,长沙市?湘江流域的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港口?。(含码头)、装卸】站,的应当严格》环境管理;港口(】含码头)、装卸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配备》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并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 船舶】进,出长沙市湘江—库区应当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其他水】域停泊的《应当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长沙市?湘江库区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进出》港口的时间报告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第三十一条】 ,作业量超过1—50吨的船舶在【长沙市湘江库区【内从:事下列?活动港口、码—头、装?卸站应当采》取包括布设围油栏】在内的防污染措施其!中,过驳作业由》过驳:作业:经营人?负责 (一)散装】持久性?油类的装卸和过驳作!业; (二)比重小!于1(相对于水【)、溶解《度,小于0.1》%的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装卸和过—驳,。。作业;? (三)其他可能造!成水域严重污染的】作业 因自然条【件等原因不》适合布设《围油:栏,的应当采取》有效的替代》措施 第三》十二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内航行的船舶应!当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收集或者处!理设:施禁止向水》。。体,排,放船舶垃圾、未【经处理达标》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船舶?。污,染物 长《沙市湘江流域内【常年航行的船—舶,将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成分的垃圾【排入港口接收设施或!者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的应当提前—向对方提供此类垃圾!所含物质的》名称、性质》和数量等《信息 ?长沙市湘江流—域内航行的船舶其】污染物应《。当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回收或者交由港【口(含码头)、装卸!。站接:收处理;船方和接收!方应当按《照规:定作好记录》 从事接《收船舶?污水、垃《圾等: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回收的船舶污染】。。物应当运往》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转运:站或者处理场不得任!意倾倒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经设?置排污口《(渠)?、建成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拆除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等各类水上体育【运动、旅游、垂钓】或者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其他《活动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经设置》排污口(渠》)、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拆!除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湘】江长沙库区、—本条例第十》。条中明确的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体内《从事网箱养殖、【投肥养殖 第三【十四条 长沙市【湘江库区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外】可以开展旅游、水上!体育运动《等,活动:的水域?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依?照水功能区划划定】 ,。。开展旅游《、水上体育运动【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污染】水体 ?第三十五条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库区的?洲滩上开展餐饮(】从洲滩外提供成【品、半成品的快【。餐厅:。除外)等污》染水体的《经营性活动 对长沙!市湘江?库区的洲滩进行【开发利用应》当尽量保持其生态原!貌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橘子洲《等,开放:性的洲滩和其—他人员密《集的:洲滩应当按规定配备!。环卫和污《。水处理设施洲滩上】产生的?。垃圾应当集中—转岸处理 第—三十六条《 长沙市湘江库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开垦滩涂、湿!地、江?心洲:; (二)种植【。农作物; (三【)采砂和采矿;【 ,(四)?。放牧、养殖; (五!)经营?性餐饮;《 (六)倾倒、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 【(七)非《法在滩涂造》船; (八)弃置】废旧船舶; (九)!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岸线区域—。外装卸砂石; (十!)其他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河流分段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河流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 湘江干流长沙段】。及其他一、》二级支流的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由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乡镇组织打—捞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坝址前—的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由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管理单—位负责打《捞 港口、码头【作业范围内》水域的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由港口、码头【。的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打捞 【负,有漂浮物打捞责【任的单位可》以统一?委托:专业打捞服》务机构?实施:打捞:打捞的漂《浮物应当依》法由专用车辆转运】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水源涵?养林、?湿地;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收或者租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一定?范围的土地种—植水:源涵养林或者建设】湿地防止面源—污染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截污改造、清—淤疏浚、调》水引流、河湖连【通、:湿,地,修复:、生态保护》带建设等措施对水】生态系统进》。行综:合治理保护和—。修复:水生:态提高?水体净化能力 【  第五章 —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市?、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宣传标》志和责?任公示牌《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工业】集,聚区未?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废水排放不达标引!进新项?目,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未在》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体】所在地的城》。镇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组织:。实,施河流分段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超出?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在长】沙市湘江库区沿【岸,的排污口《设立:规范化的标示牌标明!。排污口的《名称、设置单—位、:监,管,部门、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举报》电话等内容的—;,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将雨水、》污水合流地区—改造的内容》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或者未按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    》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组织实【施,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打捞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宣,传标志、《责任公示牌以及护】栏围网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并责】令限期补办拒—不停止排污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处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排污:口不符合《国家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依法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由—市、区县《(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港口(含码头)】、,装卸:站,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长沙市湘【江库区?的洲滩上开展—经营性?餐饮活动《污染水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垃,圾未集中转岸处【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洲滩日】常,管理主体或》者开发建《设主体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