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办法
为规!范市政府投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行为建立健—全交接机《。制明确?交接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确保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后需交由县市区【政府(管《委)或市城》市管理等《部门养护管》理,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交接内容
市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城市主次干道、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二)城市公》共排水设施;
(】三)公园、绿地、广!场;
(四》)垃圾转运、处理】设,施;
(五)—道路照明、景观照明!设,施;:
(六)其它需交】接的工程《。项目
?三、交接原则
(】一,),管理提前介入
1】.市政府安排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时根据市、县两!级城市?。管理:体制同?步确定养护管理【单位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图交底、涉及【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工程竣工验收以】及解决其它可能对】养,护管理产生》影响的问题》时建设单位应通知】养护管理单位—参与
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前—养护管理单》位应提前告知交接】条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得再》提出其它拒绝—接收条件
》(二)?建管无缝衔接
1.!申请移交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按—设,计完成建设经竣【工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满足使用!要求:取得相关《检测报告《不存在安全隐—患具备运行、养护】和维修条件并—已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后方可!按程序组织》交接:
,2.:对大部分已》完工:、,因局部征收等原【因,。无法完?成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如【建成部分投入使【用后:不存在安全隐—患,具备运行、养护【和维修条《件可:按现状验收并—。组织交接剩》。余部分由原施—工单位完成》后再:交接
(三》)先交接《后整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交接!条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程序!组织现场交验签订工!程交接书《交接过?程,或质量?保修期内《发,现问题的由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特殊情况时可由】养护管理单》位启用质量保—证,。金整改
四、工【作职责
(一)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建!设,单位做好工程—的,建设、移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建设遗留问!题,限期整改;
(【二)县?市区政府《。。(管委)和市城市】管理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养护管理单位做【好工程?接管工?作;
?(三)县市区—政府(?管,委)和市财政部门按!照现行城市管理和】。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工程移?交后的养护管理经费!。保障;
《(四:。)建:设单位具体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问!题整改、现》场和资料移交等【工,作;
(五)养【护管理?单位配?合做好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跟踪检查【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查找质量》。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具体做好《工程:的接收和后续养【护管理工《作
:五、交接程序
(一!)竣工验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前养】护管理?单位将?交接条?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通,。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工程主—体,及其附属设施—状况检?。查对: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建!。设单:位整:。改后会同养护管理】单位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二)移交申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移交申请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和竣!。工资料审核》并出具?移交工作联系单对竣!工验收合格、满足安!全,达标:。要求、功能齐全的】工程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或市城市管理【等部门收到移交工】作联系单后10【个工:作日:内协调养护管理单】位办理现《。场交验绿化工程【可先由建《设单位?会同养护管理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于次】年的4月至9月正式!。交接
(三)—现场交验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现场】交验其中应》移交市级单位—养护管?理的由市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养护管理单》位,以及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参加;应移交】给,县级单位养护—管理:。的由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建设单【。位县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养—护管理单位以及【。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参加现场交验—需做出交验》。记录单由参加人员签!字作为后续》手续办理《和确:定养:护,工,。程量的主《要依据现场交验【结束后签《订工程交接书—交验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记录并!。确定整改意见—实施:限期:整改
(四)—问题整改现场交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因气?候,。。条件等原《因无法按期》完成整?改的可适当延—期但需重新明确整】改完成期《限,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可由养?。护管理单位进—行整修发生的费用】从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施工单位承担
(】五)接收《管理养护《管理单位实施养护】管,理的时间应在工【程交接书上予以【明确道路保洁—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同?时,由养护管《理单位接《管;绿化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仍由施工单—位养护管理保—修期满由养护—管理单位《自行接管;其—。它工程?在交接后即由养【护管理单位》负责日常养护管理】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内!养护管理单》位发现质量问题的要!以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责成施工单位【整,修相关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如遇—发生危及公共安【全质量问题的紧【急情况时可由养【护管理单《位实施?应急抢修所需—费用及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其它损失的赔—偿责任?由责:任方:承担质量保修期内】除绿:化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养】护,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外其它?。。设施日常《养护管理《费用(不《含因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核定》并拨付保修》期满建设《单位征求养护管【。理单位意见后—可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公路局等部门】和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要加强—沟通衔接明确—工,作,责任理顺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移交—。管理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城市《管理理念共》同做:好工:程交接工作》要各负其责避免推诿!。扯皮;养护管理单位!要加强管理》质,量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切【实履行保《修责任及时整修到】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应及时接《收市级移交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规定时间内应接【管而未接管的市【里将相应调减下【年度在该县市—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交接手续【办理后养护管—理单位应及》时将新接设施总量】报其:主管部门由其—主管部门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的相关费【用,除外)财政部门要根!据养护管理起—始时:间和:新,增养护?量及时?审核并拨付管—理经费按照交接【时实行的城》市管理和《财政管理体》制市级养护管理【单位的?养,护管理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县级养护管理单【位的养护《管,理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承担关于市政基础设!施固定资产产权的】移交由?建设单位和养—护管理?单位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
附件】工程交接书
附件】
工 ?程 交 接 书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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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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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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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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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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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护】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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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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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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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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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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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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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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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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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构】
》
交接《的范围内《容及主要《工程量(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盖印!)
:
》
,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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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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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资料
!施工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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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
养护管理》。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
》。监交:部门
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意见
】
财政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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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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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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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工—程质量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养护管?。理单位自 年 【月 日起实行—养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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