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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 P《.MsoN》orma《l { T—EX:T-JUSTIF】Y: inter-!id:。eo:grap《h; TEXT-】ALIG《N: just【ify; M—ARGI《N,:, 0pt;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F,ONT?-S:I,ZE: 《。10.5p》t, }: .TRS_—PreAppen】d H2 { 】TEXT《。-,ALIGN: le!ft:;, MARGIN-】TOP: 5pt;!。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5pt《; FONT-【SIZE: 18】pt; 《FONT《-WEIGHT:】 bold》 } SPAN.】10 {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SPAN.15! { 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 】P.p { 【TEXT-ALI】GN: left;! MARGIN【-TOP《: 5pt;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5pt; FO!NT-SIZ—E:: 12?pt ?} P?.MsoFoot】er: { TEX【T-ALIGN【: left; 】MARGIN: 】0pt;《 LAYO》U,T-GR《ID-M《O,DE: c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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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保护情】况是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重要考核内】容 第?五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纳入】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应当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沙市湘江库区水污!。染防治?、重点污染》源治理等《情况    —      —      —      —。     》 ,。。      —      —。       【    《        】 ,      —第,六条 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长沙市?湘江流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对长【沙,市湘江流《域内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与改》。革,、规划、公安、财政!。。、,农业、林业、水行政!、城管、旅游、住建!、卫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长沙—市湘江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第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水污染?治理资金加大—对水污染防治的投入! 第八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给予表彰—奖励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损害水体行】。为的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热线—、政府网站等途【径进行检举  【 ,第二章 《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水?污染防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与改革、水行政、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编制【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方案!是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 第十?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内由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其水质应当】达到国家《、省规定的相应标】准, 长沙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长沙市湘江》库区水环境状—况提出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调》整方案提请省人民政!府批准 水质良好和!水量稳定的重—要河段、水库、湖】泊没有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其作为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体予【以保护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并在保护区周边的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宣传标志和责任公示!牌,必要时可以设立【护栏围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宣传标志、责【任公示牌以及护栏】。围网 第十》二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及预警系》统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监测 ?环境:保护、水行政、卫】生等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发现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影【响的供水单位 【第,十三条?。 ,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市人民【政府:根据上级人民政【府明确的《指标结?合区县(市)—实际情况进》行分解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对超过市级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其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不《得开工?建设 第《十五条 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以及其他依【。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排污者?应当依法《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第十六条》 ,在符合水环境质量】要,求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条《件下排?污单位获得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转让 ?第十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布长《沙市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名单】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如实向社会公开【其重要环境信—息未依法公开或者公!开信:息不实的记》入相应的社会诚信】档案 第十》八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多种措施》鼓励长沙市湘江流域!涉,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等环境污染高!风险的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长沙市湘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区,域内流域生》态的协调发展 市】人,民政府组织对长沙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县(!市)一级支流进行断!面水质水量》监测: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流域所在】的区县(市》)进行奖罚》   第三章 【 陆:域污染源防治— ,第二十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湘》江,流域产业《。发展规?划,逐步淘汰不符合【规划的产业项目;不!得违反规定新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外排水污染物!涉重金属的项目 】第二十一条 化工】、造纸、制革—、电:镀,、,印染等工业》。项目以及涉化—工、涉危险》(化学)品、—涉重金属的工—业项目应当进入【相应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 :前款规?定的工?业集聚区应》当按照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先行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实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未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废水排—放不达标的不得引】进新项目 》第,二十二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和对!企业: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加强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的计量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重点!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安装的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三条】 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设置排污口【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应【当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排污口!设置应当与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同步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库区!新设:排污口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按照本市水》污,染防治方案截—污改造   —  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能部》门应当为长》沙市:湘,江库:区沿岸的排污—口设:立规范化的标—示,牌标:明,排,污口的?。名称、设置》单位、监管》部门、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举报电话《等内容 《禁止私设《排污:口(通道)环境保】护、水行政和—住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排污口【(通道?)设置情况进—行巡查不《明排污口或者排【放管线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告无人认领—的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环!。境保护、水行政和住!建主管部门》。封堵或者排除—。该排放管《线 第二十四—条 城镇新区开发】、,建设应?当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优先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旧?城改造中应当—统筹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 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的地区排!污单位、个人应当】依法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由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未覆盖的》地区鼓励《排污单位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排?污单位排放的污【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未覆盖地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市、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体:其水:源所在的城镇应【当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第二:十五条 《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的污水应当】符合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进》水水质标《准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废水应当在—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前进?行预处理达》到规定的标》准 :(一)含有重金属的!污水; (》二):含有毒?。污染物名录内污【染物的污水》; :(三)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含病原体的污水; !