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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可持续利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12】号):和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报》批管理办法(鲁【国土资发〔》2014〕》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立项、申报》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区)和》拟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发展、】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区)!共同:组成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治项目— 第四条 》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报批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第五条 建新【地块总面积不得大于!。。拆旧:地块总面积》建新地块中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居民占【用的土地面积应【低于原占用》面积建新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集约利用《土地控?制标准要求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不》低于建新地块—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结合】纳入基本农田整备区! 第六条 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统筹规划【稳,妥推进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应—。与城乡建设》、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等有关规划》相协:调先易后难量力而】行 (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由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建立由分—管副市长和市发展改!革、: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审计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靠群众尊重民】。意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受》。益,。权 (四《)明晰产权维护【权,益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应坚持先确【权后实施先安置后】拆迁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五)节约用】地集约发展》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适度—集中:原则:推进就业《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有序引导工【。业项目进区入园 第!七条 申报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区内各村庄!书,面同意拆旧建新【的村民达97%以】上;: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 ,(三)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较大拆【旧建:新所需?。资金有保障; (】。四)当地政府重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群《众积极性较高;【 (五)符》。合国家、省下—达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 第八条》。 拟申报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对相》关村庄土地权属【和利用现《。状、人?口和居住情》况、:群,众意愿等进行摸底调!查并:将摸底?调查情况《。。如实报县市区政府】 ,村(: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第》九条 对符合—第七:条规定?条件的申《报项:。目县市区政府—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设:。用地:需求:、资金承受》能力等条《件筛选申报项—目合理确定项目【。区,范围和规模》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以下村庄》应优先确定为增减挂!钩试点申报项—目 (一)整乡镇】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涉及的村》庄; (二)已实施!农用地?整治但未进行改造的!。村,庄; (三)—受地质灾害隐患影响!的村庄?等 :第十条 《增减挂钩试点—申报项目确定后县】市区政府应组织【国土:。资源、财政、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员会拟订拆旧】建新与补偿安置方】案 :拆旧建?新与补偿安置方【案应包括安置方式】、安置区选址、社】。区规划?、配套设施、—拆旧:面,积与补?偿标准、安置户【型等内容 项目【区应因?地制宜保留历史【文化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村和】传统建筑 第—十一条? 拆旧?建新与补偿》安,置,方案:应广泛征求意—见经村民《会议:通过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公示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拆旧建新!与补偿安置方案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向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第十》二条 县《市区:政,府应根?据拆旧建新与补偿安!置方案?组织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员会】、村民签《订三方?补,偿与:安置协议《并,签字盖?章 补偿与安置【协议应包括》拆旧房屋面积、【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金额、安》置房:屋面积及户型、建】筑结构、安置房屋补!。偿标准、政府—补偿金额以》及需要个《人,交纳的金额》、时间要求等;【需要提供周转房的还!应明确相应》。的补助?标准 第《十三:条 县市区政—府应组织编》制,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 第十四条 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县市区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0日相关权》利人对土地权属【调,整有异议的应先【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处理 《相,关权利人《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没有异—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经?批,准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相关权》。利人签订土》地权:属调整协议》。 调整?协议:涉及补偿问》题的应另行签订相】关协议 《第十五条《 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与拆】旧区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签订土地!复垦:协议 第十》六条: ,县市区政府》应将拆旧《建新与补偿安置【方案、补偿与—。安置协议《、土地权《属,调整协议、土地【复垦协议、项—目实施规划及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并提《出立项?。申请 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立项材?料进:。。行审查和实地核查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 省政府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批复后?县市区政府应在【。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30日并及时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 第】十,八条 ?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经批准后应严格【。执,行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规划不?得擅自改变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的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对擅自】扩大项目区规模【。或将:批准用于安置—农民的住宅用地擅自!。用于其他建》设项目用地的要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九条 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产生的净收益【应,及时全部返还用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支,持农村发展 第【二十条 《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原则上在》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所】在县:市区范?围内使用《优先用于农村居民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的积极性有效!推,进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第二】十一条 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经《。费,落实 (一)对【拆旧村庄实行整【治挖潜每节》余1:亩建设用《地指:标县市区财政原则上!补助:整村改造村》。35:万元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适当予以调整;!部分村改造酌—情,给予村相应》资金奖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万元 (二)!对闲置及低》效,利用的工矿企—业等:建设:用地进行复垦—每新增1亩耕地补】助村不低《于3万元奖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5000元】 (:三)奖励和》补,助费:用由县级财政按规】定拨付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弄虚作假截!留、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第二】十二条 县市区【政府:应建立?严格的增减挂钩目标!考核制度层层签订】增减:挂,钩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进行项目《检查抽?查每年年底组织【开展年?度考:核 第二十》三条 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根据》各县:市区对项目的重视程!度、进展情况、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项目实施】规划应在《3年:内完成?未完成的或在项目实!施中侵害农民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暂停该县市区试点!工作 ?因工作?。不力造成项目—实施困难需撤销项目!或核减拆旧地块而占!用的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从当年或下一年【应分:配周转指标中予【以核减;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质量?高、进程快、效【果好的给予》通报表彰并》在周转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20:1,。0年4月1》0日发布的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同时废止《