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办法
为规范市!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行为建—立健:全交:接机制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后:需交由县市》区政府(管委)或】市城市管理等部【。门养:护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交接!。内容
市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城市主次干道【、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二)《城,市公共排水设施;
!。(三)公园、绿地、!广,场;:
(四)垃圾转【运、处理设施;
(!五)道?。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
—。(六)?其它需交接》的工程项《目
三、交接原则
!。(一)管理提—前介入
《1.市政府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时根据市!、县:两级城?市管理?体制同步确定养护管!理单位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图交底《、涉及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工—程,竣工验收以及解【决其它可能对养【。护管:理产生影响的—问题时建设单位【应通:知养护管理单—位参:与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前养护管理单位】应提前告知交接【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得再提出【其,它拒:绝接收条件
—(二)建《管无缝衔接
1.申!请移交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按设计完成建设【经竣:工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满】足使:用要求取得》相关检测报告不存在!安全隐患具备运行、!养护和维修条—件并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后方可按—程序组?织交接
2.对大部!分,已,完工、因《局部征收等原因【无法完成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如建【成部:。分投:入使用?后不存在安全隐患】具备运行、养护和维!修条件可按现状验收!并组织交《接剩余部分》由原:施工单位完成后再】交接
?(三)先交接—后整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交接条》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程序组织现!场交验签订工程交】接书交接过程—或质:量保:修期内发现问题的由!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特殊情况!时可由养《护管:。理单位启《。用,质量保证金整改
】四、工作职责
(】一)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建设!。单位做?好工程的建设—、移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建设遗留!。问题限期整改;
(!二)县市《区政府(《管委)和市城—市管理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养护管理单位做好!工,。程接管工作;
(】三):县市区?政府(管委)和市】财政部门按》照现行城市管理【和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工程—移交后的《养护管理经费保【障;
?(四)?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问题整改、》现场:。和资料移交等工【作;
(五)养护】。管理单位配合做好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跟!踪检查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查找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具体做好工!程的接?收和后续养护管理工!作
五、交接程【序
(一)》竣工:验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前养护管理单】位将交接条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通,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工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状况检查对—。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建设单位整改后!会同养护管》理单位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二):移交申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移交【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和竣工《资料审核并出—具移交工作联系【单对竣工《验收合格、满足【安全达标要求、【功能齐全的工—程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或,市城:市管理等部门收【到移:交工:作,联系:单后:10:个工作日内协调养护!管理:。单位办理现场交验】。。绿化:工程可?。。先由建设单》位会同养护管—理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于次年的4月至】9月正?式交接
《(三)现场交验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现场】交验:其,中应移交市级单位养!护,管,理的:由市: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养护管理单位以!及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参加【;应移?交给县级单位养【护管理的由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养护】管理单位以》及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参加现!场交验需做出交【验记录单《由参加人员签字作为!后续手续办理和【确定:养护工程量的主要依!据现场交《验结束后签订工【。程,交接书交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记录并确定整改意】。见实施限期整改
】(四:)问题整改现—。场交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因气候条件等—原因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可适当《延期:但需重新《。明确整改完成期限】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可由养护管理单位!。进行整修发生—的费用从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接收管【理养护管理单位实】施养护管理的—。时间应?在工程交接书上予以!明确道?路保洁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同时【由养:护管理单位接管;绿!化,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仍由《施工单位养》护管理保修》期满由养护管理单】位自行?接管;其它工程在交!接后即由养护管理】单位负责日常养【护管理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内养护管理单位发!现质:量问题的《要以: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责成】施,工,。单位整修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如》遇发生危及公共【。安全质量《。。问题的紧急情况时】可由:养护管理单位实施应!急抢修所需费用及】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其它损失的赔!。偿责任由责任方承担!质,量保修期内除—绿化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外其它设施】日常养护管理费用(!不含因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核定【并拨付?保修期满建》设单位?征求养护《管理单位意见后【可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公路局【。等部门和《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要?加强沟通衔接—明确:工作责任《理顺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城市管理理念共同】做好工程交》接,工作要各负其责【避免推诿扯皮;养】。护管理单《位,要,加强管理质量—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保修责?任及时整修到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应及时?接,收市级?移交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应接管而未接管】的市里将相应调减下!年,度,在该县市《。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交接手续办理—后养护管《理单位应及时将新接!设施总量报》其主管部门由其【主,管部门?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的相关费用除外【)财政?部门要根据养护【管理起始《时间和新《增养护量及时审核】并拨付管《。理经费按照交接时实!行的城市管理和财政!管理体制市级—养护:管理单位的》。养护管理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县级《养,护管:理单位的《养护管理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承担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固定资?产产权的移交—由建设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
附件工程》交接书
附件
工 !程 交? 接 书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
工》程名称
!
:
建《设单位
《
【建设主管部门
!
】养,护管理单位
!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
《
《
施工单位
!
,
:
质量监督单位】
—。
《
监理单位
【
?
设《计单位
—
,
》
开工时间
!
,年 月 日
】
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
:
工?程结构?
交接!的,范围内容及主要工程!量(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盖印】)
【
发现?的问:题
—
整改意见
】
,
,。
竣工》资,料
:
施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
建设!。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
:养护管理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
监交部门
!
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意—见
?
财政部门意见】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工程质量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养护管理单位!自 年 月》 日起实行养—护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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