(四)含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的废水;》 (五)《餐饮、车辆维修【清,洗,等服务业《产生的污《水; (六》)建设项目施工产】生的含泥污水 【第二十六条 —新建的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已建成但未达】到,一级A标《准的由住建部门、园!区管理委《员会等限期改造 】新建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出水水质应》当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以上标准;已建【成但未?达,到,。一级B标准的由【。所在区县(市)人】民政府住建部—门等限期《改,造,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等应当—根据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水质保》护目标的需要配【套建:设尾水?深,度处理设施或者【采取生态措》施 第二《十七条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具体方案促进再生水!利用率?逐步提高 排污【单位应当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第二?十八条 住建部【门应当?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排水【规划对雨水》、污水合流地区进行!分流改造的内容应当!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 :城乡规划《范围内?新建公共排水管网的!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同步建》设雨水、污水—收集管网已建的【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当按照城镇排水规!划要求进行雨—水,、污水分《流改造雨水、—污水分流改》造可以结合旧城区】改建和道路建—。设同时进行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废水、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   第四章 水】域污染源防治 第】。二十九?条 在长沙》。。市湘江?流,域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港口、》装卸站和停靠码头(!含趸船?),;已建?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港口?、装卸站、》停,靠码头?。(含趸船)应当拆除! 在长沙市》。湘江流域的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港口【(含码?头)、装《卸站的应当》严,格,环境管理《;港口(含码—头)、装卸》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配】。备相应的船舶污【染物、废弃物等【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并!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十条 船舶进出长】沙市湘江库区应当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其《他水域?停,泊的应当向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长沙市!湘江库区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进出《港口:的时间报告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第三十】一条 作业量超过1!50吨的船舶在长】沙市湘?江,库区内从事下列活】动港口、码头—、装卸站应当采取包!括布设围油栏—在内的防污染措【。施其中?过驳作业由过驳【作,业经营人负》。责 (一《)散装持久性—油类的装卸和过驳作!业,; (二)比重小】于1:(相对于《水)、溶《解度小于《0.1%的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装卸和过—驳作业; (三【)其他可《能造成水《域严重污染的作业 !因,自然条件等原—。因不:适合布设围油栏的】应当:采取有效的替代【措施 第三十—二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内航【行的船舶应当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收集—或,者处:理设施?禁止向水体排放船舶!垃圾、未经处理【达标的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船舶污》染物 长沙》市湘江流《域内常年航行的船舶!将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其他危险成分!的垃:圾排:入港口?接,收,。。设施:或,者,委托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的应》。当提前向《对方提供此类垃圾】所含物质的名称、性!质,和,数量等?信息 ?长沙市?湘江流域《内航行的船舶—其污染?物,。应当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回【收或者交《由港口?(含码头《)、装?卸站接收处理—;船方和接》收方应当按照—规定作?好记:录, 从事接收船—。舶污水、垃圾等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与其运营!规模相?适应的接收》处理能力回收—的,船舶污染物应—当运往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垃圾转!运站或者处》理场不得任意倾倒】 第三十三条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经!设置排污《口(渠)、建成【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拆除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游泳等各类水上体育!运动、旅游》、垂钓?或者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其他活动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渠)》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经设—置,排污口?(,渠)、建成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拆除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湘江长沙库】区、本条《例第十条中明—确,的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体内从?。事网箱养殖》、投肥养殖 第三】十四条 长沙市湘】江库区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以外可】以开:展旅游、水上体育】。运动等活动的水域】由长沙市人民政府依!照水功能区》划划定 开展旅【游,、水上体育》运动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污染水体【 第三十五条 【禁止在长沙市湘【江库区的洲滩上开】展餐饮(从洲滩外提!供成品、半成品【的快餐厅除外)等】污染水体的》经营性活动 对【长沙市湘江库区的】洲滩进?行开发利用应当尽量!保持其生态原貌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橘子洲等开放性】的洲滩和其他人【员密集?的洲滩应《当按规?定配备环卫和—污水处理设施洲滩】上产生的垃》圾应当集中转岸【处理: ,第三十?六条 长沙市湘【江库:区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开垦滩涂、》湿地:、江心洲; (二】)种植农作物; (!三)采砂和采矿; !(,。四)放牧、养—殖,;, (五)经》。营性餐饮; (【六,)倾倒、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 (七)非法—在滩涂造船》; (八《)弃置废旧船舶; !(九:。)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岸线区【域外装卸《。砂石:; (?十)其?他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 长沙市湘江流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河流分段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河》流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 湘江干流】长沙:段,及其他一、二—级支流的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由所在地的【区县:(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乡镇:组织打捞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坝址》前的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由湘江长沙综】合枢纽管《理单位?负,责打捞 港口、码头!作业范围内水域【。的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由港口、《码头的?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打捞 负有》漂浮物?打捞责任的单位【可以统一委托专业】打捞服务机构—实施打捞打捞的漂】浮物应当《依法由专用车辆转】运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九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水源!涵养林、湿地;区县!(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征收—或者租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一定范围的土地种】植水源涵《养林或者建设湿地防!止面源污染》 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截污改造》、清淤疏浚》、调水引流、河湖】连通、湿地修—复、生态保护带【建设等?措施对水生态系统】进行综合治理保护】和修复水生态提【高水体?。净化能力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市!。、区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宣传》。标志:和责任公示牌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工业集聚区未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者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废水《排放不达标引—进新:项目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未在具—。有,饮用水水源功能的水!体所在地的城—镇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未组织实》施河流分段》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一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超出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未:在长沙市湘江库区】。沿岸的排污口设立规!范化的标示》牌标明排污口—的名:称、:设置单位、监管部门!、,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举报电话《等内容的; —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将雨水、污》水合流?地区改造《的,。内容纳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或:者未按规划要求【组织实施雨污分流改!。造的;     】。。(四)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组织《实施漂浮物和污【染水环境的水—葫,芦等水生植物打捞】。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理界标、警】示标志和宣传标志、!责任公示牌以及【护栏围?网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污》并责令限期补—。办拒不停止排—污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处理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排污口不《符合国家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依法【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由市—、,区县(市)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港《口(含码头)—、装卸站《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长沙市湘》江库区的洲》滩上开展经营性餐】饮活动?。污染水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垃圾未集中【。转岸处?理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洲【。滩日常管理主—体或者开发建设主体!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其他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